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完全失败了,扔掉蛋糕的时候,流眼泪也有了理由。
为自己的笨拙,无天赋,手艺差劲。
而不是为了别的。
去孤儿院陪奶奶。
沈宜团跟大家一块做饺子。最后要回家的时候,奶奶给他打包了三大袋饺子,沈宜团想着家里有个大胃王,打包回家也没事。
沈宜团拎着三大袋饺子,回到家,蹲在地上,把饺子分装放进冷藏,才慢慢地想起来,兰兰大胃王这一刻并不在他的身边。
带这么多饺子回家,他一个人完全吃不完。
嘟嘟和木头又很少在家,他好意思强迫大胃王aka来者不拒的兰兰陪他吃饺子,可不好意思要天天在剧组or舞台上受苦的其他两个弟弟陪他顿顿吃饺子。
于是沈宜团自己努力去消化那些饺子。
他吃了好几个星期,几乎一日三餐都吃这个,吃到最后,还剩五个,实在是吃不完了,饺子都坏了。
那五只饺子又进了垃圾桶。
在沙发上坐着,会不自觉打开电视。
播放记录里有兰兰看过的所有电影。
于是沈宜团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抱着兰兰的鲸鱼玩偶,又把那些电影全部都看一遍。
明明是喜剧,沈宜团有时候会用一两张厚厚的纸巾擦擦眼眶里的湿润。
路过街角的花舍。
沈宜团又忍不住打包了两桶鲜切的花回家。
某个人长得超级漂亮,又有艺术天赋,喜欢搭配,喜欢画画,喜欢创造,于是可以买一些鲜切的花回家,如果他喜欢插花艺术,那就太好啦。
如果他不感兴趣,那也没关系,鲜花本身就是很美好很幸福的礼物。
但是带着两束花回家,沈宜团才想起来,兰兰已经离开他了。
好吧。沈宜团把花放在自己的房间里,过期了,枯萎了,再扔进垃圾桶。
真是奇怪,李微澜不在他身边,为什么最后自己身边什么有趣的会带给他幸福的东西,都是进了垃圾桶。
沈宜团脑海中回忆着这段时间一个人生活做出的种种蠢事。
兰兰的身影早已在他的生命中深深根植,悄无声息地占据了太多的空间。
不知不觉当中,自己的生活已经跟兰兰如丝线般交织在一起,每一个细微的瞬间、每一缕触及的眼神,生命当中的许多细枝末节都与兰兰息息相关。
难、以、割、舍。
他不在,那些幸福的有趣的事物于是都成了多余。
那天早晨,林枭难得回宿舍。
沈宜团跟他一块在餐桌上吃早餐。吃着吃着,沈宜团放下了三明治,有些犹豫,还是问了出口,“……木头,兰兰这段时间,有跟你联系过吗?”
林枭眨了眨眼睛,迷茫道,“没有啊。怎么了。”
沈宜团低头看着三明治,“我有点……担心他。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林枭:“他没跟我联系过欸,不过李兰怎么可能跟我联系都不跟你打电话,在这个世界上他只喜欢你。”
沈宜团没有回答林枭的玩笑,而是说,“那要是他跟你打电话了,麻烦你帮我问问他过得好吗?需要什么吗?我可以帮他寄过去。麻烦你了木头。”
林枭很爽朗地答应了:“完全没问题啊队长,不过,你想他了对不啦,想他就直接打电话啊,怂啥,你们关系恁好。”
林枭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他心里,要是国内同性婚恋合法,他队长和李兰绝对是半夜不睡觉蹲在电脑前抢号!
他们俩真的一分钟都等不了,第二天一定要成为第一对跨进民政局拍照领证的新婚佳人。
欸对,关系就是这么好。
看到队长还有点犹豫,林枭秉着雷锋精神大力助攻,说,“内耗毫无意义,队长团子,要么打电话,要么认真吃早餐,你在这儿不断地想来想去,电话也不会打出去,早餐也没吃好,而且内耗伤身体耗时间,难得假期,你就这么糟蹋自己?!爱豆的休假可是灰常珍贵滴!”
沈宜团嗯了一声,对林枭笑笑,“我知道了。谢谢你,木头。”
林枭笑嘻嘻地,龇着一副大白牙,很憨厚的样子:“客气,我也没说什么。你心里早就有答案了。”
“还是很谢谢你。剧组碰到什么困难跟我说。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林枭:“谢谢团子,不过我有金主爸爸抱大腿了。”
沈宜团:“?”他连三明治都不吃了,“什么?你不要做那种不好的事,有困难先跟我说!听到没有?”
林枭:“你想哪里去了,是李微澜啦,哥你不知道吗?李微澜是电影圈隐形制片人大佬,不过他很低调,电影片头上那个名字不写李微澜,写的是李兰。”
“最近两年红的电影他全投了个遍,大家都在猜他是不是穿越来的,为啥投啥中啥,眼光这么牛逼,多少人想跟着他喝点汤吃点肉,托他的福,我在电影剧组过得还可以,哥你别担心我。”
沈宜团松了一口气,刚刚三明治掉在盘子上,都歪了。沈宜团低头整理,继续吃三明治,“这样。我都不太知道呢。”
“哎,他在你面前就爱扮猪吃老虎,天天当傻子,可能是怕你有压力吧。毕竟他平时工作的时候已经够吓人的了。再凶,怕你不跟他好了。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人是多面的,李兰性格里本来就有黏糊那一面,天天在宿舍里在你面前放飞自我呢。”
沈宜团嗯了一声,想到李微澜,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在宿舍确实跟工作的时候不一样,很可爱的兰兰。”
林枭斜眼:“才不是咧。你赶通告不在家,只有我们三个小的在家,李微澜可不是这样的。呵呵。我不敢说,怕李兰那个小心眼儿知道我拆他台就卡我剧组资源。”
沈宜团慢慢地抬起眼看林枭,听他讲话。
林枭放下了牛奶,认真道:“所以说啊,队长团,至少在我眼里看来,李微澜是真的真的跟你关系特别铁。不跟你联系也一定是因为你们之间有误会,兰真的是你特别好的一哥们儿,不过我觉得说他爱你更合适——你别嫌我这么表达。总之,李兰兰这个人,不可能真的生你气的。”
“你想他,你就打电话给他。”林枭诚恳道。
沈宜团似乎在思考。
林枭:“我敢保证,李兰兰就算躺进棺材了,也一定会徒手用指甲挠穿厚厚的棺材板,爬出坟墓,找到自己的手机,然后再用血淋淋的双手若无其事地接起你的电话,对你说,他一切都很好。”
沈宜团笑着说:“你变文艺了,木头。”
林枭笑得特别不好意思:“咳!我天天呆剧组呢!导演总是叫我看书,不知不觉就这样了,反正就那么个事儿,你懂就行嗷!”
沈宜团轻声说,“我明白了,谢谢你,木头。”
“客气,老铁。”
-
吃完早餐之后,沈宜团拿着手机,躲到阳台去,手机上显示的那一串数字就是兰兰的电话号码,已经加了各种国际长途前缀,直接打出去就行。
沈宜团蹲在地板上,拇指在手机屏幕上徘徊许久,徘徊许久。
始终就是按不下去。
他知道拨通这个电话意味着什么——假如兰兰跟他goodbye kiss 之后,还愿意理他,还愿意回头的话。
沈宜团脑海里回忆着林枭跟他说过的话,兰兰为他做出了许多,也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李微澜更是站在自己面前说了很多次告白,而且很可爱呢,强吻之后还会自己哭,漂亮又可怜。
自己呢?自己也喜欢兰兰。
沈宜团也喜欢李微澜。
既然互相喜欢,为什么不可以在一起。
是啊,沈宜团也问了自己很多遍,为什么互相喜欢还不能在一起。
但是就像在那个空荡荡,只有一根锁链的房子里,他亲口对兰兰说的那句话一样,这个世界上如果两个人想要在一起,不是单纯依靠个人的想法,不是只要足够爱就能顺利走到一起去的。
还有很多其他没办法事情。
李微澜的年纪还很小,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而且他那么出色,卓越,有才华,灵感充沛,做什么都可以做得很好,理应过上顺风顺水的人生,最好不要遇见任何一点挫折,就算有,他那么厉害,也可以游刃有余地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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