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正在跟自己“交谈”的这位,言辞之间,貌似站在了跟他相同的立场上。
对方觉得叶怀睿才是“鬼”。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殷嘉茗”觉得自己是活人?
鬼故事里有一个经典套路,就是死者不知自己已死,依然像生前那般饮食起居,或是去完成那些未曾了结的心愿。这似乎跟今夜他遇到的情况十分相似。
确实,这间密室是殷嘉茗生前藏匿过的地方,他死后灵魂徘徊不去,一直滞留在此地,似乎也合乎逻辑。
叶怀睿的内心仍在“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魂存在”和“这一定是个骗局”中激烈挣扎,手指却很诚实地写下了一个问题。
他想要验证自己的推测:
【你那儿是什么年份?】
对方没有犹豫,很快写下了答案:
【82年】。
正是金城大劫案发生的那一年。
叶怀睿几乎就要肯定自己的猜测了——对方是一个徘徊不去的孤魂野鬼,不知自己已经死了,还停留在死前的记忆里。
不过为了谨慎起见,叶法医还是又补充道:【几月几号?】
对面回答:
【7-23】。
叶怀睿:“!!!”
他死死盯住桌上的三个数字,反复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确实是7月23日,也就是,今天!
叶怀睿实在太过震惊,以至于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这一方旧书桌上,他根本没注意到,窗外的雷声越来越远,雨点敲打玻璃的声音也渐渐小了下去,几乎就要听不见了。
他用手指蘸水写道:
【你确定是7月23号吗?】
回复很快到了。
【梗係(当然)】。
那个看不见的人回答:
【我冇必要呃你(我没必要骗你)】。
这是“透明人”留下的最后两句话。
因为在这之后,任凭叶怀睿如何询问,在桌上写再多的留言,也没有任何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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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走了吧?”
与此同时,一个男人也站在同一张桌子前,用金城方言喃喃自语。
他不死心地又蘸水在桌上写了几个字。
依然毫无回音。
“啧,怎么说走就走呢?”
男人终于死心,往后一仰,靠到椅背上,无趣地叹了一口气。
他正是被金城警方全城通缉的殷嘉茗。
殷嘉茗已经在这间密室里躲了整整一天了。
地下室逼仄闷热,既无聊,又压抑。
白天还好些,有一点光能透过气窗照进室内,虽然昏暗,总算还能视物。
可到了晚上,四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又担心灯光透出气窗,引起外面的注意,别说电灯,殷嘉茗连手电筒都不敢用,只能靠一盏煤油灯照明,摸黑行动。
对于性格外向、朋友众多又喜欢交际的殷嘉茗而言,抬头只能看见四面白墙的日子,实在太憋屈了。
但他不敢出去。
持械抢劫、枪杀多人可是弥天大罪,殷嘉茗又无法自证清白。
偏偏他爸最近因为生意上的事惹了些麻烦,殷嘉茗生怕自己若是落到了大盖帽的手里,没人能把他囫囵个儿给捞出来。
殷嘉茗不敢联系亲朋好友,密室里也没有电视,他躲在这里相当于与世隔绝,对外头的情况一无所知,更是愈发放大了他的焦躁和不安。
在此等情境下,猛然看到桌子上出现写着自己名字的水痕,殷嘉茗的第一反应是惊讶,第二反应竟然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若是叶法医知道殷嘉茗是怎么想的,肯定会感叹,这一定就是所谓的“文化差异”吧。
这个年代的金城人,大都笃信风水玄学,电影院每年都鬼片扎堆,电台电视深夜都是怪谈节目,奠基开工必拜关二老爷,门边灶头都要放一只香炉供三柱清香。
大环境如此,殷嘉茗对鬼神之说自然接受良好。
所以当他看到桌上出现了水字的时候,他根本没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只觉得这铁定是闹鬼了。
照理说,普通人觉得自己“见鬼了”的时候,应当会感到非常害怕。
但殷嘉茗实在在地下室呆得太憋屈了。
孤岛效应之下,他难免体验到了仿若被全世界抛弃的恐惧感,因此他迫切地想要与人交流,借此获得心灵慰藉。
哪怕与他交流的对象是一只鬼,也比孤立无援要来得强。
再说了,既然对方都是鬼了,多多少少总有些神通吧?
殷嘉茗刚刚看过热播的《人皮灯笼》,电影里的漂亮女鬼说过,鬼是无所不知的。
殷嘉茗觉得,他正好可以问问,那该死的劫案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惜这只鬼似乎没什么法力,没聊上几句话就消失了,连半句有用的情报都没能问出来……
…… ……
……
就在殷嘉茗暗觉遗憾的时候,楼道的方向传来了机括滑动的声音。
殷嘉茗警惕地站起身,拎起煤油灯照过去。
很快,一个女孩步下楼梯,走进了地下室。
“乐乐。”
殷嘉茗松了一口气。
“茗哥。”
被称为乐乐的女孩用金城方言向殷嘉茗打了招呼,又朝他亮了亮自己拎着的大包小包:
“我给你带了面包和饼干,还有换洗的衣服。”
她一边将带来的东西放到杂物架上,一边对殷嘉茗说道:
“翠花和阿虎现在都被警察盯着,我不敢将你在这里的事告诉他俩。”
乐乐回头,表情冷淡,说出的话却十分贴心:
“不过我会尽量每天过来的,放心。”
“谢谢。”
殷嘉茗向女孩真诚地表达自己的谢意,“要不是有你,我怕是早被警察抓了。”
“哪里的话。”
乐乐依然没有笑,但说话的声音明显放软了。
“先前多亏了茗哥照顾我们姐弟俩,现在你有麻烦,换我帮你是应该的。”
第6章 2.别墅-04
乐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细眉凤眼,粉面桃腮,身材玲珑,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可惜即便是在跟殷嘉茗说话,她脸上也没有半点表情,很容易给人一种冷漠孤高、难以亲近的印象。
乐乐是个孤儿,虽然她的身份证上有全名,但从不向其他人提起,于是别人也就只叫她乐乐了。
她和弟弟阿虎是在葡国人的教会育幼院长大的。
但这个年代的教会育幼院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年纪渐长,乐乐就待不下去了,带着比她小两岁的弟弟阿虎出走,躲进了棚屋林立的贫民区中。
本来两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少年,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是活不下去的,不是沦入风尘,就是不知被人打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不过乐乐这姑娘的手出奇的灵巧,人又机敏好学,硬是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分牌手艺被贫民区的一个地下赌场看中,招去做了荷官。
而她的弟弟阿虎脸上有一块很大的血管瘤,长得很丑也很凶悍。
他三岁时被他们的酒鬼父亲打伤了脑袋,智力一直不太行,又傻又憨,小小年纪却有一把子力气,拼起命来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就这样,姐弟俩互相扶持,勉强渡日。
后来她的弟弟阿虎因缘巧合认识了殷嘉茗。
这位少爷不嫌弃阿虎相貌丑陋,把人带在身边,又交代阿虎在酒店里给乐乐找了份正经工作,令他们脱离了贫民窟的那种朝不保夕的贫贱生活。
当然,因为殷嘉茗平日不近女色,乐乐又是个面冷寡言的,从不在人前提自己和阿虎的关系,是以除了极少数几个亲信之外,旁人都不晓得乐乐曾经受过殷少爷恩惠的事。
也多亏了没有人知道。
若非如此,乐乐也无法将殷嘉茗藏在这间密室里,再避开警察的监视,每天给他送吃送喝了。
殷嘉茗接过乐乐递过来的一个油纸包,拆开来,发现是两只酥皮包,入手还带着热气,当下不再客气,拿出一个就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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