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书坊 上(227)
厌厌也点头答应了。
第一天,宋凌霄亲自将厌厌送到礼部尚书家门口,看着她背着个小书篓乖乖地走进高门大户之中,也不知道孩子进去以后会不会和同学们和谐共处,课业能不能跟得上,还有,千万不要惹老师讨厌,否则老师给孩子穿小鞋怎么办……
宋凌霄俨然进入了老父亲状态,甚至眼眶有些发热。
逃学把厌厌送去上学之后,宋凌霄返回平水街,来到荟珍阁,他深吸一口气,把自己从老父亲状态调整回霸道书坊主状态,今天,他必须把场子撑住,让建阳书坊的飞飞燕老师感受到凌霄书坊的实力和诚意。
“飞飞燕先生。”
在苏掌柜的引荐下,宋凌霄终于见到了如雷贯耳的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老师,令宋凌霄意外的是,飞飞燕老师看起来面色红润、衣着光鲜,不像是苏老三描述的那样“食不果腹”。
也许是他想多了吧,人家飞飞燕老师毕竟曾经辉煌过,手头的积蓄应该还是比较丰厚的,今天是因为重视这次会面,所以才特地换了一身昂贵的松江布长衫。
“宋坊主,久仰久仰。”
在宋凌霄观察飞飞燕的同时,飞飞燕也在观察宋凌霄。
他微微有些诧异,之前听传闻说凌霄书坊的坊主年纪不大,却没想到这样年轻,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要在京州城开办以出版通俗小说为主的商业书坊,并不容易,必须周旋在官府和百姓之间,两边都不能疏忽了,而且还有一帮思想僵化的腐儒就像那乌桕树上的乌鸦一样,随时准备发起群攻。
宋凌霄这样年轻,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像传闻中那样,宋凌霄背后另有高人——一位大太监干爹——主导着一切?
飞飞燕脑海中已将宋凌霄掂量了一遍,脸上却不露分毫端倪,仍是一团和气地寒暄客套着,仿佛对宋凌霄十分钦慕,没有丝毫怀疑。
菜肴还没上来,宋凌霄叫人上了茶水,大家一边品茶,一边天南海北地聊图书出版市场,气氛很快就热络起来了,飞飞燕开始向宋凌霄抱怨他的老东家——建阳书坊。
“唉,说来惭愧,燕某人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作者了,这么些年,也给余天王赚了几十万两银子,奈何余天王手里银子流水似的过,根本看不上我这种小作者,抽成更是一天天地往下压,眼看就要揭不开锅了,唉,日子难过啊,俗话说得好,钱难赚,屎难吃,就是这个意思吧。”飞飞燕手中捻着茶杯,一脸苦闷地说。
抱怨,总是能快速拉进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他们立场相近的时候。
“余天王?”宋凌霄问道,“莫非是贵书坊的余象天坊主?”
“唉,不是他还会是谁呢,”飞飞燕感叹道,“余天王天纵奇才,经营书坊的才华无人能敌,压榨作者的手艺更是登峰造极。宋坊主,不瞒你说,这个事儿说出来挺丢人的,但是今天我和您一见如故,您人品贵重,光风霁月,我相信您,就把话往实地里说了。”
宋凌霄不禁竖起耳朵,要爆料建阳书坊的秘辛了么?快说快说,他想听!
“燕某人去年一共为余天王写了一百万字的书,所得不过这个数。”飞飞燕竖起两根手指。
“两千两?”宋凌霄已经往少里猜了,毕竟人家给余象天挣了几十万两呢。
两千两,已经是个惨绝人寰的数字了。
“两百两。”飞飞燕重重地从鼻孔里发出了愤怒的冷笑。
草,太狠了,一年一百万字,那就是日更三千不断更,足足写满一年,何况古代人不似现代人写书那么方便,可以用电脑打字,人家是用毛笔写,一写写一天,这个强度,对于古代作者来说已经是匪夷所思的了。
何况飞飞燕又不是什么一文不名的小作者,人家有脑洞、懂市场,是成熟的商业作者,让人家以这个强度来写作,一年只给二百两,这是什么绝世黑煤窑出来的究极暗黑包工头!
宋凌霄舒了口气,看来苏老三了解的不错,飞飞燕这次来投诚,动机还是很充分的。
其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凌霄并不喜欢挖墙脚,尤其是挖名气很大的作者,今天你能从别人那挖到他,明天就会有另外的人从你这挖走他。
而且,有名气的作者想法总是很多,如果不是自己培养起来的,很难把握得住。
作者的嘴,骗人的鬼,为了拖稿能编出八百种理由,凭什么认为他就不会在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上对你撒谎?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宋凌霄今天来见飞飞燕,并没有施展出全部功力去套近乎,他想先观察一下,看看飞飞燕的态度是什么:如果飞飞燕是诚心想加入凌霄书坊,那么他不介意给飞飞燕提供一些便利,如果飞飞燕还有其他心思,他也不会紧赶着贴人家的冷屁股。
现在看来,飞飞燕离开建阳书坊,确实是有充分的动机的,只是,这不代表,他就要来凌霄书坊。
“宋坊主,”飞飞燕忽然开口道,“不瞒你说,我方才着实是怀疑了一番,您这么小的年纪,怎么能当得住凌霄书坊这个家,现在我明白了,您确实有非凡之处。”
宋凌霄一怔,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可能镇不住场子,不过没想到飞飞燕会直接说出来。
“若是一般的书商,听到我抱怨老东家的话,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向我投来热烈的邀请,告诉我他们书坊的分成多么合理,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立刻给我一笔钱,让我过上富裕的生活。”飞飞燕笑道,在他身边,苏掌柜露出赧然之色,显然,苏掌柜就是这类书商之一,飞飞燕冲苏掌柜点了一下头,以示歉意,接着说道,“可是,宋坊主却什么都没说,贵书坊明明有对作者非常实惠的薪酬制度,宋坊主却一点没说——我已经听苏掌柜说过了,贵书坊的抽成比例实在是诱人,天底下再也找不到宋坊主这样对作者慷慨、对自己苛刻的善人了。”
宋凌霄坐直了身子:“不敢当,其实也没有对自己苛刻,我一直认为,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
“好,好一个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飞飞燕抚掌盛赞,目光灼灼地望着宋凌霄,俨然对他十分信服了。
苏老三在旁看得心潮澎湃,这就是他们小老板的个人魅力!没有人能够在吸引作者方面胜过小老板!他自己之前和飞飞燕见面时,就没有把持住,不停地抛出优越的条件想要勾搭飞飞燕成为他们书坊的签约作者,但是,飞飞燕却没有立即答应。
现在想来,飞飞燕这样有名气的作者,就算离开了建阳书坊,肯定也是有无数书商想要将他纳入麾下的,是见过世面的大作者了,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就把自己给托付进去。
而小老板展现出的气度、胸襟,对于出版的理念,才是飞飞燕这样的作者渴望看到的,愿意为之臣服的。苏老三对于宋凌霄的敬佩之情,又突破了顶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按照苏老三的估计,现在气氛这么融洽,顺利应当的,就该谈到签约了。
果然,飞飞燕说道:“不知道宋坊主是否看过了燕某人的新作呢?”
宋凌霄当然已经看过,在见作者前,准备工作绝对是要做足的,他对这部作品表示了一番恰到好处的赞美,又提出了一些基于同类作品创作现状基础上的建议,令飞飞燕听得连连点头。
“宋坊主不愧是发现了《金樽雪》的伯乐,您在才子佳人小说方面的见识,绝对不下于一般作者。不过,请您放心,您所担心的那些问题,我都已经有所准备,会在后续的情节发展中一一予以完美的诠释,这部《总裁请自重》,是燕某人的得意之作,燕某人构思良久,不愿意明珠暗投,所以,才带着这本书北上,希望能给它找到一个好东家。”
飞飞燕以一种成竹在胸的态度说道,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宋凌霄,显然,话题要进入实质性的谈判环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