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沈榆把邱风都给问懵了,他也没有想过这些,过了会儿告诉他:“抽烟会让人大脑放松吧,我有时候太累了才抽一两支。”
所以温遇旬抽烟也是因为太累了吗?沈榆默不作声靠过去打算上车。
“那个……你好。”没想到被人横插一脚,面前多出两个女孩,没看到沈榆,像是早有目标,站在车窗前拿着手机,对温遇旬说话。
“帅哥可以加个微信吗?”其中一个女孩说,有点紧张,明显一口气喘不匀。
又追加道:“要是不方便就算啦。”
她们的态度完全不强硬,很礼貌,看温遇旬摇头又说不好意思,也没有太多窘迫,笑着说“打扰了”,很快就走了。
沈榆将一切尽收眼底,走到副驾的位置拉开车门。
温遇旬把车座靠背往后放,半躺的姿态,没戴眼镜,烟含在嘴里,白衬衫最上两颗扣子解开,烧长的、带着温度的烟灰掉在胸口上也不管,好像拔除所有痛觉神经似的。
沈榆坐上来,“嘭”一声又把车门关上,烟灰受外力抖动再掉一截,在温遇旬胸口烫了一小块红点。
“怎么不给啊?”沈榆不看他,目视前方看窗外的树,看雨刮器,看车前盖,不知道看着什么。
温遇旬神态和声音都懒散:“什么?”
“微信。”
烟烧到手指,温遇旬将烟蒂按在车载烟灰缸里,吐出肺里最后一口雾。
“怎么,你想要我给?”
沈榆噎了噎,话都快不知道怎么说了还要装作坦荡:“不是不可以,那女孩子长得蛮漂亮。”
胡说八道,路灯没开,乌漆嘛黑,要不是听声音,他都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
温遇旬好整以暇:“那我下去追?”
“不是。”这下说实话了,还斩钉截铁,语气铿锵。
沈榆被激将法摆了一道,借口打算找个适当的,凑近了驾驶位,手往人衣领上伸,抽了张纸,一点一点帮温遇旬落在领口和胸膛的烟灰擦掉。
“这副样子就不要去吓人了。”面料这么好的衬衫被弄得灰扑扑的,简直暴殄天物。
他凑过来温遇旬没有阻止,伸手进行不那么清楚的肢体接触的时候也没有阻止,只是低头看着沈榆,不说话,周身气场沉下来了。
沈榆捡完烟灰包好,才意识到哪里不对劲,也愣了愣,没有话了。
他们刚才的氛围是有点像从前还没有分手的时候。
烟味、暗处、狭小的空间,太容易滋生暧昧的场所被温遇旬有些冷淡的眼刀硬生生给逼回去了。
沈榆知道温遇旬不是很愿意让他提起从前怎么怎么样,那次在书房滴眼药水的时候就是,态度不好,而且非常凶。
这是急不来的,况且他虽然是想把温遇旬追回来,但脑袋里和空白没两样,他还在想办法,没有一个清晰的计划,类似于试探底线,唯一能做到的就是遵循本能试图靠近他。
只是他实在没有经验,追人乱追,脑内活动很多又什么都不说,心里头好喜欢好在意也还不是故作不在意说那来要微信的女孩子很漂亮,明晃晃拱手让人的意思。
幸好温遇旬知道他惯会矜持,耍脾气的时候要适当敲打一下才能说实话,吐露真想法。
不过知道归知道,烦也是真烦。
温遇旬是不怎么抽烟,平时工作不允许,每天回家很晚恨不得倒头就睡,也看不见沈榆,因此这段时间都还好。
今天是没忍住,他确实累,而人的惰性使然,中午骤然松弛过一次的神经就没有那么容易再绷回来。
身侧传来金属相互碰撞的声音,沈榆看到温遇旬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放在唇边,接着低下头点燃。
温遇旬这人不太懂爱惜物品,点完烟以后就把烟盒乱扔在中央扶手盒里。
烟盒划过空气里一道银色的光,盒身覆着繁复精致的花纹,估计是很沉很有分量,掉在扶手盒里沉重的一声响。
那烟盒和主人很相配,温遇旬为人低调,但只要观察足够仔细,也是能看出他身上平时藏着的、又由于出生抹不掉的,自带的,高高在上的贵气。
一般人不会这么无聊,沈榆恰恰是这种不太正常的,自己都觉得像有什么特殊癖好的人。
观察越细致越觉得这种人以前的热烈和情动是不真实的、无比珍贵的,可它们又确确实实让沈榆获得过,只是现在收回去了。
温遇旬抽烟的姿势堪称糜烂,烟头上那点猩红的火光都被带起欲望一样越烧越烈。
沈榆身上衣服没干,风从温遇旬那侧开了的车窗刮过来,他打了个颤。
温遇旬瞥了他一眼,掐灭只抽了两口的烟,抬上车窗,好像很随手似的将车上的暖风打开了。
开完转回来发现沈榆盯着他看。
这人做好事做坏事都不会心虚的,洞察到以后直接问出口:“想做什么?”
沈榆也一如既往地试探底线。
“我也想向你要微信。”
作者有话说:
好长一章 明天不更
第32章 指纹你有
“我也想向你要微信。”
“……”温遇旬面无表情,然而心里升起一股想要再抽一支烟的冲动。
沈榆手机里他的联系方式是他亲自删掉的,当时认为撕破脸了什么都没必要留下,于是不光微信,电话号码以及所有涉及到社交的软件账号都被他清了个干净。
现在迫不得已要联系的时候不是没有,电话号码沈榆已经拿到了。
温遇旬说:“不用,没必要。”
要是没有温遇旬那晚在梦里叫他名字的事情,沈榆就真像以前那样缩回去了,然后在心里对自己说“没关系”、“再接再厉”、“我理亏他是大爷”。
沈榆手肘支在扶手盒上,撑着身体往温遇旬那里凑很近。
“哥哥,票都给你了。”
沈榆顶着他那张漂亮的脸凑过来本来就违规,容易透的、还没干的白衬衫贴在皮肤上露出上身肉体的颜色更是犯罪。
温遇旬想起从前段绍怀喊他去吃饭结果是泡吧那次给他叫的女郎。
专业场所的氛围怎么着都比现在身体都舒展不开的车厢来得旖旎、缱绻,那女郎的长相确实是世俗意义上的无可挑剔,红唇大波浪,靠近温遇旬的姿势和沈榆给他的感觉大差不差。
其实是差挺多,虽然目的可以算是一种类型,但沈榆一个男人怎么都不像女人那样婀娜,靠过来的时候也不扭屁股扭腰,仅看动作简直有点正直。
那个女郎的手臂在碰到温遇旬的一瞬间就被推开了,力度堪称蛮暴。
段绍怀当时也没想到温遇旬会这么大反应,笑得有些尴尬:“怎么了旬仔,唔中意呀?”
他的语言系统一到内地就乱来,温遇旬很久不在香港听得挺变扭,冷言冷语的:“入乡随俗,别这样叫我。”
段绍怀听他的才有鬼,看着被甩地上趴着的女郎挥挥手让她先走了,对温遇旬说:“上次给你介绍了个漂亮小男孩你也说不喜欢,当时看到小榆讲你原来喜欢男人你说只是喜欢他不是喜欢男人,现在又这样……你好难搞喔。”
“你们不是都分手很久了咩?衰仔,我是挂住你嘛,怕你孤单寂寞。”
温遇旬很沉默,他家是富但是家教严格,本身又是做科研的,更不愿意在这样的地方待着,一句话都不说只喝水。
看他这样,段绍怀才恍然道:“你是还喜欢小榆?”
当时的承认有点不走心,也是为了不要段绍怀再给他出些幺蛾子,骂人挺狠的:“是,所以你下次再搞这些就别活了,傻嗨。”
段绍怀还说了什么没想到他这样的人原来这么专情之类,他没再听完就走了,那个时候分手没多久两个人断联不见面自然能装坦然,只是没想到父母再婚把他们捆到一起后沈榆又在他眼皮子底下晃晃晃晃晃。
这下每天能看着,温遇旬才意识到他心里是真窝火,喜欢是真喜欢,恨是真恨,忘更是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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