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想象。
当然,布鲁斯·韦恩自从回到哥谭以后干了不少荒唐事,和男人约会似乎并不稀奇,只能说他的约会对象选得有点凶猛。
可是这里面还有蝙蝠侠的姓名就很离奇了。
警督老爷子折腾一晚上没睡着觉,白天起床后瞅着自己崇拜蝙蝠侠的女儿芭芭拉·戈登发愁:
希望你年纪轻轻,永远不会有直面偶像形象破灭的一天。
话又说回来,尽管蝙蝠侠、布鲁斯和神秘男友的三角关系逐渐在哥谭小报上传得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这个花边新闻实际上并没能得到证实。
它流传甚广只是因为足够刺激。
想想看,这个国家最有钱的人可能同时包养了他所在城市的黑暗骑士和一个身份不明的神秘男友,阔佬左拥右抱为所欲为的幸福生活令人心生嫉妒,但与此同时,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荤素不忌的男友并不是个单纯无辜的受害者——此人一边宣示主权,一边又仿佛并不介意拉着三人中唯一的正经人蝙蝠侠下水。
而蝙蝠侠他为爱低头,明明深爱着布鲁斯·韦恩,却不得不忍受来自爱人男友的针对和诱惑。白天的韦恩庄园风平浪静,夜里却暗潮汹涌!
看到这段报道的戈登:“……”
他把头深深埋进了掌心中。
写得很好,以后不要再写了。
许久以后,戈登机缘巧合下从CIA那得知了两任007特工某些特有的‘业内盛名’,于是重温这段新闻时又有了新的感悟:
也许布鲁斯·韦恩和蝙蝠侠本身都是无辜的。
谣言的风味之所以如此酸爽,都是在其中添加了过量布莱恩·邦德的缘故。
……
另一个对此感到难以置信的群体是军情六处。
作为两个始终保持“友好关系”的国家,英美两国时刻紧密地关注着海对岸的动向。起因是某天驻美国东海岸的MI6分部成员在阅读本地乐子时发现了一件奇事:
布鲁斯·韦恩交了个男朋友,然而美国小报穷尽各种合法的非法的手段,也没能挖出神秘人的身份。
你们美国狗仔不行!
掘别人隐私还得看英国太阳报之流!
怀着这样的想法,MI6外勤开始出于个人爱好运用特殊手段调查那天晚上在哥谭发生的事,但无论是餐厅摄像头还是流传出来的照片都被不明人士处理过了,她翻了半天也只翻出一张糊得宛如马赛克的剪影。
这谁能认出来啊?
算了算了,随它去吧。
外勤将新闻和图片分享给同事,转头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她的同事打眼一看,美国乐子!于是津津有味地看完后又分享给了同事的同事……
第二天,伦敦军情六处总部,参谋长比尔·坦纳捏着下巴坐在电脑前,看着屏幕上的高糊照片皱眉陷入沉思,恰在此时,M女士和将要接替她职位的加雷斯·马洛里路过他身后,M女士一抬头,问道:
“你在这盯着007特工的照片做什么?”
参谋长张开嘴,用一种傻乎乎的表情看着她。
M女士不耐烦地问:“到底怎么了?你看上去就像吃饭吃到一半发现自己用的是装狗粮的碗。”
参谋长牙疼似地回答说:“比那有过之无不及……您来看看这篇新闻吧,恐怕一小半军情六处员工都阅读过了。”
M女士和好奇的马洛里凑到电脑前。
五分钟后,他们读完了一整篇哥谭花边新闻。
M女士深呼吸、吐气、深呼吸、吐气……大约重复了五六次以后,她回过头对马洛里说:“原本处理那家伙的工作应该交给你,毕竟从明年起你就要接过M的代号了。”
马洛里立刻绅士地一伸手:“我完全不介意由你来安排。”
“很好,”M女士干巴巴地说,“我需要一把枪和一张飞往哥谭的机票。”
很难说枪膛里的子弹会打向谁,反正不是在大洋彼岸英雄救美装逼耍帅把自己拱上花边新闻的007特工,就是引诱自家特工误入歧途的哥谭阔佬。
这一刻,M女士与望着被辣妹拐走的贝克汉姆的弗格森爵士深深共情了。
“不至于,不至于,女士。”参谋长连忙低声劝她,“先不说我们需要布莱恩·邦德特工——主要您应该打不过他。”
M女士气恼又不屑:“他敢还手?我抬起手槍他就该主动把脑袋伸过来。不过我还有很多事要忙,派几个外勤去把他带回英国。顺便视情况警告一下布鲁斯·韦恩,让那脑子里塞满了钞票的美国人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免得给他自己惹来麻烦。”
参谋长应了一声,又问:“蝙蝠侠怎么办?”
办公室里一时寂静。
M女士揉着额角,马洛里望着虚空发呆。
良久,M女士说:“报纸上的新闻不可信,先问007特工他们到底是什么情况再说。”
**
布莱恩度过了愉快的两天。他住在韦恩庄园里时与管家阿尔弗雷德相谈甚欢,同养在后院的小马安娜进行了亲密交流,夜生活也和谐稳定,唯一没有正式打卡的地点就是庄园地下的蝙蝠洞。
这并非是布鲁斯不愿意为他介绍请他参观,而是布莱恩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算了吧,我不想去。”夜晚他枕在床上像是随口对身边的人解释说,“比起蝙蝠侠,我更喜欢布鲁斯·韦恩。”
布鲁斯挑眉问:“因为对我可以不负责?”
布莱恩转头在他赤裸的肩膀亲了一下,说道:“你看报纸了吗?因为我邀请他上床的时候像在逼良为娼。”
布鲁斯忍不住笑出声,笑完他轻松地说:“你以后随时都可以去参观,反正蝙蝠洞又不会跑。”
布莱恩不置可否。
第二天晚上,他和布鲁斯吃完晚饭决定结伴去看格雷森马戏团表演,也是在这一天,一群大嘤外勤接到了上级‘带回007特工并警告哥谭阔佬’的命令。
第107章
“我才发现马戏团的全名是‘哈利与诺顿兄弟’马戏团, 我一直管他们叫格雷森马戏团。”布莱恩来回翻阅着手中的宣传单,“那这张画上大写的既不是哈利也不是诺顿的‘格雷森’又是谁?”
布鲁斯给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外地佬解释:“‘飞翔的格雷森’一家是马戏团的明星演员,很多人都是为了他们的演出而来。哈利马戏团其实是个巡回马戏团,他们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在哥谭表演, 然后在剩下的时间里去美国的其他城市……”
大概不能怪布莱恩看错, 因为冲着格雷森一家买票的观众实在太多了, 进场时布莱恩注意到,不论是正门口的海报还是工作人员售卖的纪念品, 基本都和约翰·格雷森与玛丽·格雷森这对夫妇、以及他们的孩子理查德·格雷森有关。
有一张海报拍摄的是倒吊在空中横杆上荡来荡去的黑发蓝眼小男孩,照片旁边印着男孩歪歪扭扭的亲笔签名:‘你们可以叫我迪克’。
“这孩子有十岁吗?”布莱恩惊讶地问, “他也要参加表演?”
排在他和布鲁斯前面的观众是格雷森一家的粉丝, 即便领着看上去只有五六岁大的孩子,还不嫌麻烦地回头热情为陌生人介绍:
“迪克已经十二岁了, 据他的父母说,他在某些项目上做得比成年人还要好。”
布莱恩马上顺着他的话恭维了几句。
带着儿子的中年男人打开话匣子:“我十二岁的时候可做不到像他这样厉害。我家的小男子汉也很喜欢迪克·格雷森,是不是,提姆?”
站在他旁边的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显得有点腼腆。
“我十二岁的时候胆子很小。”布莱恩面不改色地说, “能做到登台表演杂技确实很厉害。”
中年男人哈哈直笑, 也开始追忆自己的童年时光, 他的儿子提姆睁着圆溜溜的蓝眼睛好奇地仰头打量布莱恩。
一旁头戴棒球帽和墨镜的布鲁斯扭过头对着空地翻了个白眼,等到进场后,两拨人分开去不同方向寻找自己的座位,他这才压低声音对布莱恩说:“你是最没有资格说自己十二岁时平平无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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