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53)
这些话,宋捡完全听不进去,只顾得拽住裤子。他不懂樊宇要对自己做什么,只以为是要杀了他。于是他开始求:“别杀我,你别杀我……求求了,求求了,我好不容易才长大,好不容易长这么大,我看不见,你别杀我。”
樊宇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但是一听自己求求了,好像力气更凶猛。
“我给你送肉,我帮你搓绳子。”宋捡流出眼泪,还以为樊宇是和张牧一家同样的人,帮忙干活就能讲道理,“你别杀我。”
“杀?”樊宇在宋捡的脖子上摸,拽那根绳子,“妈的,好好的皮肤磨出一圈疤来,狼崽子真是不识货!我不杀你,以后你跟我,我保证你过得比现在好,比张牧他家还好!”
宋捡还是不懂他要什么,但隐约觉得,他要做和小狼哥一样的事。小狼哥晚上会压着自己亲一亲,闻一闻,但从来没这么可怕,让宋捡想要吐。
“我不跟你,我跟我小狼哥!”宋捡手都疼了,“我哥说,等我过了成人那天就合帐篷,他和我合帐篷,你别杀我,别伤我,我真的看不清楚……求求了,求求了。”
“合帐篷?”樊宇一个冷笑,他以为狼崽子不懂这些,对宋捡也只是动物性的占有,没想到啊,自己捡回来的脏小子,竟然也是个喜欢男人的。
营地里有这种事,男人和男人,或者女人和女人,只要双方愿意,领头人管不着。
察觉到酒气扑过来,宋捡开始绝望,这不对劲,这不是要杀了自己,他一定要做更可怕的事。于是他也不求了,能用多大的力气就用多大的力气。
“救命啊!”宋捡趁他闻自己的时候,咬了他的耳朵,掐着手腕的力气一松,他立刻抽出胳膊来往上打,也不知道打了哪里。
“你他妈装什么装!”樊宇没戴眼罩的那只眼睛被打了,一下急了,“你他妈从小被狼崽子亲来亲去,早就不是什么干净的身子,碰了多少次都不知道……还装!”
“谁来救救我啊!”宋捡只顾得跑,什么亲来亲去,什么干净的身子,什么碰了多少次,他一概听不懂。从小在帐篷里长大,除了小时候碰过妈妈的手,其他女人的手他都没碰过。
更别说,碰到小狼哥之外的男人。
终于,宋捡不知道踢到了樊宇的哪里,身上压着的人一下翻到了旁边,他一只手还搭在自己肩上,宋捡抓起它就是一大口,狠狠地咬住。
这一下,把一个正在经历男人生理最痛的人,成功激怒。
宋捡爬了起来,冲着能看见的光亮跑,那是帐篷外面,只要再跑几步就跑出去了,可以去找哥。
他看不见,也就不知道,背后已经亮出了一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单薄的后背。只要一枪,他所有的梦想也就没了。即便距离一步,他就能跑出这个帐篷。
但只要一枪,他就永远困在这个小帐篷里了,再也跑不到外面。在他还没能力理解这个世界的险恶之前,还没看清楚世界之前,人生就永远断在这里,再也没有明天和成人礼。
砰!
宋捡的身体一僵,直愣愣地跪了下去。
在他身后,站着的樊宇慢慢朝后仰倒过去,脑门上一个血窟窿,再也没有爬起来的机会了。
宋捡吓得两腿无力,他知道有人开枪了,而且很近,但是不知道是谁。更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伤害自己。一瞬间,他又变回了小时候,因为看不清楚,被眼花缭乱的残影困住,烦躁,不安,恐惧……他还没站起来,可是已经想要抓自己的眼皮。
他在地上尖叫,被吓坏了,也被枪声震慑。
都怪这双眼睛是残废的!宋捡下意识想抓,又想到哥会打手背,转而去抓胳膊。刚使劲挠了一下,整个人被捞起来,抱在了怀里。
“不要挠,捡,不要挠。”少年的语气很平和,即便搂紧了宋捡,另外一只手还是没能放下枪,对准了自己的帐篷里面,对准那个再也起不来的人。
过了几分钟,这个姿势都没有改变。
“不要挠自己。”他慢慢地说,无法从自己开枪射杀了人类的震撼中抽离。
宋捡在他身上使劲闻,光摸出来是小狼哥还不够,还闻,闻完了再摸,两只手颤抖着摸他的脸,嘴里一声声叫着哥。
“我杀了他了,他不会再回来。”少年慢慢地放下枪,看到了正朝这边奔来的张牧,和他身后十几个副手。
还有很多流民。
他们都被枪声震了过来。
于是少年扔掉了枪,表示自己已经没有威胁了,主动从食物链的高位滑到低位,不再具有杀伤力。他紧紧抱住宋捡,其他都可以不要,只要能把小狗带走。
少年杀了樊宇的事,十几分钟内传遍了营地。不少人都在说狼崽子终于发疯,杀掉了自己的养父,他果然要杀人。
可张牧却不相信,他最知道,这个狼养大的少年有多么充沛的感情。他对狼群,对宋捡,都是百分百的付出。
如果他不懂人类的情感,早早就会离开营地,不会把弱小的宋捡养大,更不会在无数的日日夜夜,亲吻他的嘴唇。
张牧还不确定狼崽子对宋捡的亲吻是人类的爱情还是动物性的接近,但这个少年一定是有感情的人,不是动物。
他的副手们也这么觉得,都认同这个观点。
但是要说服将近几千的流民,很难。
张牧带人仔细询问宋捡,可宋捡说什么都不开口了,吓得趴在狼崽子的怀抱里打哆嗦,手腕上、脖子上还有掐痕。他们又问少年,少年如实地说,是樊宇闯进了他的帐篷,要杀宋捡。
樊宇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宋捡,如果自己不开枪,宋捡就会在面朝着他跑过来的那一刻被击中。
张牧去看了樊宇的尸体,果然,他的手指已经扣在了扳机上,而且身上有呛人的酒味。
这下,别人可能不懂,但张牧大概明白了。
“你们别担心。”张牧不担心狼崽子再杀别人,这不是蓄意射杀,而是自保。樊宇是真的想要杀掉宋捡,并且一定是对宋捡做了恶事。
“我不担心,人是我杀的。”少年已经猜到了结局,即便张牧和副手们想要保住自己,也不可能了。
流民是很难说服的,他们只相信愿意相信的。
自己杀了养父,他们会驱赶自己。
“我会和他们说清楚这件事,你给我时间。”张牧知道这件事处理艰难,毕竟,樊宇是在营地里住了三十多年的人,单单是樊宇那帮兄弟,就会找狼崽子和宋捡的麻烦,替樊宇报仇。
“不用和他们说。”少年只抱着宋捡,他坐在地上,宋捡缩着趴在他的怀里,即便已经15岁了,可还是和小时候差不多的姿势。
“我会带宋捡离开,带我的狼群离开。”少年决定好了。人类的营地始终不够安全,他要带自己的小狗和狼群去沙漠深处,或许再加入另外一个营地,或许他们自己生存。
有狼群,可以找到地下洞穴,他带着宋捡打猎,日子不会过得太差。
张牧摇了摇头:“给我时间,我会去处理。”
少年也摇了摇头,不再说话,只亲吻宋捡的脸。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有能力带着宋捡离开这里。
第二天,还没到天亮,少年强撑困意就把帐篷收拾好了,放在小黑马的背上,同时放上去的还有一夜没怎么睡的宋捡。
不少东西呢,他自己还背了两个背包。营地里的人还在沉睡,他熄灭帐篷前的篝火,带着宋捡和狼群悄悄离开了这里。
离开了住了将近十年的地方。
“哥,咱们真的要离开?”宋捡坐在马鞍上,披着薄薄的毯子。夜里小狼哥不断地亲他哄他,现在终于不再害怕了。
“嗯,离开这里,这里不好。我带你去别的地方。咱们自己的地方。”少年看着前方的狼群,“害怕么?”
宋捡摇摇头,只是有些舍不得。但转念一想,又笑了。“不怕,哥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咱俩把沙漠当家,沙漠这么大,全都是咱俩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