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麦田,没有龙夏人。
那粒金麦穗,也从未青睐过龙夏人。
他从青年等到两鬓斑白,他已经老了,再过没几年或许就要退休……他原本以为,自己这一生都无法亲眼见到麦穗落下来的那天。
冯老师双眼含泪,大力地拍了拍景长嘉的背脊,才松开他,颤抖着嗓音道:“快去吧,都在等你了。”
“谢谢。”景长嘉低声道谢,随后越过擦眼泪的冯老师,踏入了那一片金色的麦穗之中。
光影特效投出的麦穗随着他的动作往前躬身,便如群风追在他身后。年轻的数学家一步一步朝着那至高的领奖台走去。
沉稳得犹如国王走向自己的王座。
高台之上,库贝纳的国王含笑凝视着这位学术界的超新星。等他靠近,就率先张开了拥抱。
景长嘉登上领奖台,微笑着与他行了个贴面礼。
“祝贺你,我的小麦穗。”库贝纳国王说着,后退一步拿起纯金的金麦穗奖章,郑重地别在了景长嘉的胸口处,“恭喜你创造了历史。”
景长嘉微微颔首。“谢谢您。”
国王别好奖章,又抬手示意了他去发言台:“去吧,他们都在等你。”
景长嘉走了过去。国王后退两步,将自己隐没在无光的暗淡里。
现在这座颁奖台,只期待一个人,也只等待一个人说话。
景长嘉调好麦克风,抬眼缓缓看了在座的科学家们一眼。
他蓦地展颜一笑,轻松地说:“我现在站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我的一位朋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我之前出了一些意外,受了重伤。是我这位朋友冒着极高的风险下崖搜救,才找到了我。我感谢他来得不早也不晚,不然可能我这个脑袋,不会伤得那么恰到好处。”
他的后天学者症候群与他觉醒的数学天赋一样知名,这段俏皮话成功引得现场众人都笑出了声。
颁奖典礼的气氛显得格外松弛。而与之相反的,则是勤政殿里越发压抑的气氛。
杨以恒拢着一床薄被,面色苍白的看着景长嘉在唯一的光柱里,一步一步走向属于他的荣耀。
他早就知道的,杨以恒攥紧了被面:嘉哥这样的人,在哪里都藏不住他的光辉……
人间也好,天上也好……不管在哪里,景长嘉都会是最耀眼的那个。
不管面对什么,只要他出现了,好像一切就会变得轻松起来。
哪怕在满天神佛里,他也可以那么镇定从容地登台。
就像是那年十七岁的云中郡王从北疆的朔风冰雪里赶回来,一步一步的走到年幼的自己身边。鲜红的斗篷在满屋的哭声中展开,就替他挡住了所有的风霜刀剑。
所以我怎么能松开手?杨以恒仰着头,定定地看着那个被金色麦穗包围的人。
这是他的哥哥。他唯一的哥哥。
会保护他、教导他、为了他拼命,为了他……去死的哥哥。
我怎么舍得让他死啊?杨以恒想,我只是想吓吓他。他只要肯低头,只要肯低头……
他们依然可以像小时候一样。
我们像小时候那样不好吗?
没有那么多事,没有那么多责任,当然也没有那么多人。哥哥只需要陪着我就好了。
明明我才是最需要哥哥的那一个。
明瓦中麦穗摇曳,年少的云中郡王双眸如星,比明月更皎洁。
我才是最需要哥哥的那个一个……
你又何必,去照亮别人呢?
杨以恒咬紧了牙关。
嘉哥,你怎么能那么从容?杨以恒想,你一贯都那么从容。
从容地走向他,从容地离开他,从容地对他视而不见。
怒意渐渐漫上脸颊,杨以恒心中的邪火还没来得及燎原,他就听见了景长嘉的话。
那怒火顿时一消,随即更汹涌的涌了上来!
一双眼被火烧得灼灼,苍白的面色竟然溢满杀气:“他受了重伤,那些人笑什么?!”
难怪他哥哥飞升后的面色会那么苍白,难怪他看起来一直病弱。
原来是因为他受了伤!
嘉哥飞升成仙,不该最安全不过么?怎么会在天上受伤?
这些神仙……
“都是一群废物!”
王公公原也陪着在看明瓦,被他一嗓子惊得回了神,连忙低声劝慰:“许是因为殿下身体都大好了,所以才没有再担忧。您是知道殿下的性子的,他不爱别人提这些。”
这话倒是说到了点子上。
云中郡王脾气也倔。他既不在乎自己受伤,也不爱别人提他受伤的事。在他面前当做不知道久而未愈的老毛病,才是最好的。
杨以恒面色稍霁。他绷紧了嘴唇,仰头看着神采奕奕的景长嘉,没有再说什么。
他安安静静地听景长嘉感谢学校,感谢组委,心下百无聊赖。可看着景长嘉,他又高兴得很。
也就只有他嘉哥才会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
大概是北疆真的太苦了,杨以恒心想,否则以嘉哥万人之上的身份,什么样的供养都是应该的。
他们应当感谢嘉哥选择了他们。
万里之遥的景长嘉若是知道他这么想,估计会扇他。可偏偏,杨以恒许多神经病心思没人可以理解,但这个想法,却与许多人不谋而合。
神烈村的村民们排排坐在田坎上,听见景长嘉的话,就有人大着嗓子说:“怎么神仙也要去学堂。”
“郡王爷还感谢学堂的老师。郡王爷这种身份,不应当那些老师感觉荣幸吗?”
他给京中的高门大户送菜,可是见过许多人家给自家千金请宫里嬷嬷教导。那些嬷嬷因着教导过宫里的贵人,走到哪里都被人看重。那教导过云中郡王的老师,岂不是更不得了啦?
“我要是郡王爷的老师,我出去收束脩,都要多要几两银子。”
有人顿时笑了起来:“那些读书人不要银子,银子俗了。”
“随便什么呗。左右我都教过郡王爷了,塑个金身也尽够了。”
金身啊……
田坎边的百姓们咂吧咂巴嘴,觉得天上的云中郡王虽然没有金身,可那光落在他身上,也和金身差不多了。
他们郡王爷,好像又回到了几年前在京城的时候。
鲜衣怒马少年郎,是他们最喜欢的贵人。
现在也不仅仅只是他们的贵人了。看看这满天神佛妖怪的,有谁不喜欢他?
所有人都在听他说话,所有人都在为他欣喜。
有人扯了根草根放进嘴里嚼着,心里莫名的就有些不是滋味。
“郡王爷反正一贯都待人好得很嘛。”
“而且他们读书人,对老师就是敬重得很。有个什么词来着?梁子你说。”
梁子张了口还没答,就有人脆生生的抢答:“尊师重道!前段时间雪化的时候,郡王爷讲过。”
里正全叔双眼一亮:“哎哟,我们承祖还记得呢?”
云中郡王那日常识字的讲课,他都不爱听了。他这把年纪听了没什么用,倒是偶尔会想起来盯着小孙子听一听。
可看承祖平日里只会抓蚂蚁偷翻土豆的模样,也没指望他能学得多好。全叔就想着,多认两个字儿,长大了承祖就送去京里粮铺寻个账房先生的活计,也算是一辈子好日子了。
结果现在,承祖不仅记得云中郡王说过什么,甚至还会写字了!
他看着小孙子用树杈子在田坎上写的字,也不知道那是不是念“道”,但那字怎么看怎么好。
“道!也有路的意思。”承祖用树杈子敲了敲地,仰着下巴高声说,“我们走的路就也叫道。学堂的先生,就是带着一群人走在路上的人。所以要尊师重道!”
“哎哟,哎哟!不仅会认字,还会讲课了!”全叔欣喜若狂,“不得了!不得了!爷爷的乖孙哦!”
他一把搂住小孙子,简直不知道该怎么爱他。
“爷爷送你去开蒙好不好?就去,去京中的私塾!”
承祖一听,脸色大变:“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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