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中木马(45)
“我……”他惊得半晌都说不出话来,“你们……怎么找到这来的?”
“哇,说什么见外话,做兄弟的都不知道你在哪工作,那还叫什么过命的兄弟对不对,”大仙搓着手说笑,“走走走,昨天不尽兴,大家都没够钟,今晚老地方。”
张晨晖眼都瞪直了,“……不……不行,我………………我有事………………”
“有天大的事也不能抹兄弟的面子,”另一个教诲他,“你知道昨天为了你,多少兄弟没尽兴吗?”
“……我……………………我知道,我知道,”张晨晖吓得半死,急忙赔笑,“……我……我就是没钱……”
“O协上班的,没钱?不可能吧?哎别婆婆妈妈的了,走走走,要没钱,哥先借你。咱们啥关系啊?那都是一起经过事,见过世面的——”
张晨晖真想大叫,想打人,想转身逃跑,但他不敢。那几个人紧紧贴过来:“怎么着,要是你不够义气,我们可知道你在哪工作的了。你不会想你的上司同事都知道你去了哪干了什么吧?”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我只是觉得………………”他恨不得把自己变得小小一团,“我就是……偶尔……这种……可能不太………………适合我……”
“话说到这份上就没意思了啊,你昨天挺欢的啊,多习惯习惯就好了,哪有不草女人的男人?”
“你不适合这种,还能适合什么?还是说你更喜欢OMEGA?喜欢OMEGA那也太娘炮了吧,以前这种人都是要烧死的,你想不想被烧死啊?”
“我们能找到你工作的地方,自然也就知道你住的地方,你跟谁有来往……”大仙使劲拍了拍他的后背,“但我跟你包票啊,只要你跟了兄弟们穿一条裤子,一条心,往后的好处少不了你的!”
他又——进到了那窄小的鸽子笼里,只是不知道被关起来的是谁。底下条件反射地已经开始隐隐发痛、发胀。不要去看,把床单只掀开底下的半边,就不会有那种错位的不适感;灯光……他摸索到灯光的按钮,将它调到极暗,一切只剩下一个朦胧的影子。没关系,又不是我的错……我本来是不想来的……不是我的错。
他战战兢兢地解开皮带,拉下裤子。这一次并没有什么人强迫他,但这种气息,这种氛围,似乎也没有别的事好做。我已经付过钱了。如果过一会儿被他们发现我还是没有……,又不知道要拿什么来要挟我。一样就好,保持一样的状态,走在路当中,跟紧大部队,不要往两边偏移。他可以说是深谙此道:如果众人都要对某人喊打喊杀,那他也在中间跟着举举旗子,不做实质性的攻击,但却也不落于人后;如果领头的说要打压谁,欺侮谁,不管有没有道理,他绝对不第一个表态,但却也不留到最后一个,看清楚形势才最重要。只要你跟紧形势,不要硬杠,形势总比人强。
他像被包裹在温暖的海洋里,头脑酥麻,浑身颤抖,没有了旁观者和负罪感,黑暗中一切都默不作声的,谁也不知道。他飘飘然地想:如果这个东西……真的存在的话,那是不是说明……女人的回归也终于是有一天提上日程了?虽然这是一个……但是只要它能存在……就说明……是可能的,就快了,对吧?
要是那一天就快来到的话,那时候就不必要有拼死拼活的ABO定级的压力,尤其是BETA,像是始终挣扎在及格线上,疯了似的管控和约束自己,工蜂一样地替ALPHA和OMEGA卖命,也可以享受这样的……就单纯的性和快乐,不那么认真地工作也可以,不那么始终站在道德制高点也可以,不用每日三省吾身也可以,不用去拼死拼活地追求那群自视甚高的OMEGA也可以……本来就应该这样,这又有什么错?
舒适的感觉泛漫上来,四肢百骸都过电一般地透出一股酸麻的爽快。他情不自禁地低哼出声。女人——…………这种感觉才是对的。这件事本身就是对的。古往今来的道理……不会有错。对……根源就在于没有女人。他狠狠地往里头一撞,柔软又易于掌控,连骨骼也不是那种宽大而硌人的;进去的过程通畅无比,都不需要像那些教程一样教你非**期应该怎么去润滑。如果那时候就有女人的话,小忻也不会……受到那种遭遇,我也不用一直……那么愧疚;像凌衍之这样的人也不会被分为OMEGA,那些不公正的事情,从头就不会存在。
这趟结束了以后,几个人已经熟稔成一团,张晨晖也跟在其中,一起去街头的麻小馆子吃龙虾烧烤。期间谈天说地,互胡侃海吹,免不得要相互聊骚吐槽。
“都说金鳞子是个钙,就,如果放以前就是个钙。就是他非要推行这个政策,明明就是为了他自己,所以有了那个什么特别婚配指标。你知道他有几个OMEGA吗?”那人竖起三根指头,“三个!听说有一个已经给他玩死了,还不满足,又娶了两个;最近看上了那个上了热搜的特别漂亮的OMEGA,鞍前马后的伺候着呢,要什么给什么。一个都嫁过人了的OMEGA,破**了,仗着有几分姿色,给他惯得,以为自己是什么皇贵妃一样的招摇过市,抛头露面。都说就是傍了金鳞子这条大腿,才故意从楼上摔下来,后来又闹离婚。可怜他丈夫了,一个老实巴交的人,现在被删的网上连个声音水花都没有。”
“不过他也横着走不了几年了,”另一个胡茬男啃着烤鱼说,“ABO制度还能行几年啊,最近政策风向早变了,”他朝着这夜市努努嘴,“你瞧瞧这,还看不出来么?这是谁的地盘,今天先前看到那个让警察在地上爬的,甭管那是不是真警察,谁有这么大胆子?”
一个尖脸的BETA抓紧着低声问:“哎哎,对啊,我刚刚瞥了一眼,是上诚重工接的这一整块地,对吧?这一块是谁的地盘,该不会是太子爷吧?”
“唷,不错啊,你还知道太子爷的名号。”
也有不懂的凑过去问:“谁是太子爷啊?”
“哇,太子爷你都不知道?在这块可千万不能这么说,整个这里,也就包括我们,都是太子爷罩着的,明白吧?”大仙压低了嗓门,“上诚重工的太子爷,你随便搜都能搜到。不过这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这个人,别看那副纨绔样子,是有一段奇遇的。”
几个人都听八卦般竖起了耳朵,“哦哦哦?什么奇遇?”
“嘿嘿,那么多有背景的企业那么多官二代还有那么多上财富榜的老总的儿子,你知道凭什么就他被叫做‘太子爷’?”
“……因为他听说是‘那一位’的干儿子?”
大仙用龙虾壳儿丢那人。“那你说,‘那一位’凭什么要认他做干儿子,干嘛不认你啊?”
“哎哎我这副德行也不是当太子的料啊,大仙儿你说,你说,我听着就行。”
“那是因为啊,这个是有预兆的。”大仙文绉绉起来,“你们知道汉高祖斩白蛇而起义,对吧?也知道‘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对吧?大人物干大事,那都是有预兆的。”
“这位‘太子爷’,正好是出生在那时候的最后一批新生儿,而且是个‘遗珠’——”
众人都轻轻哦了一声。“遗珠”非常少见;梅尔斯氏症汹汹而来之时,几乎所有怀孕的感染妇女都无法顺利产子。最先受损的就是生殖系统,那决定了婴儿几乎无法存活。很多‘遗珠’都是在症状没有扩散时已经在生产过程中了,这才得以保全。
而魏天赐不一样,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已经七窍流血,**大出血,医生已经停止了救护,孩子显然是保不住了的。但当时据说‘那一位’因为和魏家私交甚好,出现在医疗现场,下令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抢救——医生戴着四层防护隔离服,剖开孕妇几乎要涨破的肚子——血几乎像喷泉一样流出来,里头器官都已经看不见形状了,他们居然从一团血肉模糊的烂肉当中捧出了一个婴儿,经过急救后活了过来;梅尔斯氏症的溃烂在千钧一发之际尚未波及到他。因为觉得是上天赐予的孩子,所以起名叫做“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