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很多种方法阻止云集走,但就是一样也说不出口。
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时候宁愿云集能恨他一点。
那双眼睛和他记忆里一样漂亮。
但或许是光线太暗了,也或许是丛烈太高了。
他在那双眼睛里找不到自己,也找不到光。
当门合上的时候,查小理不满地“嗷呜”一声,一屁股坐在了丛烈脚上。
丛烈回到沙发上,隐约能听见云集房间里的一点响动。
和云集住了一段时间,他已经对他睡前的习惯很熟悉了。
如果云集到家的时候已经很累了,就会直接洗个澡,靠在床上处理一会儿公司的事,早早睡了。
前段时间他压力大,肠胃尤其不好,晚上睡熟了会没意识地压着肚子痛哼。
丛烈拿热水袋给他捂着,他能稍微睡得踏实一点。
最近瀚海的势头好了,云集忙归忙,晚上的心情总是还可以。
加上他饮食也比之前规律,晚上倒是很少不舒服了。
隔着门,丛烈知道他大概做完了补水,在挑睡前要看的书。
云集其实特别喜欢看小说。
曾经在他们一起住着的别墅里,云集除了摆弄花园,最喜欢的就是旋梯上面环状书房。
那里面塞满了各种绝版小说。
有一次丛烈在楼上找到他,云集蜷缩在吊椅里睡着了,怀里抱着王尔德所著的《深渊书简》。
签名孤本,羊皮线装。
云集好像睡得很轻,丛烈刚走上旋梯就见他抬起头来,“丛烈。”
那天橘色的夕阳很好,照着他脸上被藤编吊椅压出的浅红印子,只是想一想就让丛烈的心跳得发疼。
他伸手去摸那张看上去很温暖的脸,手里却接住一个冰凉的小袋子。
那是一个透明的自封袋,看上去像是被揉搓过许多次,塑料上起了很多褶子。
里面装着七八颗翡翠珠子。
那些珠子成色极好,只是好像受过许多磕碰,有的地方崩出了豁口,还有的地方被燎出一些黑色的烟尘。
丛烈认识。
它们曾经是戴在云集手上的翡翠钏子。
“喜欢吗?”云舒冲着他笑,眼泪从那双和云集酷似的眼睛里晃出来。
“我多想亲手杀了你。”他贴到丛烈耳边,咬牙切齿,“但是我觉得那样对你太仁慈。”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理智特别清高啊丛烈?”云舒离开他耳边,又笑了,“云集特别傻特别俗是吧?他戴的这串珠子你知道求什么吗?”
他自问自答,笑得满脸眼泪,“求平安健康。”
“因为他一边卖着命又一边想活得长一点,和你一起久一点。”
“云集不信佛,但他信他能求来多活着!求来和你的长久。”他重重地拍在桌子上,“他是不是脑子有病!!”
丛烈感觉空气很稀薄,就好像所有的氧气都跟着云集一起弃他而去。
云舒又大笑着拍他的手,“你留着,你留着!云集求来的健康!求来的平安!”
“丛烈,你该恨的人是他吗?他帮你摆脱雪藏他有错吗?他爱你爱得卑微入尘埃他有错吗?”云舒看着他,“现在你怎么想?丛烈,云集死了,你是不是倍儿轻松?倍儿自由?倍儿庆幸?那个爱你远远超过爱自己的人,他死啦!”
丛烈猛地睁开眼,看见了客厅里熟悉的天花板。
房间里的空调开得好像有些不够大,让他浑身上下都湿透了。
丛烈捂着脸,摸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腕。
当时拿到了那些珠子,丛烈把它们串了起来,发现好像少了很多颗。
哪怕是云集那么细的手腕,也不会戴那么短的钏子。
珠子缺了太多,戴在丛烈手腕上就好像一个局促的笑话。
但他还是日夜不离身地戴着,洗澡也不摘。
丛烈很固执,总是去那段高速路徘徊。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云集出事故的具体地点,但他看着东倒西歪的树像是有车滚下去压坏的,有一些焦黑的石头他觉得是被火烧的。
白天他正常地录歌、作曲、跑通告,甚至亲自接手云集曾为他操持的一切。
一个人活了两份。
晚上他像是鬼打墙一样绕着那段高速的绿化带寻觅,摸着黑在那些山坡上茕茕独行。
好像死了的人是云集,最后却是丛烈成了孤魂野鬼。
他脑子里的事情很简单。
他想找齐那些珠子。
但是直到他自己也死了,丛烈连一颗新的都没找到。
他就是找不到。
丛烈站在云集的卧室门口。
他特别想推开门,确认一下里面的人还在。
哪怕只是一个背影,让他明白前一世才是噩梦。
但他最后还是从门口退开了。
丛烈打开灯。
四脚朝天的查小理正在梦里磨牙。
云集晚上喝过的杯子里还剩下一小半水。
他的外套搭在玄关的衣架上,臂弯位置的袖子内侧起了很淡一层褶。
切诺基的车钥匙扔在门口的杂物碗里,落了一层灰。
丛烈捂住脸,像是要把满溢的滚烫痛苦捂回身体里。
在演唱会结束后的每一个夜晚,他被回忆反复地洗刷□□,好像连呼吸都变成刀,要把他的心肝剜个七零八碎。
而云集的声音和面容仿佛是药。
不管对他开口时是冷淡抑或是疏远,终归是把丛烈的疼治好了。
但这种疗效很短暂,仿佛只是为了夜晚的屠戮行方便。
丛烈那一副心肝在白天康复得完好如初,好在夜里精神百倍地迎来新一轮的血肉模糊。
云舒责备他的那些话,丛烈全都感到很麻木,唯独对一句刻骨铭心。
死是一种仁慈。
刀是云集为他种下的郁金香。
刀是云集留下来的碎翡翠。
刀是永不停息的《致爱丽丝》。
刀是云集问的那句“你会不会对我好”。
刀是他自己亲口说的“占有不是爱”。
原来活着才是千刀万剐。
第57章
自从上次在家里不欢而散, 云集有阵子没见到云舒了。
好在他最后打的两次电话那边倒是都接了,只是躲躲闪闪的。
“谈朋友了?”云集在上一次电话中半开玩笑地问道。
云舒带着年轻人撒谎时特有的理直气壮, “快到期末考试了, 我正忙着复习呢。”
“行行,学吧。”云集知道他这种半大小孩最不喜欢被人拘着,也没多打听。
而且这几天他自己也很忙。
廖冰樵一炮而红之后,除了各路资本, 也有很多小流量来投诚。
这些年轻人的资质良莠不齐, 筛选他可以放心交给傅晴, 但跟资本周旋还是得他亲身上阵。
经此一役, 瀚海算是被云集扶上了正轨。
但就像是一架刚刚起航的飞机,瀚海离着开全自动航行还有段距离, 而且越来越丰富的业务也需要更多的管理层和更细致的分工。
生活挺充实的, 云集在余下的六月里几乎没有闲着的时候。
以至于他过生日的那天,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是傅江把他叫到自己家里去吃饭,说想让他陪自己聊聊天。
云集那天本来挺忙,但是上次祝寿在傅江那惹得麻烦他一直也没专程道过歉。
傅江难得招呼他一次,云集就临时把手上的事全推了,中午按时按点地到了傅江的住所。
“云云,我跟你就不客道了, 随便炒了俩菜。”傅江把饭菜摆上桌,问云集:“喝点儿吗?”
云集心想聊天哪有不喝酒的, 当然要喝。
虽然云集的气色看着比之前好了不少,傅江也不敢让他喝度数高的,弄了一瓶纳帕谷的赤霞珠, 只给他倒了一个浅浅的杯底。
傅江做饭比较大咧,味道也有点玄学。
姜汁生蚝让他做成甜口, 木瓜雪蛤却有股淡淡的苦味。
总之算不上十分的好吃。
不过云集儿时在傅家的时候,经常和傅晴一起被傅江投喂炸馒头片和煮土豆这类介于能吃和不能吃之间的食物,有时候糊了都照吃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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