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47)
云澜沉默了。
他果然想得太简单,幸好他没有拿这样愚蠢的话去问韩知微先生。
“公子,你说得对。”云澜有些沮丧。
“但是和韩先生打好关系总是没错的,时不时流露出很愿意为他出书的态度,也许有一天,我们凌霄书坊,也能为韩先生找到读者,成为大兆第一书坊呢。”宋凌霄笑眯眯地安慰云澜。
“找到读者……”云澜口中念念有词,他一边思索,一边用手指在桌上写写画画,“我们现在最容易找到的读者,就是会试考生,所以,接下来,还是要做举业书。但是押题书被官方禁止了,只能做其他品类的书……其他品类,还要是能超过清流书坊的现有水平的……”
宋凌霄看着云澜,感觉这个小编修越来越成熟了。
不过,想出图书策划创意,也不是一朝一夕之间的事,今天宋凌霄只是和云澜碰个头,把后续的发展方向分配下去。
“云澜,你不用着急,距离会试还有十月到二月这五个月,我们的时间比上一次充裕得多。”宋凌霄说道,“我这次跟你碰头,是想告诉你,我打算做通俗小说,这和举业书是两个不同的方向,未来五个月,这两个方向我都会照看到,你就像往常一样,专心做举业书,也许我会找一个新的编修来做通俗小说。”
云澜听宋凌霄说过想做举业书,他不由得迷惑:“可是公子刚才不是才说过,书坊是要替作者找读者的地方,咱们又不认识读通俗小说的读者。”
“怎么不认识?”宋凌霄笑,“苏老三就是一个。”
“诶,我都不知道?”云澜惊,没看出来,掌柜竟然懂这个,他顿时有些惭愧,“对不起,公子,我好像什么忙都帮不上……”
这就像学霸自我检讨,对不起,我玩的游戏太少了……
“说了这个不用你管,你操心什么。”宋凌霄拍了拍云澜的小肩膀,“放心,咱们有现成的通俗小说读者,甚至连作者都有。”
“咦?”
宋凌霄竖起一根手指,胸有成竹地说:“那就是——落第秀才。”
郑九畴是个落第秀才。
他已经在京州呆了三年,三年前,京州乡试,他就没考过。
三年前,他从山西来到大兆的都城京州,被此处的繁华盛景迷了眼,只觉自己壮志踌躇,一定能大展雄才,一朝献策天子前。
那时候,他年轻,英俊,腰缠万贯,志得意满。
上天仿佛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
父亲郑崇时任山西布政使,政绩极佳,进京述职,风光八面,他跟着父亲一起进京,父亲托关系让他在京州参加乡试,他就是人人眼中羡艳的天之骄子。
后来父亲述职完毕,离京回家去,他独自留在京州,只带着一个从家里带来的书童,他就仿佛从笼子里放出来的鸟儿,迫不及待地展翅翱翔于京州这片浩大天空。
这时候,他遇到了他的梦中神女——双彩釉。
三年前,第一次备考京州乡试的那段时光,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双小姐家在东南城区有一座深宅大院,双小姐本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本来是不可能见到外男的,但是命运捉弄,郑九畴恰好捡到了双家夫人遗落在外的金丝玉佩,他看见是前面那华贵的马车里掉下来的东西,就想着赶上去把玉佩赶紧还给人家,结果在后面追了一路,也没追上,只看见马车拐进了一座青瓦白墙的院落之中。
郑九畴家教甚严,自己也有钱,不会贪图一块玉佩,只想着赶快还掉了事,便追到大门处,敲开大门,对门子说,他们家有位刚出门的主子,掉了块玉佩,请速来认领。
郑九畴自以为自己还是有几分聪明的,他不会直接把玉佩交给门子,万一门子看着眼馋,自己污了怎么办,万一将来那位夫人出来寻找玉佩,有人告诉他说,是郑九畴捡了去,夫人没收到玉佩,肯定报官,又给郑九畴惹来一身麻烦。
所以,最为稳妥的,就是直接还给夫人本人。
郑九畴为自己的机智甚是得意,却不知,从他捡到玉佩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圈套。
门子一看玉佩十分眼熟,赶紧进去通报,不一会儿,连外衣都没换的夫人,由两个丫鬟扶了出来,夫人一见玉佩,顿时泪眼朦胧,拉着郑九畴的手连连道谢,当即掏出一万两银票,要答谢郑九畴。
郑九畴被夫人的大方震了一震,顿时,自己那点小家底就不够看了,但他仍然坚决推拒,并表示自己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人。夫人请郑九畴进院子去,说一定要好好感谢他,不如坐下来吃一顿饭,一起聊聊。
盛情难却,郑九畴就进去坐了坐,这一坐,却给他撞见了貌若天仙、琴艺超绝的双家小姐。
当时,双家小姐在另外一处院落中抚琴,琴声淙淙如流水一般,十分动听,郑九畴略通音律,因此心生向往,不由得在嘴上孟浪了两句,对着夫人品评了一番这琴艺,夫人笑而不语。
一会儿,一位抱着桐琴,穿着白绫纱的倾国少女,出现在月洞门前。
郑九畴当即看傻了眼,他这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姑娘,而且,在当时那个时机,周围的环境都在暗示着郑九畴,少女出身良好,家中富贵非凡,不论如家庭条件,还是相貌才情,郑九畴都高攀不起。
正因为高攀不起,心动才格外剧烈,夫人看见郑九畴瞠目结舌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介绍道:
这就是我家独女,双彩釉。
老爷死的早,如今只有老身和釉儿两人相伴。
若是公子不弃,老身便将釉儿许给你如何?
我们家家资丰厚,也不要你什么钱,只是釉儿日常开销不小,你若是答应入赘我们家,免不了还是得破费一些。
……
三年后的洒金河畔,望着脚下的河水,河水里倒映着的那个形销骨立的人。
郑九畴几乎认不出来,这是自己了。
三年前,他从这河上过,多少姑娘向他投来娇羞的目光,三年后,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人愿意靠近他。
只是因为他轻信那深宅大院之中,陌生夫人的话,以为夫人真的是家中无所依仗,欣赏他人品出众,所以才想把自己女儿嫁给他。
那时他被色相迷了头脑,真以为自己当得起这份青眼,他当即跪下给夫人叩了三个响头,说自己高攀了,如果夫人真能将令嫒下嫁于我,我将以伺候母亲的礼仪奉养夫人。
真的太蠢了!
郑九畴啊郑九畴,看看现在的你自己!
破衣烂衫,须发蓬乱,又瘦又老,眼神里透着癫狂,就算是三年前的你,也不愿意接近这么一个叫花子吧。
郑九畴目光直直地盯着洒金河水。
他想到了自己最后当掉的那块传家玉佩,换了一千两银票,捧给夫人去做双小姐的嫁衣。
他想到了与双小姐耳鬓厮磨的半年时光,在他银钱用尽的当天,深宅大院,人去楼空。
他想到了三年前的乡试失利,无颜回家,在京州度过乞丐一般的三年,受尽冷眼,京州的雪,好冷。
如今乡试又过,他荒废了三年,根本没有温书,中选希望极小。京州的冬天,又要来了。
他捱不住了。
“噗通”——
“救人啊,有人跳河了!”
……
翌日清晨,宋凌霄照例在书童和两个保镖的押送下,来到国子监学堂。
昨天虽然书童叫嚷的厉害,但是什么都没发生,宋伯也没来问,显然书童把宋凌霄逃学的事情瞒了下来。
只要有第一次,上了宋凌霄的贼船,那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陈燧过来轻轻踢了一脚桌腿,宋凌霄从昏沉中惊醒,看见身材矫健的少年正立在自己桌案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