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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小师弟只想守男德(21)

作者:啾咪啾咪兔 时间:2022-11-25 10:16:21 标签:仙侠修真 甜文 穿书 爽文

  入内门后,裴之涣的修为日进千里,不过两年时间,他就修至炼气圆满,进入了「问仙道」。

  “问仙道”是一片遗留的上古战场,阴魔丛生,凶险异常,进入者至少应有筑基修为,但寿山长老暗中作梗,将裴之涣送了进去,又派四名筑基修士入境追杀裴之涣,定要他有去无回。

  寿山长老之所以如此敌视裴之涣,也是受到了家族的吩咐,他出身仙道巨室冯家,冯家的嫡长孙是当年入门测试的第二名,只要裴之涣在,长孙就定然无法当上下一任紫霄首徒。

  所以寿山长老必须除掉裴之涣,为长孙让出首徒之位,这关系到了一个天大的机缘,但这里没有讲明这个机缘是什么。

  冯家传承数千载,老祖也是大乘真君,所以只要找不到明面的把柄,哪怕他们杀了裴之涣,云河老祖也不能拿他们如何。

  从批语开始,便是寿山长老故意针对裴之涣,桃卿甚是气愤和不齿,带着对他和冯家的鄙夷,他继续往下看。

  裴之涣进入问仙道后一路险象环生,但他早有提防,不仅将险境逐一化解,甚至在鏖战中突破到了筑基境。

  四名筑基修士见他果真非同凡响,不敢大意,当即联手围攻,但筑基初成的裴之涣就已十分强悍,仅靠一己之力,将四人反杀。

  血雨之中,少年一身霜衣,持剑而立。

  尽管只描写了寥寥数字,但桃卿的脑海中已然勾勒出了少年模样的裴之涣是何等的风华卓绝、剑意凌然。

  他不禁悲喜交加,喜的是这样的人他曾经亲过,悲的是以后再也亲不到了……他好喜欢裴之涣啊。

  不过他本就不该有这种念头,既然要做个守男德的好郎君,怎么能这般亵慢裴之涣呢。

  桃卿忏悔片刻,继续看了下去。

  裴之涣斩杀四人后,身后响起了掌声,他回首望去,只见高崖之上,一人轻盈地跳了下来,称赞道:“道友好剑法。”

  来人是个年轻剑修,一身水青道袍,龙章凤姿,风致洒然,样貌极清俊。

  他欣赏裴之涣高绝的剑法,意欲同他结识,便笑吟吟地自报师门与名姓:“我乃昭元剑宗弟子,名唤宿云涯。”

  昭元剑宗,宿云涯。

  看到这七个字,桃卿脚下一滑,险些沉进池底。

  衡常道君宿云涯,那个赫赫有名的杀神!他居然这么早就与裴之涣认识了!

  提起昭元剑宗,凡是魔修都会本能地头皮发麻。

  仙门道派昭元剑宗,当之无愧的剑道第一宗,开山祖师玉阳仙尊名震万界,飞升离去前炼成仙剑太渊,威势浩荡,一剑落星斗,至今仍是昭元剑宗的镇派之宝。

  昭元剑宗实力极为强盛,两千年前几大魔宗曾倾巢而出,联手十二妖王攻打昭元剑宗,最后竟死伤惨重、溃不成军,被昭元剑宗追杀得近乎灭门。

  此战使魔门元气大伤,天魔境的寂圣魔君才得以一统魔境,登上至高的魔尊之位。

  昭元剑宗成了魔修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两千年后依旧恐怖如昔,出了宿云涯这等可怕的人物。

  提起宿云涯,他的名声更胜如今的裴之涣——入门之初,他便与仙剑太渊产生了共鸣,是仙剑的执剑人。

  万载以来,昭元剑宗的执剑人共有七位,他们无不是惊才绝艳的剑道天才,宿云涯更是他们中的佼佼者,斗战千场无一败绩、在筑基境领悟剑意、以金丹之身斩杀元婴魔修、只身剑挑三座妖城……

  听闻他越级斩杀元婴的那一夜,无数元婴魔修吓尿了裤子,一听到「宿云涯」三字或他的道号「衡常道君」就会犯失心疯。

  如今宿云涯是金丹圆满,当他踏入元婴境之时,就该轮到化神魔修们发疯了。

  桃卿是金丹中期,名声又不好,自然也畏惧宿云涯,生怕哪天偶遇就被他灭了。

  好在他还算走运,至今没见过宿云涯,像是仙魔大比一类的比试宿云涯根本不露面,大比不允许杀人,对他这杀神而言太过无趣。

  桃卿心中百味杂陈,他早就听闻裴之涣和宿云涯是好友,可是看到原文中描写他们一见如故的场景,他还是挺怕的,仿佛下一刻二人就会从书中蹦出来将他捅个对穿。

  既然书中提起宿云涯,桃卿就顺手搜了一下他的名字,发现他出场的章节比庄宴还多,甚至一直到倒数几章都还有戏份。

  桃卿买了宿云涯出场的最后一章,看到他顺利地渡劫飞升了,和同为仙君的裴之涣依旧关系很好,两人还时常相约论道。

  真好啊。他眼巴巴地羡慕着,那个时候他恐怕早就不知道轮回几世了,也不知道还不能做个修士……

  他趴在池边出神地想象着,丝毫没留意到身后来人的动静。

  乐正兰漪黑着脸,端着一堆东西进来了。

  他真是没想到,洗个澡而已,小兔爷也能这么讲究这么奢靡,方才良缘拉着他叮嘱各种规矩,说了足足小一炷香的时辰,听得他无比暴躁,差点就要杀人了。

  这些规矩他基本都没记住,就记得桃卿洗完后全身要涂一遍香膏,不同的位置使用的香膏也不同,女人似的……所以哪一瓶是涂那里的?

  乐正兰漪将托盘放到小桌上,目光扫过一圈,在白雾蒸腾的浴池中找到了桃卿的身影。

  桃卿背对着他趴在池边,如缎的黑发散落下来,垂于肩头,露出雪白的后背,真的太白了,便显得蝴蝶骨的线条格外漂亮,手腕与手肘透出浅粉,泛着珍珠似的水光。

  乐正兰漪看得有点发愣,好一会才移开目光。

  他原以为书中描写得太夸张了,可见过才知道,原来桃卿的身体比原文中的更漂亮。

  所以那处也是吗?

  不知怎的,他突然有点心跳加速了,默不作声地脱下衣服,走进浴池里,慢慢地接近桃卿,将手搭在他肩头上:“郎君,我来侍奉您沐浴。”

  桃卿沉浸在小说里,突然听到人声吓了一跳,匆匆回头,发现来人是兰漪后更慌了:“雁雁?怎么是你来了?”

  “因为郎君需要我啊。”

  乐正兰漪无辜地眨着眼睛,手指自桃卿的肌肤上划过,很嫩很滑,稍一用力就会留下红痕,令他有些爱不释手:“是我有什么不好的?”

  “不、不,你快出去……”

  桃卿羞窘不已,脸都红透了,怎么能让雁雁伺候他呢:“我将你视为我的弟子,哪有师父叫徒弟侍奉沐浴的?”

  又玩欲擒故纵,还用得着说吗,你让本座看的那篇《纯情主人霸道鼎》就有。

  回想起书中的描写,乐正兰漪心口微热,伸手揽住桃卿的腰,掌心贴住下陷的腰窝,腰好细,似乎用一只手就能掐住了。

  他低头轻嗅桃卿身上的桃花香,够香了,为什么还要抹香膏,香膏哪有小兔爷自己的味道好闻?

  他不自觉地露出沉迷的表情,完全没察觉自己越靠越近,银发与桃卿的黑发几乎要缠在一起。

  兰漪的个子比桃卿高出一些,身形虽有着属于少年的纤细,肌肉却紧实有力,压迫感很强,桃卿一直往后躲,终于退无可退,后背抵上了池边。

  桃卿的力气完全比不上兰漪,但他怕用上灵力又会不小心伤了兰漪,简直左右为难,快急哭了:“雁雁,不行,你再不放手我就生气了……”

  他脸是红的,眼睛也红,身体微微颤抖着,看起来可怜极了,让人更想欺负他一下。

  兰漪只当他欲迎还拒,垂着眼睛往水下看,可惜水面上洒了花瓣,他什么都看不到,心里不由焦躁起来,他就看看,不碰也不行吗?

  哼,水里看不到不要紧,他有的是办法。

  他装出一副卑微的口吻:“为什么郎君不让我侍奉您呢?我既不聪慧,也无天资,能德蒙郎君垂青,当属三生有幸。我身无长物,只能做些粗活报答您了。”

  说罢,他毫不客气地握住桃卿的腰,将他抱了起来,放到池边坐下,手掌扣住他一只脚的脚踝,露出羞涩的笑,垂眸遮住滚烫的眼神:“也请郎君莫要怜惜我。”

  作者有话说:

  卿卿连夜坐火车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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