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叫循环 下(123)
只是面前这一小队跨海而来的守兵甚至根本不是正规军队,他们只是一伙打着雇佣兵旗号的乌合之众,像一群尾随豺狼的乌鸦,跟在强大的侵略军身后,瓜分胜利果实的同时,极尽烧杀抢掠之能事。
在刺杀各个房间的士兵时,他看到了许许多多村民留下的痕迹。
一针一线手工缝制的襁褓被当做擦拭甲胄的抹布,上面沾满了暗褐色的油污;腌制好的咸菜、腊肉与辣椒干散落在就房间的角落里,旁边还堆放着已经开封的酒坛子;卧室门边有一滩干涸的暗红血渍,一个小小的拨浪鼓连同一只坏掉的摇篮一起躺在这滩血迹上,变成了无人问津的垃圾……
守备军吃的、用的、穿的,几乎都是原本生活在这里的村民们的物品,只是真正的主人怕是早已被闯入家中的强盗像宰杀猪狗牛羊一般随意杀死了。
在村中最大的一间屋子里,季鸫一箭射死了一个军官模样的中年人,并且在他的屋子里发现了一个被绑住手脚的年轻女人。
从外表看,那姑娘只有十三四岁的年纪,体态玲珑纤细,若是收拾好了,应当是个水灵灵的清秀佳人。
只是此时她衣衫残破,露在外头的皮肤布满了横七竖八的骇人伤口,多到季鸫根本不忍心细看,显然已经不知经过了多长时间非人的凌虐。
女孩儿见有个陌生人闯进屋子,二话不说就杀了熟睡的军官与两名护卫,竟只是睁大一对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看,连叫也没叫一声。
季鸫发现这个姑娘时,觉得颇有些为难。
这一看就是被守备军掳掠来的平民,季小鸟当然不可能将她一并除掉。
但他们自己都在被追捕的状态中,肯定无法多带上个娇弱而且毫无战斗力的小姑娘赶路。
想来想去,他觉得只能给她一些生存物资,再把人送进山里躲一阵子了。
好在这里是南方的丘陵地带,不比东北老林里到处豺狼虎豹,女孩儿又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居民,应该能活得下去……
如此想着,季鸫来到姑娘面前,蹲下身,低声说道:
“我替你松绑,但是你不能说话,更加不能喊叫,明白吗?”
原本他手里捏着一道电光,若是女孩儿害怕过头张口便要叫喊的话,他就直接将人电晕过去再说,没想到姑娘却冷静得过分,面对一个夤夜闯入房间的陌生人,只是睁着一双大眼睛,用力地点头。
于是季鸫拔出匕首,削断了她身上的绳索。
“你先在这里躲一躲。”
季鸫叮嘱道:
“之后要是听到哨声,就说明已经安全了,到时候你再出来,到哨塔下面来找我……”
他的话没说完,剩余的下半截就卡在了嗓子眼里。
因为姑娘来到了那个死掉的军官面前,确认他确实睁着眼睛没了呼吸之后,竟然一把抽出了对方腰间的短刀,直直刺入了死者的胸膛中。
一下、两下、三下……
少女年纪尚小,又久经凌虐,本就没多少力气,军官又长得极高极壮,是真正意义上的东欧彪形大汉,女孩儿用尽气力,匕首也只有半截能扎进对方身体里。
但她依然不依不饶的疯狂戳刺着,一下、两下、三下……直到侵略者前胸血肉模糊,再看不出一块好皮肉为止。
然后,女孩抬起头,目光犹带着刻骨的仇恨,但在接触到季鸫的视线的瞬间,又缓缓地、一点一点柔软了下来。
昏暗的光线中,姑娘的双眼擎着泪水,眼瞳又大又黑,亮得令人心惊,似是隐藏着某种不可名状的决然。
然后她第一次开口了,很轻的说了两个字。
季鸫听不清楚,但从嘴型上看,那是“谢谢”。
接着,女孩儿忽然弯下腰,用单薄的背脊背对向救命恩人。
季鸫:“!!”
他浑身一凛,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极糟糕的预感。
紧接着,季小鸟看到女孩儿瘦削的身体猛然一抖,便翛然倒了下去。
在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发生在他眼前的一切都自带慢镜头效果。
季鸫与姑娘相距足有四五米,中间还隔了好些障碍物,但他在女孩身体刚刚开始倾倒的时候便冲了过去,将将在她落地的前一秒,将人捞进了怀里。
他看到,女孩儿的胸口插着那柄短刀。
刀刃深深地陷入了她单薄的胸膛里,几乎扎了个对穿。
那是只有抱持着最决绝的死志的人,才会刺入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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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鸫和任渐默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将盘踞在村中的守备军扫光。
原本他们估摸着村中只有百余人,结果一间一间屋子清扫下去时,才发现数量足足比他们预计翻了一倍。
期间季鸫曾经碰到过一队足有六人的巡逻小队,似乎是到点了准备到哨岗换班的。
为了不让他们发现异常后闹出动静,季鸫稍微使了点儿伎俩。
他先在附近某间屋子拐角后弄出些动静,引了两人过去,不动声色地将二人干掉之后,又嗖嗖蹿上墙头,以居高临下的角度,瞬息之间连发四箭,把剩下四人全部送去见了圣主。
而另一边,任渐默也遇到了这支雇佣兵里少数几个直属于圣庭的人员中地位最重要的一个。
那是一名牧师。
牧师大约四十岁出头的年纪,与任渐默曾经看过的预告片里那个俊美如神祇的金发美男相比,这一小队守备军里的圣职人员的长相就只能用“不怎么样”来形容了。
牧师有着一只大得违和的酒糟鼻,身材也十分肥胖。
当任渐默进屋的时候,牧师睡得正香,两名仆从则呆在外间,一边喝酒一边低声聊天,打发这无聊的夜晚。
任渐默根本不会给两个仆从再多说一句话的机会。
他们甚至连任渐默的一个头发丝儿都还没察觉,就已双双扑倒在了桌子上,没有了声息。
任渐默从两名仆从的尸体旁走过,轻轻推开了门。
肥胖的酒糟鼻大叔穿着丝绸的长袍躺在床上,鼾声震天,黑皮烫金的经书就在旁边的矮柜上,书皮上还搁着一只精致的纯银镂花酒杯。
任渐默目光冷肃,快步走到床边,“万物生”化成的短剑握在手里,举手便刺了下去。
然而让他颇为意外的是,他没能将牧师干脆利落的一刀毙命。
一道金光在刀锋落下的瞬间翛然腾起,亮度极其刺目,在习惯了黑暗的人眼中简直宛如高功率探照灯一般,饶是任渐默,在骤然炸开的强光之中也不得不别过头去,飞快退开。
“什、什么人!?”
熟睡的牧师惊醒过来,一边用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高声呼喝,一边狼狈地翻身坐起,去摸胸前的十字架。
金色的圣光便是从牧师不离身的十字架上散发出来的。
那是东征前由教皇陛下亲自加持过的圣物,哪怕他只是个牧师,也能使用圣光的力量——这也是他留守后方,呆在一群信仰并不虔诚的乌合之军中最大的依仗。
炫目的圣光犹如一个缩小版的太阳,在牧师身周形成一道无形的屏障,好似能替他阻挡一切伤害一般。
胖牧师死死攒紧十字架,举在身前,勉力睁大双眼,试图看清到底是什么人触犯了圣光的禁制。
接着他隔着光芒,看到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年轻人。
那人有着一头宛如漆黑丝缎的柔顺长发,松松地扎成一把,从肩膀上披散下来,一直垂落到腰际,从面孔到发色,都是不容错认的,典型的东方人长相。
然而站在他面前的男人却俊美得超过了他的认知。
在响应圣战的号召进入圣庭以后,胖牧师没少看见长相上佳的美男。
不管是威风凛凛的圣骑士,还是端庄威严的主教,都不缺乏让人一眼就感到惊艳的人物。
其中尤以教皇的养子,主持东征大军的兰斯洛特阁下容貌最盛——因为他有着如同经书中描绘的圣子那般的璀璨金发,肤白似雪,瞳眸湛蓝,完美的诠释了来自天国的光辉。
胖牧师从来不认为还有人能在容貌上胜过他们的兰斯洛特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