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两人同时对他微笑,茅巫说:“请大巫赐予茅收勇士祝福。”亲爹黑爸也点头不已,那意思是,败者也该有奖励。
呵呵,亲就亲……但是治疗,那就算了。你就顶着猪头吧。
虽然亲,但白锐原本的想法是意思意思摆个姿势错位一下就算了,不沾上茅收的皮肤就退回来。谁知道他刚凑过去,茅收就一个抬身,大脑门就撞在了白锐的脸上。
顿时,白锐觉得门牙发木,鼻梁子发酸,再重点八成鼻血都要出来了。
白锐捂着鼻子坐回去:“大巫……”谁知道猪头茅收好没完,又朝前凑了凑,“治治……”
“大巫消耗过多,茅收,你还是等两天吧。”谁想到白锐还没说话,茅巫先开口了。而且这语气,阴阳怪气的。
原本还舔着一张猪脸上千凑的勇士茅收,一听茅巫说话顿时缩了一下,然后,他老老实实的坐到茅巫旁边去了——黑爸少有的厚道了一次,给茅收让了位置。
在此之后,一切顺利。猎星作为新任的首领坐在了白锐的身边,所有人都吃饱了烤肉,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篝火一直燃烧到了凌晨……
一夜的狂欢,第二天大多数人都睁不开眼,猪肉也还足够一天的食物,猎星直接说不打猎,这天休息。
对于新族长的第一个命令,茅收和其他人也乐于接受。
白锐一家三口回到山洞却没休息,黑爸说要找几个女人去照顾蓝鸟,趁着白锐和猎星没走,把事情解决了。
“猎星,你还是别跟我走了。”白锐挂心的则是另外一件事,“黑爸,如果是你当首领我当然不会犹豫,就算他走了有你在,也无论这次离开会给部落带来多大的好处,毕竟他才是首领。”
“猎星,你自己说呢?”黑爸没立刻回答,而是把问题直接踢给了猎星。
“刚上任的首领就离开部落确实不好。”猎星沉思了一会回答,白锐赞同的同时又有点失落,他以为猎星不会跟他走了,“但是……”
“!”还有但是?白锐惊讶了一下,黑爸则开始烤肉。
“但是,我觉得我更需要出去看看,以及更多的了解蓉部落。那么强大的山岩部落为什么忽然不来了?会不会外边还有更强大的部落?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跟蓉部落的人相处。而且……既然我第一次成功成为了族长,那就算我回来的时候已经不再是族长,我也有信心能够再次成为族长。”
又霸气又威武啊,白锐顿时有一种整个拜倒在猎星裹腰布下面的感觉了……
***
茅部落的一切渐渐都在朝好的地方发展,白锐还是给那两个不听话的把伤治好了,黑爸重新宅在了洞里,每天去打猎的换成了猎星,茅部落打猎的勇士们每天都有收获,猎满和猎羊搬进了部落里,几个十几岁的白姓孩子隔了几天也搬过来了,只有白鸟还在大洞里照看鸟场。一开始挑选出来照看鸟场的两个女人一个老人,其中一个女人当天就掐死了三只蓝鸟,被白鸟当场发现,对她的惩罚是饿上三天,一年之内无论她采集了多少食物,分到的都只有别人的一半。换了一个老人顶替她,才没再发生类似事件。
大兔子们“基本上”适应了新的生活,开始带领采集队外出采集,就是有时候和二哈们碰上,或者两条蛇在附近路过,它们会突然原地躺倒,翻身,保持四爪朝上僵立不动——装死。一般这一装就得是三四个小时,有时候还得让采集队拖回来。
白锐的大巫位置,更是稳得不能再稳。
眼看着两个月就要到了,白锐和猎星在茅部落众人极端不舍的情况下,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直接去找蓉部落。没想到凑巧的是,还没等他们出发,蓉部落的人已经来了。
第五十四章
这次那位罗森娜族长没来,带队的是个身材很苗条的妹子,还有熟人菲卡纳斯,他们一行二十人,前边的十人每一个都背着一个大筐,后边的十人每两个人扛着一条……独木舟。完全是用草编出来的,舟身细长,两头翘起。
“我是诺丽丝,尊敬的白巫您好,非常感谢您给予我们的帮助。”带队的苗条妹子打头,整个队伍的木族人见到白锐立刻放下阻碍行动的东西,对着白锐行礼。
诺丽丝的声音很温柔,也很诚恳,她可比那位族长给众人的印象好多了。
木族人的队伍在蓉部落休息了一天,白锐和猎星也更仔细的向诺丽丝询问了各方面的细节问题。
让他们略微有些意外的时,这个看起来很年轻,项链上也只有十六颗橡子一样果实的妹子,她同样也是前两次蓉部落派出队伍的首领。
在白锐忍不住询问诺丽丝年龄的时候,诺丽丝笑了起来,表示她实际上已经有三十四岁了,他们木族人并没有用项链上的装饰代表年龄的习惯。白锐不由得感叹,原来不是所有的原始人都有早老症。同时,他对蓉部落能够将死者复活这一点,信心也就更加充足了。
“另外……我很抱歉我们的族长对您的隐瞒。”本来都到了休息的时候,诺丽丝坐起来,又坐回去了。在她身边坐着的菲卡纳斯表情一动,露出了几分焦急,最后还是选择了沉默。
刚还高兴的白锐一家人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什么?”
“如果死亡时间超过十年,复活就是完全不可能了。就算超过九年,复活的几率也会大大的降低。”
“我们必须在多长时间之内把你们要的东西拿回来,才能确定复活的仪式在三年之内开始?”诺丽丝的话音刚落,白锐的问题已经出口。
“一年半,因为我们的战兽成年,也需要一段过渡期。”
“好。我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们做到。”
原本的轻松适意全都消失不见,甚至晚上躺下了,白锐还在翻来覆去,后来一把抱住了猎星的胳膊,才算睡着。第二天,一如既往的每天亮,人就已经都起来了。猎星和白锐背着草筐,带着家蛇和家虫,就踏上了……
“鹿腿,你该回去了。”白锐没想带着鹿腿一起走的,毕竟它是犬王,还是跟其它二哈留在部落比较好。但鹿腿就是紧跟着白锐,那张脸一点也不二,反而显出那么几分坚定来。就算白锐让小青和白龙吓唬它,它吓得腿都哆嗦了,还是不走。
“带着它吧。”猎星摸了摸鹿腿的毛,帮它开了口。
“嗷呜……”鹿腿也立刻顺着杆子爬,发出可怜兮兮的低低呜咽声。
“好好跟着猎星,保护好他。”白锐没法,这个二货实在是深谙卖萌之道,另外有几条总是追着白锐的二哈也要跟,这次鹿腿倒是尽显狗王的霸气,嗷呜两声就把同族叫走了。临走前它和黑爪彼此嗅嗅舔舔,看样子是把族长的位置交出去了。
猎星抬头瞟了他一眼,明明是一句话没说。白锐却被他黑眼睛看得脚底下一个踉跄,总觉得这眼神似有深意啊。
***
在全部都是原生态的原始世界赶路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_(:зゝ∠)_当然,这是废话。
不过,木族人已经对他们俩越来越热情了,路上找到了可口的野果,鲜嫩的野菜必定先送给他们俩挑选,打到的猎物,第一刀切割下来的最可口的烤肉也必定先递给白锐。而且这完全是自发自愿,而不是出自任何人的命令。
因为这些木族也是习惯于出外行走和狩猎的,超过九成的人不是第一次跟随诺丽丝出行,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更能感觉到队伍里多出一个白锐之后,身边天翻地覆的变化——蛇虫的骚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小青和白龙的存在也让他们免于被其他大型动物盯上,甚至都不需要有人守夜,每个人都能保证充足的休息。随着渐渐进入不熟悉的区域,原本打猎该是一个大问题,但是鹿腿的存在让他们总能找到合适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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