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霜寒(147)
云倚风颇为遗憾,怎么如此不怜香惜玉呢,小心将来娶不到媳妇。
江凌晨此行是要回丹枫城的。
那他在先前的一个多月里,去了何处呢?
答曰,去了洛城羽家,帮亲爱的三哥找小红。
这差事原本是归风雨门,云倚风也的确派了清月去讹……讨要,但羽家却死活不肯交,毕竟那第一杀手也不好轻易得罪,清月便写信将此事告诉了江凌飞,看要不要出手硬抢,就这么着,江小九临危受命,被他哥一脚踹出了门。
结果到羽家一看,马丢了,也不知是真的丢还是假的丢,总之整座宅子都兵荒马乱,被翻得如同烂酸菜,洛城大街小巷皆贴着寻马启事,上头画着的那通红威风大马,可不就是江家三少的老相好。
云倚风吃惊道:“小红丢了?”
江凌晨道:“嗯。”
云倚风:“……”
那可不大妙。
江凌晨自然知道不妙,事实上他已经提心吊胆了一路,恨不得找座仙山拜师,亲手变出一匹赤霄来。
云倚风替他叫了茶与点心,安慰:“小红是名马,若跑到深山老林,应当过得挺逍遥自在,而若被人捡到了,定然也舍不得虐待,日子过得一样不错,我们多派些人手,再慢慢寻便是。”
江凌晨却想,要是被不识货的人捡到了呢?前些年丹枫城里还出现过一匹据说能日行千里的神驴,稀罕宝贵得很,后来也是没看好跑了,再找到时,已经成了一锅阿胶。
少年越想越绝望,很有几分乘船修仙下蓬莱,从此不问人间事的念头。
“行了,先好好吃点东西,风雨门替你去寻便是。”云倚风将盘子推到他面前,“放心吧,没事的。”
听到“风雨门”的名号,江凌晨总算缓过来一些:“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云倚风满脸写着“大哥哥是好人,你千万莫要害怕”,又问,“在九少爷出发之前,江家的局面怎么样了?”
江凌晨答:“像是一汪死水,暗里却绷满了弦。”
自从江凌飞放出消息,说自己要争江家掌门之后,家中所有人就都慌了神,加之还有风言风语,说萧王殿下最近与江五爷关系密切,就更加一头雾水,不明白眼下究竟算是怎么一回事。江凌旭也变得谨慎许多,处理任何一件事情时,都要再三斟酌,生怕会落下一点把柄。大少爷如此,底下的人更如此,于是整个江家的气氛,便成了压抑中的压抑,令人快要喘不过气。
唯一逍遥快活的,只剩三少爷一人。烟月纱的池塘又被扩大几分,里头养了红红金金一池子锦鲤,江凌飞每日都要去江南斗房中,陪着昏迷不醒的叔父聊一阵子,而在余下的时间里,便都待在那花木繁盛的院中,有茶有酒,听月圆圆抚琴。
圆圆脸的姑娘问:“三少爷不是说掌门昏迷,家中不宜奏乐吗?”
“那是忽悠云门主的,家中已如此风声鹤唳、死气沉沉了,总得自己找些乐子。”江凌飞靠在软塌上,手中端一盏美酒,“况且牵不牵挂,担不担心,原也不在这些表面功夫上,弹些欢快些的曲子吧,若随着风声飘到叔父耳中,说不定他心情一好,还能醒来得更快些。”
月圆圆答应一声,又好奇地说:“三少爷当真打算当掌门?我听外头人人都这么说。”
江凌飞反问:“你想让我当吗?”
“当然想啦,三少爷做了掌门,便能一直待在家里了。”月圆圆随手拨弄琴弦,喜滋滋道,“我想天天都看见少爷。”
江凌飞笑笑,没说话,只听她继续抚琴。期间有家丁经过烟月纱,回去不忿地向媳妇抱怨,说大少爷那头连每日菜式都缩减了,生怕会担个奢靡享乐的罪过,三少爷却还在醉生梦死、沉溺享乐,这都是要争掌门的人,凭什么三少爷就能如此逍遥快活?
媳妇一边替他更衣,一边小声道,人家三少爷背后有萧王啊,有权有势谁敢惹?大少爷背后可什么都没有,我看你啊,还是再仔细想想要站到哪一边吧。
第120章 一封密函
月圆圆今日穿了一件水红的衫子, 抚琴时双袖如流水般, 看着不再像小丫鬟,倒像是家里的娇羞小姐。江凌飞笑道:“再配一根珍珠花簪, 便能出去嫁人了。”
“什么呀, 我才不嫁。”月圆圆按住琴弦, “这是刘婶早上送来的,她可势利眼了, 先前三少爷不在家时, 虽说也没亏待过我吧,却也从来没送过这么好的衣裳, 还不是想巴结将来的掌门。”
“看这衣裳样式, 她怕是误会了你我之间有什么。”江凌飞放下酒杯, 提醒,“当心将来嫁不出去。”
月圆圆却不在意,误会就误会吧,反正自己一时半刻也不愿嫁人, 还在等着将来三少爷当上掌门, 提拔自己做江府大管家呢!
没错, 我们的圆圆姑娘,就是这么有事业心,在没有走上人生巅峰之前,什么情啊爱呀,都得统统站到一边去,即便是江湖中人人仰慕、夺目如璀璨辰星的江三少, 她其实也不是很想嫁。
“家里像刘婶一样的人,可多了去。”月圆圆继续说,“现在大家都知道,萧王殿下同三少爷交好,同五爷也交好,独独不与大少爷交好,所以啊,许多先前站在鸿鹄楼那头的人,都开始动摇了。”
鸿鹄楼便是江凌旭是所居的院落,素日里都是宾客盈门的,最近的确萧条了许多,反倒是先前万年不见一人影的烟月纱,逐渐变得热闹喧嚣起来,不断有人送来各种珍宝,说是供三少爷与圆圆姑娘解闷赏玩,挡都挡不住,白白污了恬淡清静。
江凌飞半闭起眼睛,接着想事情。初秋凉风吹落一地残花,树影婆娑摇曳,“沙沙”伴着缥缈琴声,暗香浮动,暗音亦浮动,越发催得人昏昏欲睡,只是这一把黄昏好时光,偏偏有不速之客要来扰。
院门被“吱呀”一声推开,琴音戛然而止,月圆圆起身行礼:“大少爷。”
江凌飞也睁开眼睛,打着呵欠坐起来:“大哥怎么来了?”
“刚去探望过叔父,看时间还早,便过来看看你。”江凌旭示意其余人都退下,也并未拐弯抹角,“听说萧王与五叔去了一趟金丰城,现正一道赶回江家?”
江凌飞点头:“估摸这两天就会到。”他睡眼惺忪,衣襟上还沾着残酒落花,一派常年混迹烟花地的浪荡形象,实在与“掌门人”三个字扯不上任何关系。
江凌旭看着这个弟弟,喉头滚动,实在很想问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突然就与五叔有了密切的关系,萧王又为何要搅和进来,雅乐居的那张旧琴究竟是怎么回事,云倚风究竟从中带走了什么……他实在有太多太多疑问了,近几个月,各种事情桩桩件件纷至沓来,每一件都那么有悖常理,每一件都打得江家大少一头雾水、措手不及。原本势在必得的掌门之位,突然就变得如水中月、风中沙,成为了缥缈而又遥不可及的存在。
江凌旭已经彻底慌了。
虽然在下人眼中,大少爷依旧同往常一样,每日都有条不紊地处理着家中事务,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一旦江凌飞、江南震与季燕然三人联手,那将意味着什么。
江凌飞道:“五叔本事通天,大哥也不是第一天知道,说实在的,连我也不知他是何时与王爷有了交情。”
一边说着,又亲手斟了杯酒,漫不经心道:“其实当掌门又有什么好呢?劳心费力,还要遭人算计,倘若叔父不是掌门,现在怕也不会搞得生不生、死不死,大哥说是吗?”
江凌旭端着酒杯,手指微颤,苦心孤诣十余年,精心布局步步为营,眼看就要达成目的,偏偏又……他如何能甘心,可却又不得不甘心。
江凌飞暗自摇头,将手中梨花白一饮而尽,入口甘甜清爽,是顶好的酒。
只可惜,这好酒不能与好友共饮,反倒要看着大哥那张苦大仇深的脸,实在扫兴。
……
秋日里的丹枫城,果真满城满山,都是金红色的枫林,被阳光一洒,漂亮壮阔极了。
文人才子们结伴出城郊游,曲水流觞纵情高歌,漫漫诗歌狂舞如雪片。云倚风看得好玩,也混进去喝了几盏别人的酒,吃了半只不要钱的烤鸡,方才心满意足一抹嘴,抱拳告辞啊,告辞。
季燕然问:“你就没写两句酸诗?”
“我若写诗,自然得第一个写给王爷,如何能让旁人先占去便宜。”云倚风说完,顺便将手中的鸡腿递给梅竹松,“前辈尝尝,那烤肉的厨子自称来自千伦草原,算是家乡味。”
梅竹松笑道:“西北大捷后,大梁与各部皆签订了和平盟约,往互相来频繁,我的族人有不少都前往大梁学习与经商,这全是王爷的功劳。”
云倚风擦干净手,又恋恋不舍往山上看了一眼。
富足安稳、文化繁盛,各族和乐融融,共醉于眼下的金秋美景中。
这应当就是史书里最为人称道的,清平盛世了吧。
只是清平盛世,也有清平盛世的烦恼。
比如说,若生逢流离乱世,连肚子都吃不饱,就肯定不会有人还有心思,勾心斗角争什么见鬼的掌门。
……
皇宫里,李璟正在批阅奏折。下头另摆有一张桌子,李珺手捧一本厚书,看得昏昏欲睡,欲睡昏昏,只恨不能就地躺上三百年。他原以为自己此番回到王城,因为多少也在西北立了一些小小的功劳嘛,所以肯定能过上遛鸟养花、纸醉金迷的王爷生活,结果人算不如天算,恰是因为他在西北的表现看起来不那么草包,还颇有几分大局观念,所以李璟便命他要熟读兵书策论、大国礼仪,好好学一学要如何当个合格的皇亲国戚,以备将来不时之需——反正现在杨家也倒了,不怕再生出别的乱子。
李珺心酸不已,鼓了七八回勇气,也没敢告诉皇兄,他将来当真只想开个裁缝铺子,或者花鸟鱼虫铺子,或者别的什么铺子。
德盛公公送来一封书信,低声禀道:“是飞鹰加紧送来的。”
“飞鹰”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负责探听各路消息的朝廷机构,算是只听命于天子一人的“风雨门”。李璟挑开火漆,薄薄一张纸,上头只写了几行字,却看得他眉头紧锁,许久未语。气氛太过压抑,压抑得连下头的李珺也不敢再打呵欠了,只胆战心惊地想着,这又又又是怎么了?
良久,李璟提笔写下一封密旨。
“八百里加急,用最快的速度,交由萧王手中!”
……
江家山庄,处处都栽种着奇花异草,云倚风四处逛了一圈,还是最喜欢烟月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