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醒啦?”小雅问。
“嗯。”段遥光顶着杂乱的头发坐起来。
梁诀回头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揉了下段遥光的头发。
段遥光跃下床,进了浴室,开始洗澡。
“头发该剪了,”小雅说,“你俩头发都有点长。”
旋即“叮”的一声,电脑桌旁,段遥光放着的吊坠落在地上。
小雅马上捡起,那是一枚六棱柱晶体,段遥光睡觉时,便将它放在一旁。
“没事。”梁诀见没有摔坏,便把它再次放好。
“把我吓死了。”小雅心有余悸,生怕摔坏了段遥光的东西。
梁诀摆摆手,示意没关系。
段遥光快速地洗过澡,换好衣服出来,接过吊坠戴上,精神了不少,他还是很帅的,他的长相是女孩子最喜欢的类型,身高适中完全够用,肤色因长期不受日照,白得像牛奶一般,身材因长期饥一顿饱一顿而显得清瘦,手长腿长,五官清秀,眼睛明亮,表情带着几分伤感与忧郁。不少女孩子看到他这副模样,都想心疼他一番。
男生则觉得他没有攻击性,经常也能被激起“大哥哥”们的保护欲,梁诀就是个中典型,他觉得自己有责任照顾好自己这个不能自理的好哥们儿。
入夜,段遥光合上电脑,跟在手牵着手的梁诀与小雅身后,前去吃烤肉。
第13章
梁诀与小雅准备在今年10月份就结婚,双方已经见过家长。
梁诀确定婚期后,在手机上给段遥光发了个红包,段遥光说:“你结婚,应该我给你发红包。”
“你要来给我当伴郎的,对吧?这是我私人的伴郎红包,快收!”
梁诀知道段遥光的钱已经快花完了,但直接给他,他是无论如何不会收的,只会在老房子里用电饭锅煮泡面吃,于是三不五时,会找点事情给他做,让他挣点外快补贴生活。
“嗯。”段遥光准备明天开始至少把梁诀结婚的礼金钱挣出来,不然他实在太对不起自己的兄弟了。
“我们准备找一天去看婚纱,”小雅夹出烤好的五花肉,用紫苏与生菜包好,放到他的碗里,笑道,“咱们一起去吧?顺便选你的伴郎西装。”
“好。”段遥光根本没有拒绝的资格,问梁诀道,“刘恺嵩他们来吗?”
“大家都来,”梁诀邀请了他们大学时的室友,又道,“但只有你是伴郎。”
段遥光想到大家的工作都很光鲜,届时婚礼上还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的落魄,就忍不住地心累,只想离家出走了事。他一直在想,结婚时是送给梁诀一份礼物,还是给他礼金。只是梁诀他向来不缺钱。
“小雅的首饰准备好了吗?”段遥光忽然想到一件事,说,“要么这个送给你们吧?可以让珠宝店做个加工……”
“不不不!”梁诀与小雅同时色变,极力阻止段遥光,而段遥光已经把自己脖子上的吊坠解了下来。
“这是一块水晶,”段遥光说,“不过重新车一下,应该可以做个吊坠。”
“真的不用,”梁诀说,“你来我就很开心了。”
小雅却说:“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段遥光大方地递给她。
小雅说:“我今天收拾房间的时候,差点把它摔坏了。”
“摔不烂的,”段遥光说,“它掉过一段时间,读大学的时候,后来梁诀打扫卫生把它又找出来了。”
那是段遥光唯一的一件饰品,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他相当顽皮,于家附近的山上到处乱走探险,在一个奇怪的山洞里捡到了它,水晶呈六棱柱形,学名叫“六方晶系”,近乎全透明,中间有一缕犹如轻烟般的杂质。
段遥光把它当作随身饰物,在上面缠了绳子,一直戴着它,上大学后请地质专业的同学看过,大家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很漂亮,”小雅说,“天然的就是好看很多。”
“送给你们了,”段遥光说,“我真的没有什么东西。”
“不行!”梁诀似乎有点生气了,朝小雅眼神示意快还给段遥光。
小雅笑着还给段遥光,说:“这是梁诀给你找回来的,所以有特别的意义。”
段遥光只得把它收了起来。晚饭后,梁诀又以点多了为由,把一份石锅饭、数盘烤肉与蔬菜,都给段遥光打包走了。
段遥光一直在承受着心照不宣顾全颜面的帮助,早已习惯了。他回到家里,春季夜晚的潮热让他很不舒服,他再次打开电脑,沉默片刻,准备另起一个文档,重新塑造他的主角。这次如果再无法顺利写下去,他就打算放弃了。
今天吃饭时,段遥光还与梁诀聊了几句他的小说,他一直觉得写出来的故事不好看,也许因为段遥光自己的精神障碍问题,每在一个角色身上花费几万字的笔墨,与主角相熟之后,就会对他产生厌弃心理。
“你不喜欢主角吗?”梁诀说,“你要写自己喜欢的人啊。”
“嗯,你说得对。”段遥光答道。
小雅说:“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段遥光始终怀疑小雅从直觉上,能感受到自己对她男朋友多少有那么一点依恋,但她从来不提。
段遥光说:“渣男吧?我是说主角类型。”
小雅深呼吸,看那模样似乎想顺着话朝下说几句,但这实在有违她的三观,总不能为了安慰段遥光,强行说“渣男我也喜欢呢”,只好不说话了。
反而是梁诀说:“后宫文想想就很带感!写吧!”
小雅看了她的未婚夫一眼,想问你手机里该不会就存了一大堆后宫文吧?!但当着段遥光的面,还是忍住了。
段遥光确实喜欢渣男,渣男那来者不拒、若即若离的态度,有事没事都能撩上几句的技术,浑身天然散发出的荷尔蒙简直是他的灵魂杀手。他的人生也与众多渣男产生着交集,在宿命的安排下,段遥光小学三年级时喜欢的第一个男孩子,就拥有六个女朋友;高中时的暗恋对象更是一位时间管理大师,与女朋友在空教室里亲热时还让段遥光在外头帮他站岗放哨。
当然这些渣男最终都各奔前程,留下了一个“兄弟,你如果是女生我一定娶你”的承诺。
在他人生最灰暗的日子中,同样是渣男抚慰了他的心灵——大学毕业后,他一个人待在陌生的城市里,通过网聊认识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友,这位男友犹如为他量身定做,得知他的落拓境况之后希望拯救他脱离贫穷的苦海,要不是因为段遥光身无分文,他们的恋爱也许还能再持续个两三天……当他发现这位理想男友只是传说中的杀猪盘时,终于暂时放下了改变现状的想法。
得到梁诀的提示,他准备好好写写,至少这次要把故事写完,如果还是写不下去,就……再打一份工,去送外卖,挣点钱给梁诀包礼金。
写什么呢?遥光在他的本子上胡乱写了互相之间并无联系的想法,始终没有得到灵感。
他喜欢幻想文学,喜欢指环王、龙枪、尼伯龙根之歌,喜欢银河帝国、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现世是个永劫回归的地狱,只能转而去虚幻里寻找天堂。
但遥光喜欢的东西,大抵读者们不会喜欢。他也希望自己的故事受欢迎受追捧,于是经常上网阅读前辈们的写作经验,结果显而易见,鼓励没得到,打击倒是收获了一大堆,在那些“绝对不要犯的写作错误”里,遥光几乎犯了个遍。
塞满了设定的前三章,光怪陆离的世界,脱胎于大师手笔的电影情节,却又面目全非的发展——读者们毫不关心,反而认为影响阅读体验。他们要的只是主角在异世界中呼风唤雨,广纳后宫,人挡杀人神挡杀神,满足他们在现世里被挫败的人生,借由阅读本身来获得短暂的慰藉。
逻辑是什么?不需要,在各种故事里,设定必须新奇而不复杂,主角必须强大,情节可以老套但不能乏味,角色可以模板化但不能无趣,价值观必须普适不能摇摆,不会有人设身处地地思考角色的处境,大家只从自己的境遇出发看待所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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