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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129)

作者:岩城太瘦生 时间:2021-06-01 07:18:56 标签:年下 宫廷侯爵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太后给了他一瓶剧毒的天星子,要他在自己和庄仙之中选一个,他选了自己,大可以在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服下天星子。

  他刻意放了把火,说明他对自己死后的事,也有安排。

  阮久终于反应过来,心里却有些不是滋味。

  大巫这样聪明,什么都安排好了,却偏偏不肯为自己设个计,假死也好,拖延也好,他都不肯。

  或许他早就想到有这一天了,这样的事情,在他心里已经排演过无数遍了。

  悲怆之后,阮久只觉得自己的心闷闷的。

  或许一切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庄仙说,大巫根本就分辨不出颜色,也就不会占卜。所以不论大巫做什么决定,不是出自占卜,而是出自对鏖兀最真心的期盼。

  阮久却忍不住想,分辨不出颜色的大巫,可能在临死的时候,最终会分辨出鲜血和火焰的颜色。

  可是那会不会很疼?

  他恍恍惚惚地要走向火场,最后被庄仙一把拉住。

  “你……”原本很严厉的话语,最后也变作一声叹息。

  *

  大巫要让他要做占卜,所以阮久一直等在原地,等火熄灭。

  庄仙碰了碰他的手肘,让他回头看一下:“那边的马车是不是一直在等你?”

  阮久使劲摇头。

  他们要等,就让他们等吧,反正他已经和太后说清楚了,他不选太后,他选赫连诛。

  他也不知道,太后和柳宣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让他回梁国。

  因为不想让他看见鏖兀争斗的残酷吗?可是他分明在很早之前就已经见识过了,在太皇太后和赫连诚的那次造反时。

  大约是不想让他见到,鏖兀争斗会把原本和善的人扭曲成什么模样。

  没多久,马车就离开了。

  似乎是彻底放弃他了。

  阮久松了口气。

  他就在大巫府前站了一个晚上,天色微明时分,大火才渐渐熄灭。

  大巫府的侍从把阮久拉到一边,给他套上衣裳。

  大巫身形宽厚,阮久却有些清瘦,给他准备的衣裳,却都很合身,说明是大巫早就准备好的。

  碧蓝与青绿,是属于草原的颜色,烈日星辰,则是窥测天道运算的基础。

  阮久换上大巫的服制,戴上大巫的帽子,还有些不太习惯,抬手摸了摸自己喜欢了很久的羽毛,却又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在大巫府侍从们的簇拥下,走到诵念天神歌谣的百姓面前。

  鏖兀人大都认得他,就算不认得,也该知道,尚京城里的梁人少年,除了两年前前来和亲的王后,再没有别人。

  小侍从相当于大巫的仙童,天神的神仆,他扶着阮久,宣布了大巫的决定。

  “大巫一生并无妻儿,多年物色传人,却一无所获。两年前,王后自梁国来京和亲,大巫一眼便看中王后有赤诚之心、通天之才,甚至远胜大巫本人。”

  “自去年起,大巫便以王后为唯一的传人,亲授道术巫法。大巫早已料中己身之死,如今大巫已死,将大巫之位传于王后,望尔等日后,待王后如待大巫,敬王后如敬大巫。”

  “大巫早已料中己身之灭,然神鬼精神不灭。火起前,大巫攥三颗灵石于掌中,为鏖兀百姓做了最后一次占卜,请新任大巫,替他传达天意。”

  阮久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向他们行了礼,转身就跨过烧得只剩下框架的门槛。

  火烧得太大,除了满地灰烬,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阮久在小侍从的引导下,才发现了藏匿在灰烬之中的三块小石头。

  原本是彩色的石头,也被烧得漆黑。

  阮久弯腰,把石头从地上捡起来,用手搓干净,露出里面透明坚硬的石块。

  他心中了然,即刻回身,走到百姓面前,双手举起手里的石头,用鏖兀话朗声道:“灵石污浊,妖人乱政,残害大王,胁迫群臣。污浊拭去,本心透彻,大王必将逢凶化吉,诛杀妖人,澄清宇内。”

  阮久字字铿锵,每一个字都十分清晰地传到在场所有人的耳中。

  众人怔怔,几乎忘了阮久是个梁人的事实,也忘记了对梁人的偏见。

  他们也忍不住跟着阮久默念:“诛杀妖人!澄清宇内!”

  *

  鏖兀北边的高山常年积雪,小木屋里点着火堆,白发白须的帕勒老将军坐在火堆旁,把柴火往火堆里丢。前年在战场上的落败,让他在额头上增添了两道旧伤。

  不过这两道旧伤并不曾给他造成任何损伤,额上热汗流过,反倒使他看起来更加凶猛。

  就像是受过伤的雄狮,相比年轻刚出头的小狮子,尽管小狮子看起来毛发光亮,威风凛凛,但还是受过伤的雄狮看起来更加可靠。

  而他教导的那头年轻刚出头的小狮子——赫连诛就坐在地上,手里拿着他从尚京带来的那柄未开刃的重刀,刀尖抵在地上。他左手扶刀,右手拿着一块绸缎,默默地擦拭刀锋,眼中波澜不惊。

  不同于帕勒老将军的杀意外露,他永远将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深埋于雪山之下,任何人都看不透。

  他只是擦拭刀刃,就专心地这样做,再不管别的事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帕勒老将军道:“大王,其实你不用学这套刀法,你的武学功夫也已经在摄政王之上了。”

  赫连诛仍是擦拭刀锋:“但是要诛杀自己的母亲和亲叔叔,还是要走一些程序的。”

  他手上一用力,绸缎最后一次拭过刀刃,便被削成了两半。

  赫连诛随手将碎布丢开:“弑父杀母,原本就不为天神所容。我已经杀了同父的兄长赫连诚,还砸烂了先王的牌位,我再不守鏖兀的规矩,亲手杀了自己的母亲和亲叔叔,杀气太重,会报应在身边的人身上。”

  他语气平淡:“天神就曾经处罚过一个杀了父亲的凡人,那个凡人,和那个凡人的妻子十八世都被流放在荒原上。”

  “那句歌好像是这样唱的,‘他犯下了无尽的罪过,被阿苏陆判处永世不得离开荒原。而他的妻子将陪伴他,永在此地,用鲜血浇灌荆棘,直至荒原上的荆棘不再尖锐。’”

  帕勒老将军笑了笑,刚想说他连杀父杀母都不怕了,还怕什么荒原上的荆棘。

  而后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神色一凝,明白了。

  他不是害怕荒原上的荆棘,而是害怕他的“妻子”被他牵连。

  过来和亲的阮久。

  原来如此。

  帕勒老将军点点头,不再说这件事情,明知故问道:“我两年前还给大王的狼牙项链,大王送出去了吗?”

  这时赫连诛正用双手握着刀柄,反复查看在火光照耀下、泛着利光的重刀,听见他这话,便把刀尖插进了地里。

  “还没有。”他有些不好意思。

  “还没有?”

  “他……他嫌狼牙刺人,还嫌我……年纪太小。”赫连诛又不愿意在旁人面前说阮久的不是,又补了一句,“我不知道该怎么送给他,还没有拿出来过。”

  帕勒老将军看着他笑了一下,十五岁的大王,确实和十三岁的,大不相同了。长大了太多太多,也变了太多太多。

  他继续问赫连诛:“谁是‘他’?”

  “就是……”

  赫连诛话还没完,正当此时,一匹狼和一只狗从门外撞了进来。

  正是阮久养的馒头和米饭。

  它们两个仿佛是长途跋涉而来的,终于看见赫连诛了,米饭朝他“汪”了一声,就没了力气,趴在地上。馒头倒还算尽忠职守,走到赫连诛面前,仰起脑袋,露出挂在项圈上的小竹筒。

  赫连诛取下竹筒,把里面的字条倒出来。

  这字迹他当然很熟悉,阮久的字体,写的还是汉字——

  尚京生变,速回。

  看落款,应该是几天前写的了。

  赫连诛将字条再看了两遍,确认自己没有遗漏什么重要信息,便将字条叠好,收进怀里。

  他站起身:“老师,我要走了。”

  “好。”帕勒老将军爽快地点点头,却又不免担忧,“只学了五招,够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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