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着风和光。
无拘无束。
第57章 第三碗01
首都,Q大。
11:48am。
食堂。
汤元边吃午饭边查看手机上的未读信息。
嚯!
群组未读信息99 。
微信上,汤家三兄弟有个单独的【家】的聊天小组,以前只有他们兄弟三人。
季巍跟大哥结婚以后,就把他拉进了群。
先前孟天佑被他带回家见过家长确定大致结婚时间了,也被批准进组。
前几天,汤元突然发现群里多了个人,一问才知道是汤铮的男朋友陆词。本来两个人才开始谈恋爱,与他们家的关系还比较生疏,但因为国庆被带回家了,大哥好像很喜欢这个嘴甜漂亮的男孩子,第二天就把他拉进群里来。
群里是陆词发的各种照片。
他是个潮人,拍照也好看,就算是很普通的场景,他布置一下,都能拍得很有小清新的氛围。
陆词还发了好几张从他的视角拍的汤铮。
汤元打这辈子没见过他二哥这么帅,反复地看了好几遍,确定这就是他二哥。应该就是用手机原相机拍的啊,肌肤纹理很清晰,奇怪了,衣服、打扮也还是那一套啊,但就是不知道哪里不太一样,在陆词的镜头里,他那傻乎乎地在笑着的二哥看上去是个像火焰像阳光一样的帅哥,热烈灿烂,生机蓬勃。
叫他一看也忍不住想弯起嘴角,仿佛被二哥的快乐给感染了。
大抵陆词是真的很喜欢他二哥,才能把他二哥拍得这么帅吧。他总觉得能从中感受到爱意。
汤元想。
桌上有蛋糕跟蜡烛。
哦,对。
今天是陆词的生日。
忙得他都忘了,不过其实他也没有仔细去记,其实他对自家两位哥哥以外的人其实不太感兴趣,即使是他们的伴侣。
只要哥哥自己喜欢就好了。
但他看群里热热闹闹的,心里多少有点羡慕,真想现在自己也在家就好了。
他好想回家,他想哥哥了。
不过说实话,挺无语的,之前汤铮还跟他保证说跟陆词没有暧昧关系,结果开学还没过一星期呢,这家伙就慌慌张张地跑来跟他说被陆词亲了,又过了几天,说打算跟陆词表白,问他该用什么姿势表白最好。
小时候,他不大喜欢跟二哥一起玩,嫌弃二哥太蠢,但是毕竟他们年纪相近,天天呆在一起,也没办法关系差。
小学低年级时,每天上学前,大哥都会特地交代二哥:“小铮,你要看好小元哦。”
二哥总会打直身体,昂首挺胸,怪模怪样地做个军礼,煞有介事地说:“遵命!”
以前二哥的性子那么皮,但在送他去上学的路上从不会到处乱走。一开始的时候,他都紧紧地抓着自己的手,紧张地戒备着路过的每一个大人,反复交代他:“不可以被坏人骗走!”
那时,汤元鄙夷地想:我哪有那么笨啊?
反而有好几次,遇见大人跟小汤铮搭话问能不能帮一个忙,是在二哥八岁、九岁的年纪吧,他二哥每次都会热情洋溢地一口答应下来,还是被他给拽住的,屡教不改。
没想到这样的二哥也找到对象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
“叮。”
收到新消息。
来自备注名【孟叔叔】。
他跟孟天佑在一起挺久了,他还是习惯叫孟天佑作孟叔叔。
孟天佑今年三十三,而立之年,是业内的青年才俊,但他才二十呢,孟天佑比他大十三岁,差了一轮生肖还要多,对他来说算挺老了。
孟叔叔:
【约好了今天晚上要来我家,不准又忘了,要准时到。】
【如果你放我鸽子,我就亲自去你学校接你。】
汤元微微一笑。
他们的关系除了彼此的家里人,学校里没人知道。
他导师倒是知道他们关系好,但是只以为孟天佑是他的长辈或是远房亲戚,不清楚他们是交往关系。
孟天佑是不介意,他这人行事向来我行我素,寡王了三十多年,从不为周围环境所影响。
主要是汤元不想公开,毕竟,他还是个在校学生,要是被人发现他在跟一个大他13岁的男人谈恋爱,而且对方还是他所工作的科研项目的金主,一定会被说闲话。
所以,他让孟天佑除非工作必需,轻易不准来学校找他。
汤元规规矩矩地回答:【好的,孟叔叔。】
【我记得的。】
-
但孟天佑还是来接他了。
因为他这边拖了点时间,他跟孟天佑说可能要晚十分钟到,过了几分钟,孟天佑就回:【我就知道你要迟到,已经在你学校东门外面老地方等你了。】
汤元这才收拾东西,不紧不慢地出发了。
师妹笑嘻嘻地问:“汤师兄,你要走了?”
“谢谢你上次帮了我,改天我请你吃饭,再把你借我的书还你。”
汤元轻声说:“还书就好了,不用请我吃饭。”
汤元极不擅长与人类来往,无论是男是女。
再更小的时候,他比现在还要内向,除了家里人,一见到外人,就会像是小动物遇见野兽时一样有类似装死的僵硬,后来好了些,也只是能适应日常生活,普通地行动,很少开口说话。
以前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只有在家人面前能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幼年他体弱多病,在店里帮忙干活好几年,因为大哥说他的小弟体弱多病,有一些客人还以为他是个聋哑人,觉得他很可怜。
可见他不爱说话到什么地步。
还是爸爸去世以后,突然之间,他的内心产生了生存的本能,过于内向的性格才稍微好了一点点。
师妹目送他离开,汤元一点也不在意她,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旁物都不放在心上。
她嘴里说师兄,其实她跟汤元同年级,稍微小半岁。
今年老师就收两个学生,另一个年纪还比汤元要大。
汤元的背影看上去总让人觉得很薄,他不注重穿衣搭配,但最近半年开始,莫名地有衣品了起来,比如今天穿的是一件版型很适合他的白衬衫,搭了件菱格的毛线针织背心,颜色跟他穿的那件亚麻色毛呢质地长裤正相配,把他斯斯文文的书卷气衬托得恰到好处。
而且,汤元的脸也长得好——只要他抬起头——你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好看,轮廓五官都无可挑剔,即便被眼镜给颜值减去几分。
最近,师兄的外貌状态愈发好,就像是被精心照料过的小猫小狗一样,毛发、皮肤都焕然生光,有时她瞧见师兄穿着实验室的白大褂,傍在窗边,光照在他的脸颊,皮肤像浸在水中白玉一样洁白润净,好看得让人眼睛都能看直了。
最重要的是,师兄他的确很厉害。能考进他们学校他们系的,谁没两把刷子?汤元又是其中的佼佼者,听说他跟着之前那个导师的时候,才刚研一,故意被刁难指派了博士生都搞不定的项目,他竟然都能独立完成,可见他有多聪明。
谁能不喜欢聪明和气还长得那么好看的男生啊?
可惜,唯一的缺点是他不爱搭理人。
这很正常,就没见汤师兄对谁格外青睐,大家都没有那就心理平衡了。
在她口中如此冷淡乖戾的汤元已经慢吞吞地来到学校东门外,又走了一条街,才在一个人烟稀少的道路边,坐上一辆庞大的SUV黑色轿车。
不像是去见男友,像是进行地下交易,连车都是这类电视剧里典型的款式。
打开副驾驶座旁的车门,汤元看见孟天佑,因为等了还蛮久,孟天佑臭着一张脸,很不快的模样。
孟天佑本来就是浓颜,即便他不带表情的时候看上去也是很不好惹的模样,别提他现在确实心情不好。
不过,英俊还是很英俊的。
他脱了西装外套,也没系领带,领口解开两颗扣子,耳朵上戴着蓝牙耳机,正在看国际财经信息,发现汤元到了,转头看过来。
好凶。
汤元心想。但他不怕。
汤元坐进来,低头给自己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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