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雁要趁太阳还没升起,大雾弥漫,雁群酣睡,天还没亮就要出发。
沈馥顺势在陆公馆留宿,他在陆既明的房间里挑拣他的黑胶唱片,很杂乱,什么曲子都有。陆既明在旁边擦拭猎枪,将长长的枪筒擦得黑亮。
“开过枪吗?” 陆既明笑道,“来摸摸?”
沈馥应道:“没碰过。”
陆既明说:“不过是猎枪,准头和火力都没有步枪厉害,后坐力也不强,不怕。到时候随便射,雁群被狗赶起来,呼啦啦一片,瞎子都能射准。”
沈馥随口应了几句,心思却没有放在陆既明的话上,他在想刚才陆既明训狗的事。
他从小就是孤儿,进育婴堂前,在街巷里混,素来长于察言观色、见机行事。如今四处战乱,军阀拥兵,有地有兵有钱如陆家,在地盘上都是横着走,土皇帝一般。无权无财的星斗小民就是没有爪牙的猎物,沈馥自认为还是有些辨认危机的直觉的。
他回头看了一眼陆既明。
陆既明正哼着歌,架着枪假意瞄准窗外,兴致勃勃,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沈馥垂下眼睛,将留声机的唱针拨弄到唱片上,唱片缓缓转动起来,是一首琴曲,音符跳跃,节奏轻快,但沈馥无心欣赏,心里头惴惴不安。
当晚,沈馥和陆既明并肩睡在一张床上。
第二日要早早起来,陆既明想必也无心胡闹,缠着沈馥说了几句荤话就翻身睡去了。那条擦亮了的猎枪就放在床边,反射着月亮的微光。
第十四章 猎雁
第二日一早他们就从陆公馆出发了,在落雁滩旁和孟三汇合,一行共十几人,带了不少猎犬。天还未大亮,一眼看去,水上弥漫着寒雾,丰美的水草在晨风中微微摇曳,时不时有大雁拍翅的声音。
汽车都停在远处,怕惊动雁群,他们穿越浓雾,徒步靠近。猎犬们都训练有素,一声不吠。陆既明昨日刚刚驯服的那条恶犬正昂首阔步地跟在他旁边,耳朵警觉地立着。
沈馥手上拿着一杆猎枪,光洁冰冷的枪杆,触感很陌生,拿在手上有些别扭,就像是午夜梦回摸到了自己压麻了失去知觉的手,会吓得一激灵。
陆既明和孟三两人都很兴奋,陆既明格外兴奋,眼角眉梢都上扬着,仿佛即将要经历一件世界上最新鲜刺激的事情,比他平时吃喝嫖赌都要刺激一万分。他们身后还跟着几个经验丰富的猎手,保证他们这次满载而归。
离浅滩越来越近,沈馥的鼻端闻到了水汽,尽管猎装厚实,料峭春寒也能顺着缝隙钻进骨头里。
猎手将点着的风灯高高提起。
雁群中醒着的哨雁警觉地惊叫,雁群骚动,芦苇纷纷曳动。但等风灯一灭,它们见没有危险,又纷纷没了动静,重新收翅酣睡,如此几次,雁群不再风声鹤唳,对这边细小的动静充耳不闻。
沈馥皱着眉立着,心脏突突地跳,像是紧张又像是害怕,但他也不清楚自己在紧张害怕着什么。陆既明贴着他站,手揽着他的后腰,贴着他耳朵小声说道:“枪架起来,我教你开,很容易的......”
猎手抬手示意,所有人都把猎枪架到了肩膀上,眯眼瞄准等候,猎犬们翘首而立,尾巴高高翘起,只等着主人一声令下就冲出去。
沈馥生疏地将枪架起来,枪托硬硬地抵着肩膀,硌得有点儿疼。陆既明从他身后亲昵地环着他,扶着他的手,压低声音,教他上膛。“喀哒”一声,猎枪已经蓄势待发,沈馥的食指轻轻地搭在扳机上,陆既明的手很大,覆着他的手,手指搭在他的食指上面。
周围很静,只有风吹过芦苇的声音,还有猎犬哈气的声音。
沈馥不喜欢这样的感觉,陆既明的手指压着他的手指,压着扳机,他感觉自己没有开枪的主动权,也没有不开枪的权力。
陆既明的脑袋就靠在他的肩膀上,与他脸挨着脸,很近,呼吸相闻。
“往前看,”陆既明的声音轻如鸿毛羽毛,近乎于呢喃,“我数三声你就开枪......三、二——”
正在此时,初升的太阳突破云层、穿透薄雾。沈馥被阳光刺得眯了眯眼,勉力看去,摇曳的芦苇的另一头,有光一闪而过。他心头一坠,来不及细想,猎手吹出尖利的哨音,猎犬如离弦的箭冲出去,陆既明在耳边数道:“一——”
沈馥大喊道:“等、等一下!”
陆既明的手收紧,压着他的手指,此起彼伏的枪声震耳欲聋,一阵阵的火药味,后坐力震得沈馥肩膀发麻,后背抵着陆既明的胸膛。大雁呼啦啦一片飞起来,四散逃离,叫声划破清晨。随之响起的,还有人的大叫声。
“有人中枪了!”
“怎么回事?!”
大家不明所以地放下枪,但枪声还在响,沈馥闻到了血腥味。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雁群高飞,电光火石间,沈馥再一次看见了芦苇的另一头那道亮光一闪而过,那是阳光照在金属上的反射,那里有人!
来不及多想,沈馥转头就往回跑,陆既明拽着他的手,也跟着跑了起来。
沈馥想甩开他,他不用脑子想都知道,来的人肯定是冲着陆既明的,和陆既明呆在一起,只会死得更快。但陆既明抓得太紧了,跑得又快,拽着他,扯得他手腕疼。后面还有杂乱的狗吠声和枪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馥感觉到有子弹擦过他的手臂,一阵火辣辣地疼。
汽车就停在前面的不远处,陆既明猛地拉开车门,将沈馥推了进去。沈馥的心跳得快要冲破胸膛了,他撑着驾驶座的椅子,跨到副驾驶上。陆既明紧随其后也上了车,坐在驾驶座上。
车居然没熄火,陆既明一踩油门,沈馥感觉自己被猛地摔到椅背上,后背撞得生疼,汽车一下子冲出去。
沈馥的心还没放下,“砰”的一声,大概是汽车轮胎被枪打爆了,汽车猛地向一边侧过去,不受控制地打着滑往右边冲去。沈馥紧紧地抓着车窗,手背青筋都突出来了。陆既明猛地踩了刹车,车险险停下,没有侧翻。
沈馥连忙顺着椅背往下滑,躲藏起来,随着“砰砰砰”几声,子弹全部打在了车身上。
“架枪。”陆既明说道,“快点。”
沈馥这才发现自己的另一只手上居然还牢牢地抓着那支猎枪,近乎本能。他想说他不会,但这时候说这个就是废话,汽车轮胎被打爆了,车开不动,四周一片开阔,有枪不用就是等死。
外头的枪声突然停了,陆既明额发散乱,催促道:“快点,他在换弹夹。”
沈馥看似冷静实则茫然地将枪管利索地架在车窗上,手扣着扳机,陆既明在他身后,狭小的车厢只能容他们俩一前一后。陆既明环抱着他,伸手帮他上膛。沈馥觉得自己的心快要跳出来了,他的后背挨着陆既明的胸膛,感觉到陆既明的心也跳得很快,两颗心像两个争先恐后的鼓槌,猛烈地敲着,让人几乎呼吸不过来。
这是他今天第二次在陆既明的指导下架枪,第一次是打雁,这一次是杀人。
晨雾已散,外面视野开阔,沈馥目力不错,慌乱中一瞥,见到了有人躲在树后。
沈馥感到自己的手在微微颤抖,不知道该如何瞄准,陆既明就贴在他耳边,声音轻而缓,像情人的低喃,只可惜内容不是。他说:“我数三声,开枪。”
不等沈馥回答,他自顾自地开始数:“三、二——” 沈馥眼睛睁大,瞳孔也因极度的紧张而扩大,心快要跳出来了,手心出汗,面红耳赤,他闻到了火药的味道,闻到了陆既明身上的古龙水香。
“一——”
他感觉到陆既明带着他挪了挪枪管,他被动地扣下扳机,树后躲藏的人正好探出头来,应声而倒。太远了,沈馥根本看不清,但他能想象到,子弹入肉的“噗”一声,鲜血淋漓,又或者打到了头,颅骨碎裂。
“漂亮。”
陆既明欣喜地夸道。
那语气,仿佛在训狗。
作者有话说:
沈馥: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
我们小陆好像有点疯批的潜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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