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秦春晓回房休息后,秦家爸妈、秦春风又在微信上拉了个小群。
秦岭爸爸用高智商锁定了一个人:是不是那个姓陆的、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就是送晓晓去高考那个。
秦春风:为什么觉得是他?
秦岭爸爸:因为他最好看。
秦春风总觉得弟弟被误解了:晓晓应该不是因为陆玄冬好看和有钱才喜欢他的。
就算陆玄冬没钱没颜,还是那个从农村里逃出来的少年,秦春风觉得以陆玄冬倔强且在污泥里也绝不肯堕落性格,弟弟依然有极大概率欣赏对方并且产生好感。
秦朝妈妈:我们知道你弟弟不是肤浅的人,但他瞧上人家,也不可能和脸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当年看上你爸也是图他脸的。
秦岭爸爸:朝朝,别在孩子面前这么说。
秦春风又看到父母在小群里发狗粮,她将手机一丢,躺在床上。
她的弟弟还是爱上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但出于对弟弟的理解,她倒是明白这两人在一起和是不是灵魂伴侣没关系。
算了,反正晓晓都18岁了,他要和谁在一起都行,秦春风发了个安全行为手册给弟弟,便将此事撂开,毕竟管得太多也是会被嫌弃的,但根据数据统计,同父同母的手足一旦出现一人拥有灵魂伴侣,另一人拥有灵魂伴侣的概率是百分之八十,而她已有所爱,这才是秦春风纠结的问题。
她有没有灵魂伴侣?有的话她该如何对待对方?
此时有人给她发了微信消息。
【在做麦芬蛋糕,你吃不吃蔓越莓?吃的话我就加了。】
秦春风眼前一亮,连忙回复。
【吃!】
秦春晓将自己的暑假都给了陆玄冬,每天清晨他会准时出门晨练,跟着省队的人一起训练,回家的时候顺便逛个菜市场,回家后就看看书做做家务,下午四点准时开始做饭,有些食材他碰不了,可他会做出来,留一份给爸妈姐姐,另一份打包好,提着出门。
秦春风端着一碗杂粮饭,桌上有白灼皮皮虾,连壳都剥好了,蘸着酱吃很是清爽,桌上还有冬瓜排骨汤,里面撒了点白胡椒粉提味,还有一道水煮西蓝花,一道豉汁蒸凤爪,这也是全桌口味最重的,但也是蒸菜,吃起来很清淡。
“这么清淡,说健身餐都不为过吧?”秦春风嘀咕着,“跟着晓晓吃饭,我都瘦了,温朗要天天这么喂我,我非得和他闹不可。”
温朗是秦春风的男朋友,两人都在人大读书,秦春风有时沉迷书籍懒得去食堂,全靠男友带饭投喂,温朗干脆接了几个家教的活,赚钱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屋子,时不时做点饭,给女友开小灶。
秦春风胖出来的那几斤肉都是这么来的,但秦春晓又帮姐姐瘦回去了。
秦朝妈妈也感叹:“你爸当年才和我认识时候,也一直做饭给我吃呢,后来看到他和街边混混打群架时,我念着那些饭菜,可不能看他一对十,立刻捡了块砖过去掀那些混混的脸,打完我们就在一起了,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要抓住一个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
秦春风:“晓晓的战斗天赋大概是爸爸妈妈一起给的吧。”
秦朝妈妈拿勺子舀汤,疑惑:“这小子炖汤还放这么多鲍鱼、鱼翅、海参,冬仔是不是很虚啊?”
秦春晓追人的方法也是从长辈那儿学的,他父母外公外婆那个年代的人经历过饥饿,就连姐夫温朗也是父母早逝靠卖鱼的伯父伯母抚养,青春期不敢大口吃饭,生怕伯母嫌弃,因此他们对人好时最实在的方式,就是塞好吃的。
吃饱吃好比啥都重要。
而在秦春晓的脑子里,陆玄冬是个娇弱的人,虽然和秦春晓一比,大部分人类都很娇弱。
冬仔得补身子。
他在去的路上顺手买了束白月季,总共11朵花,在包装里与满天星一起绚烂。
秦春晓大步走进哲越总部,神情自然的混入几个白领中,在他们惊愕的目光中按了20楼,电梯门打开后,又往里面走,没有遮掩,落落大方。
陆玄冬不仅给了他家门的指纹锁,还告知秘书们,他的办公室秦春晓可以随意进出。
陆总裁的秘书是一男一女,女秘书是国外商学院毕业,做事麻利,在总裁边上干个一年半载就要外放出去开拓海外市场,男秘书则是真正的工作助理,专管细节小事。
秦春晓过来时,女秘埋头工作,男秘打招呼:“秦队,陆总在工作,要等一下,您喝水不?”
“那我去等等,不用水,你们忙。”秦春晓脚步一转,绕休息室去了。
等陆玄冬忙完出来,秦春晓已经将饭菜在桌上碗筷摆好,还煞有介事的在胳膊上搭了条毛巾,优雅抬手:“陆总,您请用膳。”
陆玄冬憋着笑:“谢谢秦队,您也快请坐,我给你倒杯果汁。”
清早鲜榨的果汁,用料安全且实在,运动员喝了能补充大量维生素且不用担心药检问题。
秦春晓帮他解开领带:“吃饭时别戴这个了。”
他又问:“今天确定不加班吗?”
陆玄冬将领口的衣扣也解开:“不加。”
秦春晓要约朋友出去玩的话,通常会提前一到三天告知,方便对方空出时间,对陆玄冬也是如此,所以陆总已经提前把工作搞完了。
秦春晓摸出两张票:“那正好能看《罗密欧与朱丽叶》的音乐剧今晚的场次了。”
票还是托以前一起混粉圈的小雪人姐妹买的呢,虽然小秦也喜欢音乐,但其实他在休息时更喜欢去练拳击,玩真人CS,还有VR射击,可既然要追陆玄冬,肯定是要去陆玄冬喜欢的地方。
秦春晓将花放陆玄冬办公室的花瓶里,这瓶儿也是秦春晓买了抱过来的,陆玄冬就专门在办公桌旁添了个小桌,把花瓶摆上边,日日欣赏。
等陆玄冬吃完,秦春晓就在旁边等他,然后两人一起出去,走之前,陆玄冬将一朵白月季抽出来,用别针固定在胸前。
秘书也要下班了,男秘和女秘嘀咕:“露姐,秦队是不是和陆总谈了啊?”
女秘看他一眼:“不,是秦队在追陆总。”
男秘震惊:“陆总还需要追啊?!”难道陆总对秦队的态度不是哪怕秦队说一声“把你所有存款给我”,陆总会立刻带全副身家倒贴的吗?
女秘眼中流出羡慕:“所以秦队才是好男人啊。”
他未必不知道陆总的心思,但他没有因此端着高姿态,反而站到了追求者的位置,坦率直白的展露爱意和诚意。
女秘自问对陆总性格了解有限,但她认为这些东西对陆总的精神状态绝对是有益的,因为从秦队开始出入哲越,陆玄冬的气场便肉眼可见的明亮起来。
由于秦春晓完全不掩饰,所以像李羚、陈爱国、陆总裁的秘书们都知道他在追陆玄冬了。
最初大家的反应都是“冬仔还需要晓仔去追啊?”
可是转念一想,这就是秦春晓干得出来的事。
秦春晓去追求陆玄冬,不是因为他想要对方的万贯家财,也不是因为他馋对方的身子(好吧这个还是有一点),即使他将来下跪求婚,也不是为了哄对方回家给自己做家务,而是想让对方看到自己愿与他共济风雨、用一生给对方幸福的真心。
而被一个优秀的人追求、被对方表达爱慕,只要这份追求是有度的,那么就肯定不是坏事,因为这个人会最大程度的肯定了被追求方的魅力与人格。
秦春晓在用行动告诉陆玄冬,无须自卑,你很好,所以我已经对你着迷了。
等秦春晓开始抱着花进总裁办公室,全哲越总部的员工都觉得这不是单纯的友谊了!
若是此时有人去问,秦春晓一定会说:“对,我在追你们陆总,啊?为什么要追他?那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啊!”
许是老天给力,这一晚的广州并不闷热,有海风顺着街头巷尾吹上衣摆与发间,秦春晓穿着蓝色T恤和白色运动裤,这时候要再配个人字拖,捧个椰子,简直完美,但考虑到自己正在喜欢的人面前,他还是换成了一双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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