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的郊外,车喇叭声像凄厉的鬼叫一样声泪俱下,简直要撕破人的耳膜。可惜李微澜砸得手腕都疼了,沈宜团还是没回头,毅然决然地往前走了。
又是李微澜最恨最恨的,沈宜团的背影。
李微澜脸色一片煞白,不断地深呼吸,深呼吸,深呼吸。
可是没用,他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沈宜团的背影,全靠本能熟练按了换挡操作,车头对准沈宜团,右脚一脚踩油门,双手紧紧地握着方向盘,一片白炽色的灯光。
整个世界明亮又恍惚,把一切都照得白茫茫的,好像慢动作片子,李微澜甚至能记清车胎碾过小石头那种细碎的声响,无情地把地上的野草压碎,溅起一些草屑,李微澜依旧没停,直直地朝着沈宜团的方向撞过去——
车提速的瞬间过于突然。
沈宜团甚至没来得及反应,只感觉到一阵白色的光打在自己背后,烧得后背火辣辣地灼热疼痛,他愣愣地回头,就看到一辆黑色的奔驰朝着自己压过来。
那一瞬间实在太过于漫长,沈宜团甚至感觉能看得清坐在驾驶座上李微澜的脸,漂亮的皮囊而无情似恶鬼,带着一股决裂般的阴狠和残忍,沈宜团下意识闭上了眼睛。
“吱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加上物理惯性往前飘的距离,不多不少,距离沈宜团还有五厘米的距离,车突然停下来了!
沈宜团心跳得很快,心脏咚咚咚地撞,他捂着胸口,心脏跳得越是快,他就越是能想象到这颗心脏被面前这辆车撞碎,血溅出来的样子。
毕竟它距离面前这辆车是那么近,那么近,沈宜团甚至能感受到车前盖带来的灼热气息,那种感觉就像被野兽扑倒了,死前最后挣扎的时候能感觉到的野兽沉重的气息。
沈宜团半点也不退,站在原地,抬起头,凝视着驾驶座的李微澜。银白色的灯光照着,两个人隔着冰冷的玻璃互相对视。
车的引擎声嗡嗡嗡地响着。
片刻后,李微澜下了车,也是把车门甩上,路过沈宜团,冷淡地瞥了一眼:“你把车开回去。”
沈宜团:“?”
李微澜腿长,两步就走远了。似乎真的很气,走路的时候沙子乱飞,发出“沙沙”的响声。
沈宜团对着他的背影大喊:“你呢?”
李微澜头也不回:“关你屁事,滚。”
沈宜团:“……”
沈宜团大声道:“你说的都对,但是李微澜,我没驾照啊。”
李微澜回头,恨恨地瞪着沈宜团。
车的远光灯还开着,照在他的漂亮的五官上,本来雪白的皮肤,此刻两颊被气出了一点儿绯红色,嘴唇红艳艳地,抿着,看上去很是傲慢的弧度。
沈宜团:“我真的不会开车。你开回去吧。”
但是李微澜死也不上车,站在原地,陪沈宜团找了个代驾,半个小时之后,代驾骑着共享单车来了。
一看,靠,是奔驰,他不会啊,一堆按钮,生怕给人开坏了,而且他觉得这两个人很奇怪,第一眼就感觉他们俩有点眼熟,长得跟大明星儿似的,超级好看的两个帅哥,不过怎么大半夜开着台豪车在郊外。
俩帅哥之间气氛也怪怪的,有点像在吵架。
代驾小哥搞不清楚他们俩是什么东西,或者怎么回事,正打算原地跑路。
结果李微澜把代驾按了回来,抓去驾驶座上摁住,教他怎么开,末了还叮嘱安全第一,不可以超速更不许跟人斗车。
代驾小哥人都懵了,不是,哥们儿,你这也不像不会开车的人啊。
钱多烧得慌呢,逗我玩儿是吧。
代驾按下心里满肚子的疑问,好不容易把车开上手了,结果教他开车那个帅哥把车门一关,冷着脸说:“行了,你会了,开回去吧。郊区路段时速不能超过八十,进了市区不要超过四十。有人跟车你就让他跟,副驾驶那个会处理。再见。”
代驾小哥:“?”
沈宜团:“你干嘛,李微澜,上车。”
李微澜不理他。
他穿着睡衣,又从车上拿了双拖鞋,是他的青蛙拖鞋,换上,然后慢慢地走远了。
代驾小哥战战兢兢地问沈宜团:“您看这……”
沈宜团深呼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算了。不管他。他可能只是不想跟我坐一台车而已。自己会打车的。咱们走吧。”
“欸,好。”代驾小哥发动汽车,还真没管李微澜,把车开回主道,朝着市区方向开过去。
最后代驾带着沈宜团安全到家。郊区时速没超过80,市区时速没超过40,连小电驴都能超大奔驰。
沈宜团累得要死,打开家门,小麦还没睡,给沈宜团热了pizza和芝士蛋挞,问他:“兰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沈宜团啃着pizza,慢吞吞地说:“不知道。”
“怎么不知道?”小麦奇怪,“他不是出去接你了吗?大半夜的开车出去,我叮嘱他注意安全,让他不要跟私生斗气,结果又故意开快车把私生撇开了,视频里看着吓死人了,简直把车当飞机开。幸好双方都没出事。”
沈宜团皱着眉,想起了李微澜理直气壮地说自己开到一百四。
这个混蛋。够双标的。
沈宜团把pizza放回盘子里,掏出手机,打开共享定位,甚至还有点很不熟练,因为他很少用这个软件。
地图上显示,李微澜正在慢吞吞地移动着,估计是在走路,而且按照他这个速度下去,走回来估计要天亮了。
“怎么了?”小麦感觉到沈宜团情绪不好。
沈宜团叹了一口气,把手机关了,继续啃pizza,又问小麦:“兰兰他,出去之前吃晚饭了吗?”
小麦摇摇头:“没呢。一直在沙发上躺着,心情很不好的样子,然后就开车出去接你了。”
说着,小麦又斟酌着语气,小心翼翼地问:“你们…发生了什么事?吵架了吗?”
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他跟着Apollo这么久了,团里面谁都有可能会吵架,就是没见过李微澜和沈宜团吵。
两个人根本吵不起来,沈宜团脾气好,喜欢顺着他弟,而李微澜平时摆着一副大少爷脸,看不起所有人,唯爱对着沈宜团黏糊糊撒娇,装得跟什么似的,讲话也爱夹着嗓子发嗲,估计嗓子都夹冒烟儿了。
这怎么吵得起来呢。
没想到,沈宜团低低地“嗯”了一声,嘴里的pizza啃得没滋没味,他本来想让小麦去接一下兰兰,想想还是算了,大半夜地,明明是他们俩之间的事,不好再麻烦小麦的。
再说了,兰兰性子犟,跟头奶牛猫一样特别倔,认定的事情就绝对不会再改,他要是铁了心走回来,跟在他身边跪着求他上车都没用。
越想越糟心,沈宜团也吃不下pizza了,对小麦说:“算了,你去睡吧,我等他。”
小麦做了一顿大餐超级累,感觉自己也是没法熬夜等了,点了点头:“那你吃完pizza把盘子放水池里,我明天早上洗。”
沈宜团勉强笑了笑:“好,你去睡吧,晚安。”
“晚安团子。”
小麦去睡了。
客厅只有沈宜团一个人。他还是把瓷碟子拿去洗了,打开冰箱,中间那层还放着三块pizza,红豆糖水和一个焦糖芝士蛋挞,估计是小麦留给兰兰的晚饭。
这混蛋。晚饭也没吃,平时一个人要吃一整个pizza的大胃王竟然没吃晚饭,现在肯定饿得头晕眼花了,还敢把车开到一百四,不要命的家伙,而且虽然是夏天,郊外大半夜的温度肯定也很低,那个混蛋只穿了件睡衣就跑出去了,要不是要开车,他甚至还会穿拖鞋出去!
气死他了,气死他了,这个不让人省心的混蛋。
沈宜团对着冰箱发了一会呆,直到冰箱因为长期开启而发出一声短促的警告,沈宜团才回过神来,默默地冰箱门关上了,又坐回沙发上。
沙发中间放着兰兰很喜欢的那只没有眼睛的玩偶兔子,现在歪倒了,差点掉下沙发。
沈宜团把兔子扯回来,抱在怀里,仰躺下来看着天花板,开始等兰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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