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说:
“我没有离开,因为我选择再次信任你,我喜欢你,贝格森,虽然这份喜欢远不及你给我的爱。”
“你的爱太沉重了,你的占有欲很强,我受不了。”
“但是我尽力了,我已经在尽力爱你了。”
贝格森闻声,点点头,松开温木的脖颈。
轻轻环抱着他,轻声道:
“热烈的爱永远都会伴随着占有欲同时存在,温木,我不是真正来到人间的天使,你不能要求我像上帝一样宽宏大量,我做不到。”
他轻蹭着温木的耳尖,就像之前他们每次闹完矛盾之后,贝格森都主动下台求原谅一样。
他柔声哄着温木,一如既往。
“但是我会控制自己的,好吗?”
——你撒谎时的小动作永远都那么明显
“所以永远不要离开我,可以吗?”
——你说的话没有一句是真的
“温木,我真的好爱你,我在拿命爱你,你也多施舍我一点,一点就好,多爱我一点,可以吗?”
——不可能放你逃走
“我保证,我会像正常人一样爱你,相信我。”
——你没有朋友,没有靠山,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你养不活自己,最后只能回到我身边。
哈,你被养废了,温木。
第18章 捡来的竹马(1) 第一次相遇
他的童年只记住了三个人。
他的父母,和贝格森。
但是六岁那年,父母出去办事,出了车祸。
据说他的父母是私奔来的异国他乡,所以出了事也没人能联系。
他被扔皮球一样,在各家辗转,最后被踢到孤儿院。
然后他在这里待了一年,遇到了贝格森。
他们的故事从那个八岁的冬天说起。
他和贝格森的第一次相遇算不上很美好,甚至有些尴尬和难堪,因为那时他们都见到了对方最狼狈的样子。
这对八岁刚刚启蒙,有了自尊心的少年们来说的确有些备受打击。
他还记得那天很冷,是冬季,没有风,也没有雪,天气朦胧的很。
黎晨的薄雾笼罩着圣布兰卡的这片小角落。
那时候疯人院和孤儿院紧贴在一起,中间隔了道高墙,边角的墙那里破了个小洞,也不知道是谁挖的。
可能是疯人院的那群疯子,也可能是小猫小狗。
洞不是很大,成年人钻不进去,小孩子刚刚好。
他并不是主动跑去隔壁的疯人院自找苦吃,准确来说他是被人从那个小洞踹进疯人院的。
孤儿院就像一个社会的小缩影,甚至更加的恶劣极端。
初入社会的人即便处事为人会变得冷漠无情,但他们也会保留几分善意,给自己和他人留条活路。
可孤儿院的孩子不一样,他们放肆霸道,蛮横无理,他们去争,去抢,把世间他们知道的,最坏的恶意都施展到别人身上。
以此为他们无聊的生活添上几笔色差,等日后想起来的时候还可以带着“感慨”去回味。
孩子们闲来无事,四处摸索着孤儿院能当做游戏的一切,来消遣他们的时光。
大家都喜欢特别的东西。
于是他们把目标瞄准了温木。
然后顺其自然的,他就成了那个玩具。
因为他是孤儿院唯一的“异种”
他是个远在在异国他乡孤儿院的,没人要的东方人。
值得庆幸的是,孤儿院与世隔绝,他们知道的恶念并不是很多。
他们顶多就是在用餐时拿走他的面包,或者在睡觉时挤走他的被子。
但渐渐的,这样无法满足他们爱玩的欲望。
他们愈演愈烈,越来越过分。
很多孩子好奇疯人院长什么样,但一般没人敢过去,所以他们请温木帮帮忙去看看。
就从那个洞钻过去看看。
温木自己也不是个好欺负的主。
他第一次打架。
然后打输了,被踹了进去。
他的手上,腿上,背上,都是紫一片青一片。
他想回去,但那群恶魔用砖头把洞堵住了。
他只能起身托着破烂不堪的瘦弱身躯,寻找别的出口。
天色已经沉下,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夜晚的时间那么漫长而又恐怖。
也是从这一天开始,温木怕黑了。
他在夜里连滚带爬,哭天喊地。
没人听得到,所以人都休息了。
那年的冬天是真的冷啊——
冬天的夜晚是真的长啊——
他在书上看到过,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死在冬天的夜里。
他觉得自己可能也要死在冬天的夜里了,唯一的区别就是他连火柴都没有。
他先是跑,然后是走,最后跌倒了又爬起来。
结果出口还没找到,他就先遇到了一个少年。
约莫年龄比他小一点。
男孩儿看起来比他还要惨,趴在草丛里,月光照在他水淋淋的脑袋上。
他走近了些才发现那不是水,是血。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
少年头上的血哗哗直流,流的满脸都是,衣领浸湿了一大片,都被染成了鲜红色。
他被吓了一跳,没见过这么多血,差点控制不住的晕过去。
不知道这个人是醒着还是死了,眼睛半眯,浑浑噩噩的,一直盯着他看,也不说话。
温木突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他要把这个少年带到孤儿院去。
如果他救了这个男孩儿,那等对方醒后,他就可以拿着“救命恩人”的称号去索要一些东西。
很简单,他要一个朋友。
如果少年不愿意呢?
说实话,温木还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可能是被疯人院的疯劲沾上了味道,他现在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带这个少年一起走。
于是又很顺其自然的,他废了半条命把少年拖到那个墙洞口。
他觉得自己现在像个疯子,不顾疼痛,一下,一下,又一下,狠狠用胳膊肘撞击堵在洞口的砖头。
他必须救活这个男孩儿,不只是救活,他还要让贝格森留在孤儿院。
他像个出林的野兽,不知疲倦的嘶吼,手上的动作不停。
终于,大概是他的疯样也吓到了上帝。
他破开了那些碍事的砖头,与此同时,他的手臂血流不止,怎么擦也擦不干净。
他的身上全是血,男孩儿身上也是。
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但不知道是谁的血流的多一点。
他们都蹭上了对方的血,搅和在一起,就像一种诡异的,无声的宣誓。
就好像在告诉全世界,他们在最倒霉的时候,很巧合的相遇了。
所以今后的每一天,他们都会在生命的长河里拿着喇叭宣誓对方的重要性。
等他拖着不知是死是活的陌生男孩儿,爬到教堂的楼梯上时,米娅小姐差点现场昏晕过去。
男孩儿得救了,而温木的胳膊也差点报废,从此留下疤痕,时刻提醒着他那天的相遇。
两个看起来比较可悲的少年就这样在迷茫无知的年龄,不知天高地厚地活了下来。
他在医务室包扎好伤口后就一直趴在少年的床前,期待着对方的醒来。
他连见面的台词都想好了。
——我叫温木
——你叫什么?
——咱们以后一起玩吧
等少年醒后,他将自己排练了几百遍的台词念给对方听。
但是只念到了第二句就戛然而止。
——你叫什么?
——忘记了。
好吧,他觉得这个问题能解决,反正他的主要目的也是和少年交朋友。
于是他决定快点结束这个话题,进入下一句的主题。
——那我给你起一个好不好?
——好。
——你以后就叫……嗯……贝格……森?
——贝格森,好听。
温木尬笑两声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他就是灵光乍现,胡乱起的名字,只不过是恰巧知道华语里有森,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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