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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世之锅源赖光(140)

作者:明目饮 时间:2024-11-29 10:22:07 标签:综漫 少女漫 少年漫 异想天开 轻松

  负责人激动的两眼泪花,一副马上升天的架势。他说,“中,中的。”

  “对了,你是哪里的?听这口音真是亲切啊,我准备去那里看看,买买特产。”

  “……啊咧?!”

  我更苦恼了。

  用伞尖戳了戳负责人跟史莱姆一样的身体,他哭的脱水了,现在趴在地上起不来。我觉得这是碰瓷,伞尖感受到他确实还活着,就是哭的更大声了后,为了避免讹诈,我走进了船舱。

  没有钱的我第一次偷渡的经历就是这样戏剧化。碰到了一个口音都很亲切的天人,在他的帮助下成了光明正大的偷渡客。果然这艘飞船上的人都很好说话呢。

  我饿了提着伞在船舱乱走时,就有乘务员及时送上米饭,还有配菜。他们细心的考虑到夜兔的大胃口,米饭都是桶装的。

  但是——

  我眯起了眼,很不高兴的样子,“我没有钱。”

  我不仅没有钱,连衣服都是借别人衣柜的,就差扛起他的衣柜跑了。全身上下,算得上原装的只有我这个人,至于涂满番茄酱的伞,也是别人的,我用的顺手,就顺手牵羊了。

  伞和衣服都是别人的,而番茄酱,不过是我在星际旅行时,在偌大的宇宙中迷路了,跑了好几个地方,路上沾到的。

  说实话,我现在的心态就是,谁要发现我是偷渡的,我也只能忍痛再来一次番茄酱洗礼了。

  真正的刺客,不是一击即中、远遁千里,而是举起手中的伞,神情严肃,一路无双。只要将所有的目击者都物理失忆,那么就没有人发现我是偷渡。

  啊咧,我好像有个病弱buff。

  我通过飞船上的玻璃,看了一下自己现在面白如鬼,阴气森森,没几年好活的样子,无动于衷。

  病弱buff的作用,不是在敌人因为我的身体素质而觉得稳赢时,抄起手中的板砖,一砖物理失忆吗?

  我可能提不动刀,但是给人几百板砖的力气还是有的,咳咳咳……我吐血了哎……

  算了,不太好玩。

  乘务员都哭的快要升天了。

  心理素质真的差,我还以为能有人看在我面白如鬼,虚的不行的身体上勇敢的站出来,仗义疏财。

  但事实与理想相比总是过分骨感,长不出来肉。夜兔的威名在宇宙中已经被一群好战分子打出来了,我现在就算再弱,也没有人敢轻易上来触雷。

  更何况还有我手上这把磨损过度,被番茄酱浸透了的伞,上面每一个金属器件,在猩红里都是他人眼中索命的冷芒。

  还是需要对理想灌下三桶白米饭,配上三升白开水,天天如此,才能长肉。

  长不出来肉,那就——

  继续灌呗。

  难不成我是只要存在,就连理想都能杀死给你看的人?

  怎么可能,我只是区区一个冠名夜兔的战斗狂而已。

  不能称为强者,因为我永远觉得自己的力量不够强大。只是一个能打的普通夜兔而已。

  无法拥有人类之躯,只是因为我内心的暴戾放在如今的地球上,估计只能将地球拖入深渊。只能将目标放在追逐更强的力量上了。

  单纯的力量,不让自己动什么脑子,实在是很愉快的事。说来前几次我也没有用什么脑子,但也用不了自身的武力,憋太久,这次算触底反弹了。

  我去地球,只是打了一圈准备安静一段时间,正好听见衣柜差点被我扛走的神威说地球应该会有比较有意思的人。

  “小兔子,你这么说,是想我打哭你妹妹吗?”

  我放弃了所谓的思考,思维耿直的去噎人了,“她以前挺可爱的,现在的话,打一拳能哭很久吧。”

  在脑子耿直的战斗狂面前,没有天人与人类的不同。就跟我现在的形象在神威面前是一个除了能蹲到他在哪里外,随时都能走失在星际的我的世界玩家。

  别人的世界,美轮美奂,永远都知道自己家在哪里。

  我的世界,目前连个建筑都没有,永远走在迷路的路上。

  阿伏兔:“真是傻的,现在连团长在哪里都不知道吧。”

  我表情平静:“你要大还是小?”

  阿伏兔一副“又要同族相残了吗,真是难过啊”的表情………

  “我说,你们是怎么做到把想法写在脸上的?”

  我放下手里的大而沉,小而厚的两块板砖,试图在自己的脸上写出来“虽然这里是银魂,但是为什么我不会啊”。

  “因为这里是银魂。”

  阿伏兔没什么精神,十足的颓废大叔。

  “还是去死好了,大兔子,见证我黑历史的人都给我见砖头!”

  因为是银魂,所以就算眼睛里出现了扇形图,出现了什么大口吐血三百升还能咧出大白牙说“够劲”也是很合理的事。

  那么,我随身能藏几百个砖头,拍的第七师团的飞船破了个大洞,再次抬进维修部,让阿呆提督气到整个人都变紫,也是很平常的事。

  反正只要我出现在春雨,一个月总会抬三次飞船进维修部的,阿呆提督应该紫着紫着就习惯了。

  称呼他为“阿呆笨蛋”到现在还能活蹦乱跳到他面前眯眯眼笑的我,虽然看上去是个与他不相上下的笨蛋,实际上也是一个满脑子战斗的笨蛋——夜兔之血这玩意好像烧的是理智,用智商换实力——但是他的智商都跟我在笨蛋的水平线上了,想要坑死我这只在夜兔里也能称得上实力强大的兔子,是不可能的。

  他打不过我。

  他派的人也打不过我。

  而且我还是负责保护他安全的。

  是正面对抗神威这只兔子,从神威手中保护他的人。就算我常常乱跑,回来就拆家,他也只能忍着。

  我保护阿呆提督的理由?

  战斗狂的理由不是一眼就看得出来吗?

  “在笨蛋身边,总能对上被笨蛋的愚蠢惹怒的强者,简直就是嘲讽工具人!所以,我才需要笨蛋活着。”

  我学了一下千手柱间爽朗的微笑,阳光积极鼓励人心,对着被我打趴的人说“加油,欢迎下次再来”,然后扔出窗外。

  让我苦恼的从来都是星际地图。

  就算我拆家,就算我连自己人都能笑眯眯的打劫,脸上的表情永远在圣光普照哈利路亚的笨蛋和眯眯眼中转换,给人精神污染,我也觉得我罪不至此。

  我能找到现在这样明确去地球的飞船,中间走错了多少路,就不提了。我将自己变成仓鼠,出个远门都收集了一堆东西,神威就笑眯眯的给我递了简笔画地图:

  “跟着它走能去地球哦。”

  阿伏兔在边上做出成年男子的忧郁,不想看这同族坑害现场。

  他是该忧郁的。

  飞船上但凡是在地面上的的东西,除了飞船控制中枢,基本上都惨遭毒手,成了被我收拾的东西。

  我摆了摆手,动了动本体呆毛,“用不着,神威。没这玩意我能迷路半年,用了这玩意可能就一个月,毕竟负负得正。”

  神威:“……呵呵。”

  实际上我用时也就一个月,一路向北,打穿了沿路碰到的阻碍,摆出和蔼可亲的表情去问路。在生死大恐怖中,不想物理失忆的天人们,一个比一个亲切,飞船开的一个比一个快。

  遇事不决,先打一顿,然后就算是负魅力也能跟人亲切友好的交谈,得到他人的友善。再硬的骨头,只要物理失忆几次,也会把我当成挚友。

  这样的交友方式,坏处是交不到真心朋友,好处是,朋友会非常配合自己,一切以赶紧把我送走为目的 。

  反正只要实力够硬,我就不怕被人打死。

  总之,在新上任朋友的战战兢兢里,地球到了。

  他欢欣鼓舞,在我的“这怎么好意思”中,送了我能吃三个月的饭钱,我:“哎?史莱姆种族这么哭下去真的不会脱水吗?”

  最后那钱我是用来修伞了。

  身为夜兔,就算我更喜欢用板砖来撂倒别人,地球上的阳光还需要我打着伞,防止被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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