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徒(34)
“寻哥,你说之前跟朋友来过,是什么朋友啊,我认识吗?”菜上齐了,铜锅也烧热了,又白又浓的汤底咕嘟咕嘟的冒着泡,热气上涌,林知乐给周寻调好了麻酱汁。
“相亲对象,”周寻不隐瞒,夹起一片薄又透的羊肉在汤里涮了几秒,蘸着麻酱汁放进嘴里,止不住的叫好,“我上回都没尝出个什么滋味儿来,这家羊肉真不错,嫩滑可口,蘸着麻酱太绝了,太好吃了,你也吃啊。”
“那你们还有联系吗?”林知乐又给周寻涮了几片羊肉放进了他的餐盘里,自己心里又鼓捣了一遍之前看到那个男人给周寻戴围巾的一幕,心里又一阵堵,“我们吃完饭去买围巾吧。”
“天都暖和了,买没什么围巾啊?”周寻自然是不知道林知乐的心思。
“今年冬天也可以戴,买了放在家里放着,天冷的时候我给你戴。”林知乐就是这么别扭,想把周寻所有的痕迹都变成自己的。
饭后周寻到底还是拗不过林知乐,还是去买了围巾,两人买的是同款,最后还买了不少别的同款,拖鞋,袜子,睡衣。
“寻哥,我晚上能睡床了吗?”林知乐拎着好几个袋子的同款,回家之后又摆好了位置。
周寻:“不能。”
林知乐:“那我明天再问。”
这是两人睡前的固定对话,结束之后总是一派和谐,一个睡在床上,个睡在床旁边的气垫床上,只不过每天早上醒来之后又是另一番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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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乐提前结束假期,正好筹备一下公益项目,周寻每天中午的午饭还是按时送到,有时候是林知乐亲自送来,要是有时间他都是自做,这段时间周寻的胃经常不舒服,时不时疼一下,吃食上林知乐很注意,每次去的时候也都会给周寻的员工带些水果零食下午茶。
一来二去车行里所有的员工都知道了自己家老板有一个又帅又体贴的男朋友,每次见到周寻都会夸上林知乐几句“老板你男朋友又高又帅又温柔体贴。”
周寻感叹林知乐招数高明,不过这种事想来也不是林知乐会想到的,打周边战倒很像是出自韩皓铭的手笔,因为他当初追叶云清时就是这个套路,先是把叶云清周边的亲友同事都拉拢到自己阵营,再逐步攻克。
“师父,我听皓铭说你还没答应林知乐复合呢?”叶云清很好奇理由,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周寻是在意林知乐的,而且对外看来俩人明明是再恩爱不过的一对,每天都腻在一起,漫天狗粮都来自他们。
“没什么理由,我也不是想他再来追我得让他追出个花来,没必要,我跟林知乐之间,花不花的我不在意,但我就是故意的,林知乐有事儿没跟我说清楚呢,他什么时候愿意开口说了,我俩复合的事儿再说,林知乐那个性子我打小就知道,他要是想在心里憋着事儿,能把别人先憋死,当年就是,两年多,做着乖巧听话的弟弟,一点异样看不出来,心里却早就惦记上了,要不是出了学校的事儿,以我水桶粗的心思,我可能还得很长时间才会发觉,”周寻说,
“而且,我得让他长长记性,不管是什么事儿,一走了之永远不是解决办法,下回若是再碰到个所谓的什么“不得已”,他要是再给我来这么一出,发条短信之后就消失不见,我还活不活,上次那一回就要了我半条命,下次……我想不了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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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的公益项目决定下来之后林知乐准备亲自去一趟,周寻也一起,原本是曲金翔去,不过因为他老婆还在做月子,事儿就交给了周寻。
出发前两人去买了一些会用到的东西,现在这个时节草原上早晚温差还是很大,两人买的围巾正好派上了用场。
最后林知乐提出去草原上参加完公益项目之后再跟周寻一起回一趟敏那河,马上清明节了,他准备去看看奶奶,两人已经那么多年没一起回去过了。
出发前一天晚上林知乐接到了助理老张的电话,“林先生,我调查了监狱里的章奇,他的亲友大多都已经不在了,在的也跟章奇没有了联系,但是上个月跟章奇在同一个号房里的,出来了一个人,叫王天,因为聚众斗殴伤人进去的,年纪不大,今年19。”
“王天?”林知乐想了想,自己认识的人中并没有一个叫王天的,周寻身边也没有叫王天的,但那个录像带只可能是跟章奇有接触并且对他跟周寻有一定了解的人才会这样做。
老张电话里又说:“林先生,我还查到一点,这个王天也是敏那河的人,这就有些巧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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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入v(二更合一)
募捐仪式定在了四月初,这次林知乐没带任何人,只跟周寻两人,他们到机场时曲金翔的发小乌恩已经在机场出口等候,举着牌子,写着两人的名字。
周寻跟林知乐走出闸机口,走到接他们的人身边,“您好,您是乌恩吗,我们是曲金翔的朋友。”
“你们好,真是太欢迎你们了,老曲电话里已经跟我说过了,就是草原上的住宿条件比不上城里,可能辛苦你们两天时间。”乌恩放下手里的牌子跟他们握手。
他是典型的蒙古族人,身着民族服饰,高壮,圆脸,颧骨虽高但不突出,脸颊上还带着草原上人特有的高原红,为人热情,普通话说得也极好。
周寻很快跟他热络地聊了起来,林知乐只在一旁安静的听着,说到他时礼貌的应几声。
乌恩跟他们说从北京还来了几个美院的学生,已经到了有几天了,也是来参加这次活动的,他们会把自己在草原上画的画卖出去,卖画的钱会捐给这次的公益项目。但让周寻跟林知乐没想到的是美院的学生居然是洛江。
洛江是林知乐还在上高中时,他们租住的房子楼上的邻居,而洛江那时候还只是个六岁的孩子,其实两年前周寻陪着叶云清回老家时曾无意间遇见过洛江,那时周寻还是一个人,林知乐也还没回来。
“寻哥,知乐哥,真的是你们。”洛江原本正在草地上画画,身边还有几个少年,他放下手里的画板,“真是太巧了,我上次只见到了寻哥,这次你们都在。”
林知乐见到洛江之后情绪也有了些微变化,或许是因为洛江跟他曾有过相似的成长经历,他对洛江总是多了点对弟弟样的怜惜,周寻那时也是格外的照顾他。
洛江跟他爸爸妈妈原本就住在他们楼上,他的爸爸是个酒鬼,每次喝醉之后便会把小洛江打的皮开肉绽,妈妈是个赌徒,十天里有十天是不着家的,周寻跟林知乐就经常把小洛江带到自己家里照顾一二。
在林知乐整个高中时期,除了周寻外,能让他愿意说句话的人,就是当时只有六岁的洛江了。
最后洛江的爸爸因为酒后伤人入狱,洛江妈妈为了躲债带着他离开了,之后再没见过。
想来也已经有十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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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这么多年没见,你已经长这么大了。”林知乐说的这句话应该是除了对周寻外,他所能表达出来的最柔软的问候了。
洛江也不是热络性子,对着林知乐笑笑,随后又跟他们介绍身边的人,“奚阳,我对象,南风,我学长,也是美院的。”
奚阳跟两人问好后拉着洛江的胳膊,“你当初跟我在一块的时候都没哭,现在可别红眼,我会吃醋的。”
一句话让几人的气氛活泛起来。
几人聊过之后,南风却把洛江悄悄叫到了旁边,“刚刚那个,你叫他寻哥的,我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吗,有一个客户,已经有四年多了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找我帮他画一幅画像,画得就是刚刚的寻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