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207)
如果要快速反击“邸报十篇”, 李大人无疑是不二的人选。
可是,他不认识李大人啊!礼部的人, 他也……等等, 这儿不是有一个现成的礼部的人吗?宋凌霄急忙反身, 跑出府外,看见崔主事还在门口唉声叹气,他不由得松了口气。
“宋公子, 您怎么又出来了?”崔主事扬起头, 有些诧异地望着宋凌霄。
“崔主事, 您、您认识礼部负责审核《绣像本第一奇书》的李大人吗?”宋凌霄因为跑动而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喘着气问道。
“认识啊。”崔主事点头。
“能不能帮我约一下他, 就说凌霄书坊的坊主有事相求, 是他一定能办到的事。”宋凌霄取出自己的名牌, 递给崔主事。
“啊, 没问题。”崔主事接过名牌, 大致猜测到宋凌霄相见李大人是为了什么,这件事也关乎他的未来,他坚决地对宋凌霄说, “我会尽力帮忙的。”
“谢谢崔主事, 您真是我的贵人。”宋凌霄由衷地说道。
“不,不敢当,宋公子是我的贵人才是……唉, 希望这件事能平安度过。”崔主事叹息道。
当天,国子监午休时间,宋凌霄偷跑出来,在荟珍阁见到了礼部侍郎李大人。
“李一阆。”李大人自报姓名,“宋坊主,久仰大名,不知今日请李某来,是有什么事吗?”
宋凌霄看见李大人那张虽然年轻却很严肃的脸,就有种见到傅玄第二的紧张感,他挺直了后背,说道:“李大人,不瞒你说,我请你来,是为了今天邸报上刊登出来的十篇文章的事情。”
李一阆点点头,问道:“不知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么?”
李一阆其实猜到了宋凌霄找他是为了这个事,部里因为这件事也颇多争执,负责邸报文化副刊的部门肯定是不高兴的,在他们的地盘上,不经他们允许,就刊登出这么十篇矛头直指通俗小说的文字,分明就是打他们的脸!毁他们这么长时间为了扩大邸报阅读量而付出的努力!
但是另一方面,部里其他部门之中,却出现了许多支持的声音,其中以主管祭祀的唐洁中唐侍郎为首,认为礼部毕竟是朝廷六部之一,或许在实权上不如吏部、户部,但是他们礼部是主管文化风气的,绝对不可以沦为贩书者流,为了一点阅读量,就去牺牲自己的底线、原则,为了媚俗,就忘记了自己引领风气的责任。
本来,在邸报上刊登《金樽雪》,就是很有争议的行为,部里一直有反对的声音,现在,“邸报十篇”让反对的声音翻了明面上而已。
李一阆能力有限,他猜到了宋凌霄是因为“邸报十篇”的事情求他帮忙,但是他并没有主动提出这件事,就是因为他有他的顾虑。
他把主动权交给宋凌霄,如果宋凌霄此刻提出非分的请求,李一阆就可以直接拒绝,并且告诉宋凌霄,他为什么拒绝。——这其实也是对宋凌霄的一种提点。
“我……希望李大人帮忙写一篇文章。”宋凌霄说道,“就从礼部审核的角度来写,写为什么这部小说会过审,中间您有些什么顾虑,有没有反对意见,越专业越好,越详细越好。”
李一阆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你让我写篇文章?”
宋凌霄深吸了一口气,抬眼直视着李一阆的眼睛,语气坚决地说道:“正是,我希望李大人能写一篇专业性很强、不带有偏见的文章,不为了驳斥谁,也不为了给谁站台,就客观地写一写,您从审核的角度来看,这部书是怎么样的,有什么问题,为什么能过审,这样就好。”
李一阆抬手,长年拿笔杆子、保养得很好的手指擦过鼻尖,若有所思地望着宋凌霄:“我以为你是想让我帮你找出那十个作者的身份,是谁在幕后推动这件事。”
“是谁在推动不重要,他们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就算我们抓出幕后黑手,也无补于事。”宋凌霄十分冷静地说道。
“所以你希望——我帮你写一篇文章?”李一阆轻哂了一声。
“不,我希望您写一篇文章,不为了帮任何人,”宋凌霄顿了顿,“只是从您自己的角度出发,从——礼部审核通俗小说时专业的角度,谈一谈《绣像本第一奇书》,我相信,您做这一行是有很多独到的见解的,也希望把审核过程中的重点传达给书坊和作者们,更好地指导他们往后的创作产出。”
李一阆再度陷入沉思,不得不说,他来这里之前,是打算拒绝宋凌霄的。
可是,宋凌霄却给他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诱惑力的提议。
说老实话,李一阆一直想写一个这样的文章,引导民间书坊更好地成长,为大众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
“我回去想想吧。”李一阆并没有立刻答应宋凌霄,这件事情,他还需要仔细地权衡一下利弊,虽然宋凌霄说是不为了任何人站台,但是他的文章一旦发出来,一旦属上了他的名字,他就会被归队,这也是为什么古人讲究述而不作,述就是在传授先贤经验的同时,夹带一些自己的想法,作则是彻底摆脱先贤的作品,另起炉灶,直接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这对于讲求中庸之道的大兆官员来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
“多谢李大人。”宋凌霄由衷地道谢,毕竟,在这个时候,没有直接拒绝他,都是好事情了。
走出荟珍阁,太阳尚在头顶,宋凌霄却觉得身上出了一层凉凉的汗,他一边思索该怎么跟傅玄提起这件事,一边往国子监走。
忽然之间,一辆马车从小巷里拐出来,直冲着他冲过来,不仅没有减速,还加大了冲劲。
宋凌霄愣在当地,不知是该冒险抢跑一步,还是该后退。
这时,旁边有人抢跑一步,一手拦在宋凌霄身前,将他捞到远离街道中心的墙根下。
马车嘶鸣而去,激起街道上的行人们一阵强烈的谴责。
“这谁家的马车,赶着去投胎啊!”
“有没有长眼睛,纵马闹市,可是要问罪的!”
宋凌霄抬头,正要向救他的义士道谢,就看见一身熟悉的黑色衣服……这,不是他爹派给他的暗卫吗?
他抬起头来,一看,不是他爹派给他的暗卫,却是那一日在他卧房里,陈燧叫出来的手下之一:“啊,多谢……”
“宋公子多礼了,保护宋公子,乃是小人分内之事。”这名黑衣青年看起来十八九岁年纪,说话落落大方,不像宋郢派给宋凌霄的那些暗卫,看见宋凌霄就像耗子见了猫一样,蹿得比猴都快——等等,这个比喻里涉及到的动物好像有点乱。
与此同时,在墙角的阴影面、视觉的盲区里,完美藏身的两名宋郢派来的暗卫,脸色颇为不快。
这个新来的暗卫,为什么没有一点暗卫的素质,不仅不蒙面,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跟小公子搭话,他以为他是谁啊!
暗卫的基本素质——就要暗!
如果做不到暗,和那些普通的侍卫有什么分别!
这个爱出风头的家伙,根本就不配混到他们队伍里,可恶啊,竟然还想抢他们的工作!
两个暗卫抓着墙角,向那名新来的黑衣青年投去不善的目光。
……
黑衣青年感觉到后背有点痒痒的,他稍微活动了一下宽阔厚实的肩膀,牵动肩颈和胸前的肌肉一块一块隆起来,看得宋凌霄羡慕不已。
“你不是陈燧的人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宋凌霄好奇问道。
“主子派小人保护宋公子,在主子离京的这段时间里,小人木二就跟随在宋公子左右,保护宋公子的安全。”黑衣青年爽朗一笑,露出一口健康的白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