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听我解释,这个不是我的。”
云凛一双凤目撩起,瞪得更圆了。
“那是谁的?”
乖乖,要不得,越解释越黑。
沈颂:“不是,这个……这个我要怎么解释啊,不是我自己买的。”
确实不是他买的,是宋玉守这个杀千刀的硬塞给他的。
可是这样解释,就好像是另一重意思,更显得自己说不清楚。
沈颂实在是无奈,“哥哥,你信我吗。”
云凛看了看那个纸盒子,又看了看沈颂的眉眼。
少年英俊,眉眼也像是上帝刻画出来的杰作。
如此的人,有人追逐也是情理之中的吧。
云凛垂眸,“嗯,我信你。”
沈颂将这个劳什子丢在了枕头上,把云凛拉在了一边的沙发上落座。
“哥哥,这个是那个刘臣的相好给我的,但是你别误会,我和刘臣相好什么事情都没有,他给我这个,完全是因为我昨晚去找他拿的药,所以顺道送我的。”
云凛静静注视着沈颂,没有说话。
心里已经大概拼凑出深夜异地买药的艰辛。
沈颂就继续解释道:“本来我昨晚也没要,但是今天在会场遇见了,他硬塞给我的。”
“这个人和他相好,都是国外回来的,对这些事情比较开放,拿这些当开玩笑。”
“但我和他们可不一样,我刚刚说的都是认真的。”
云凛略想了想,点点头,“那是我误会你了。”
沈颂就知道他哥哥心地最是柔软,尤其是对他。
于是他双眼黑亮黑亮的,伸手攥拳,在自己脸前面挡住下巴卖萌。
“汪汪~所以主人不要生我气呀!”
云凛被他逗得想笑,“我哪里生你气了?”
两句话就能被哄好,云凛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儿没底线。
沈颂笑出了一双眼角弯弯,“哥哥那你答应我,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
云凛没忍住,抬起细瘦白皙的手,轻轻拂了拂沈颂的头发。
“吃饭在酒店里吃就好,叫人送来房间,你吃完了也可以早点休息。”
他明明在沈颂眼睛里看见了血丝,饶是再年轻力壮,也不能一夜不睡,这也太伤身体了。
“嗯?”沈颂双手捉住了云凛细伶伶的腕子,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什么宝贝,“哥哥,其实晚上我妈要过来一趟,你……可不可以和我们一起吃晚饭呀?”
沈颂的母亲要过来?!
昨晚才刚刚和沈颂折腾了一些不可说的事情,今天就见家长,云凛心里突然有些惴惴不安。
他想抽回自己的手,可是手腕被抱着,也抽不出来。
“你和伯母吃饭,就不用我一起去了吧?”
沈颂连连摇头,“哥哥你和我一起吧,我怕我妈骂我,她对别人都很温和,但是独独骂起我来,一点儿情分都不留,哥哥你陪我去吧,不然我害怕!”
这一通撒娇,就好像大狗狗在委委屈屈地求主人垂怜。
云凛眉头虽然皱着,但是语气已经不那么冷硬。
“别闹了,母子还有什么说不得的?你妈妈不会那么为难你的,我一个外人不去刚好方便你们聊天。”
沈颂:“别啊,哥哥,我可怕了,你不在我身边,我就会被别人欺负的!”
明明知道沈颂这个大魔王凶起来可以给天捅个窟窿,但是这副外形优渥的皮囊,做出祈求和委屈的表情时候,还是让人不得不心软屈服。
云凛叹了口气,“我去了可能也没什么用处吧……”
——有门!
沈颂又开始缠着:“哥哥,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厉害,你只要往哪里一站,我就有主心骨,你好好和她说,她就不骂我了,我们一家都尊重文化人。”
“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太能磨人了。
云凛凝眸注视他半响,终于妥协在沈颂委屈的表情下。
“好,伯母几点来,我去接。”
沈颂拉过云凛的手背,在上面印了一个热气腾腾的吻。
“不用,她估计也快到了,我们先去约定好的酒店餐厅。”
云凛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对了,伯母过来是开车的吗?”
沈颂摇摇头,“可能坐飞机吧,我是着急才开车过来的。”
云凛腾地站了起来:“那就快点去把车后座清理一下。”
晚上吃完饭势必要送沈颂的母亲回酒店休息的,让人看见了那一后座的狼藉,要如何是好。
脸都没地方搁了!
-
和沈颂的母亲一起坐在包间里的时候,云凛的手上还有那些清理后车座的狼藉的纸巾。
他是个环保主义者,没找到垃圾桶,就只能一直拿着到了包间。
进了包间还没有找到丢东西地方,身姿挺拔地坐在那里的时候,藏在桌布下的手里还捏着一张染着腥膻的纸团,实在是有口难言,有苦说不出。
最后云凛找到借口去包间内的洗手间,终于把这团丢人的东西给扔进了马桶冲走。
他洗了手出来,落座之后与褚美凤再度表达歉意。
言辞谈吐,素养有嘉,气度也很从容淡定。
就像是高雅壁龛上高枝的花,可欣赏,也可冶心志。
沈颂的母亲褚美凤看着云凛,满意之情溢出眼眶,上上下下地打量,然后把沈颂给看毛了。
他知道云凛速来脸皮薄,于是一伸手,用手掌挡住了褚美凤的视线,“妈,你看人还是吃人?”
“没大没小的,护着人也要懂规矩。”褚美凤白了沈颂一眼,懒得和他家这个小魔王计较,然后看向云凛,脸上绽放了温软至极的和煦笑意:“小凛,我可以叫你小凛吗?”
论起来云凛毕竟只有25岁,和褚美凤一比就是小辈,叫什么自然是看长者的心情。
云凛点点头:“自然是可以的,沈太太您好。”
褚美凤今天是特别打扮过的,约了好多关系花了几万请的高级造型师,妆发俱全,衣服也是考究。
特意让人把服装周天桥模特身上的衣服空运了回来——没进奢侈品店,却先上了她的身。
这市面上买不到的款式,比别人提前了半年。
一身米色的长裙素雅却裁剪别致,勾勒出保养得当的身体线条。
虽说是刻意打扮,却不是那种特别奢华隆重的暴发户式土气,她还特别和造型师强调了——要素雅,这样才符合见面者的品味。
以往参加什么隆重的活动都没让自己这么费劲过,褚美凤今天可是卯足了劲儿,势要把那次丢了的面子找回来。
——儿媳妇这么优秀这么漂亮,她怎么可以怠慢?
“小凛啊,来临市出差吃不吃的惯呀?”
眼看着开始拉家常,就到了云凛的弱势环节。
他不大会应酬,也不大会和人拉家长里短。
索性褚美凤是个天生的气氛活跃者,拉着云凛说着说那,也不会显得冷场。
最后,褚美凤话锋一转,落在了陆锋身上。
“小凛,那天晚上的事情虽然没有人和我细说,但是我也能猜到个大概,真的委屈你了,你放心,伯母会去找陆家,给你讨回公道。”
云凛抬眸看向褚美凤,那精致描画的眉眼带着风情,却又显得端庄秀丽,很有一股上位者的气场。
“沈太太,谢谢您,但是我……”
话没说完,褚美凤就接过了话头。
“小凛不要叫我沈太太了,怪见外的,叫我伯母就好,毕竟——”褚美凤斜了沈颂一眼,“毕竟你和我们小颂关系这么好,我们以后也会常来常往的,叫得生分我也别扭。”
这话倒是不错。
云凛依言:“伯母。”
褚美凤笑得眼睛都弯了,她越看云凛越喜欢,又气不过沈颂这个刺儿头总给她找麻烦,于是起了心思想收拾收拾沈颂。
“对了啊,小凛,你没看过沈颂小时候的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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