封建士大夫重生之娶夫娶贤(131)
手里时,已经是年底,跟着一起来的还有选定的百越流官。
大魏朝的第一任流官,品阶是正六品,相当于一知州,和林方旭不是很熟悉,但看得出是个有主意的人。
对此,林方旭并不太在意,有主意也好,他也不是什么闲事都想管的人。
林方旭利索的将后续事宜都交接了出去,包括关在地牢里的侬蚺。
之后便躲在曲靖知府衙门后院里,和夫郎一起偷闲,对于皇帝的交代,林方旭打算过了年后,再开始。
曲靖的年节,和京城不同,和五仪县也不同。
大约是百越族的遭遇,让其他部落的土司头人对这位府尊大人愈发敬畏,竟纷纷学着汉人下帖子,邀请这位府尊大人参加部落的集会。
但林方旭都拒绝了,一来不想有太多交集,免得日后不好动手,二来林方旭小心眼得很,忘不了刚来曲靖时,这些土司头人对自己的无礼挑衅。
当然,最终要的是,比起去拔松针、踩花山、唱山歌……,林方旭更喜欢在家里和姜世云嬉闹。
在冬日的暖阳里,一起翻看林小木写来的书信。
其实应该也不能叫书信了,毕竟厚厚的一摞,一般的书籍都没他厚。
三岁多的小儿并不识得多少字,信纸上基本都是些鬼画符,也就父亲、姆父,外加自己的名字写得像个样子。
林方旭一手搂着坐在自己腿上的姜世云,一手拿着一页纸纠结了半天。
实在看不明白,这一个棍子上长了五个枝丫,后面还有一支笔杆不甚挺直,且过于细长的红色毛笔,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姜世云看了一眼,猜测道:“一只手和一支毛笔?是在说他开始习字了?”
“红色的毛笔么?在学画画也不一定。”经夫郎提醒,林方旭恍然大悟。
远在京城的林小木,手拿一杆定制红缨小□□,身穿红色练功服,被商道虞养得很好小胖脸,表情坚毅。
他正在为大伯父和大堂哥展示自己刚学的几招枪法。
舅舅说,两军若是交战,别的不说,悍勇的气势定要胜过对方。
所以林小木每挥出一枪,便要厉喝一声,自认为气势无双。
落到林方勤和林修皓眼里,便是说不出的可乐,胖手胖腿的小不点,挥舞得不快也不稳,偏还一脸严肃,奶声奶气地在那里“嘿嘿……哈哈!”
林修皓已经憋笑,憋得满脸通红,肩膀一抖一抖的,林方勤眼里含笑,看着小人儿耍到最后,做了一个威风的收尾。
立刻拿了红狐披风,将人裹住,抱了起来。
“大伯父,这是舅舅刚教我的,我才学了两天,就学会了。”林小木有些小得意道。
“恩……不错,小木很有天赋,练得很不错。”林方勤闭着眼睛夸赞道。
“真的吗……?”林小木有些高兴,觉得大伯父虽然不习武,但是很有眼光。
“我写信给父亲和姆父说了我习武的事,还说了,我选的兵器和姆父一样,也是红缨枪。”
外祖父说,姆父比舅舅们都厉害,林小木便理所当然地认为红缨枪是最厉害的兵器。
林修皓听了半天,此时有些惊奇道:“你竟然会写信了!认识几个字儿了呀?”
林小木红了红脸,有些不好意道:“当然会写了!我已经认识好些个字儿了呢……”
林方勤从当账房起,便想经营个茶庄,而他夫郎想经营茶山,自己制茶。
如今金丝茶已经打响了名头,南子攸那里的茶款也已经结算,挣了不少银钱。
因此林方勤打算实现自己的梦想,大过年便来了京城,打算将独一无二的金丝茶庄开在这里。
毕竟五仪县买得起金丝茶的人也不多,而且除了送给皇帝的三成,再刨去卖给南子攸的,剩下的也没多少。
一同来的还有参加今年会试的林方启,以及死皮赖脸闹着要来长见识的林修皓。
秋试的时候,林方启中了十六名,他觉得今年参加会试还是有些把握的。
林修皓也过了童子试,乡试、府试都得了第一,院试得了第三,没有像叔叔一样连中小三元,他很是灰心。
因此死活不参加今年的乡试,理由是觉得自己即使参加了,多半也中不了解元,气得林方勤想抽他一顿。
第一百一十章
世人伤别离,背井多凄凉。
林方旭觉得还好, 他不怕远游。
他怕路上无知己, 天涯无故人。
他怕别时无人相送, 回时无人相候。
恍若过了半生, 其实也就寥寥几年。
当时面色青葱, 如今已经蓄起了短须。
想到离开时,还在襁褓里啼哭的小儿。
林方旭坐在马车里, 有些担忧道:“小云, 待会儿到了枫树林, 咋们先停一会儿, 我把胡须给刮了。”
“你怎么就舍得刮了, 不是说留着才显沉稳么?”姜世云懒洋洋地问道。
“我怕到时候小木木认不出我了。”毕竟离开的时候还那么年轻。
“马上就到驿站……,你别多事了!”姜世云直接否决,走的时候那么小,哪里就记得你长什么样了!
好吧……,自从小云又有了身孕后, 脾气越发急躁, 林方旭也不敢不同意。
说起来, 小哥儿本就不易有孕, 何况小云还是个长年习武的。
生了林小木后,许久也没再有动静, 在林方旭考虑,以后为林小木招赘时,姜世云又突然怀上了。
林小木跟着他大堂哥等在驿站里, 已经快满五岁的孩子,长得比同龄人高许多,小脸稚嫩,总喜欢模仿大人的沉稳,却总是模仿得不像。
林修皓今年已经满了十八,严格来说,已经可以顶门立户了。
他此时看着小木木,努力装得平静稳重,却又频频往外张望,心里有些怜惜,安慰道:“小叔他们应该快到了,小木木不用担心。”
“啊……!?快到了!我去吩咐他们准备热水饭菜。”林小木紧张道。
“好了……,好了,别着急了,你之前不是已经吩咐过了吗。”林修皓无奈,将紧张的小人儿拉住。
林方旭担心自家小哥儿认不出自己,其实纯属多余。
他们两口子一下车的时候,林小木就认出来了,和每年寄回来的画像,长得一模一样。
林方旭反而没认出自家儿子,只觉得眼前面色忐忑的小孩,长得玉雪可爱,直到看见林修皓时,才反应过来。
一时间愣在哪里,不知如何反应。
反而是姜世云先张开双臂,轻声唤道:“小木木,来姆父这里。”
听到这一句呼唤,林小木终是忍不住了。
红着眼,飞快跑过去,轻轻扑进姆父怀里,委屈地抽泣,可怜哀求道:“姆父,您和父亲还要离开吗?这次带着小木一起,好不好?”
素来坚韧的姜世云,被林小木一句话,说得瞬间掉下泪来。
林方旭深吸一口气,眼里有些湿润,弯腰揽住夫郎和孩子,宽慰道:“不走了……,不走了,这次应该要在京城呆许久,就算再要离开,也一定带上小木,我们一家人都在一起。”
林修皓在旁边看着,心里很是动容,他以前在京城时,看林小木总跟着姜二叔跑马打猎,没事就往京师营跑,武安侯一家人又宠得很。
他以为小不点应该是很快活的,快活得不懂思念,不知别离,父姆对他来说应该只是信纸上的画像,祖父、祖母口中的睡前故事。
却原来不知道,他早就懂的,小小的心里,还胡乱猜测过,父姆为什么要丢下自己呢?
是要去的地方太危险,不能带上小木吗?
还是嫌小木不听话,不想带上小木?
小木现在很听话,枪法也练得很好,有危险的话,他不但能保护自己,还能保护父亲和姆父!
一家人收拾好情绪,走进驿站时,林小木已经被转移到了父亲的怀里。
之前眼观鼻鼻观心的仆人,迅速将热水茶饭端上来,林小木坐在父亲怀里,一点也不觉得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