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白枭垢惊叹道,“那、那犬族送过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主要是送常往来这边的族群,毕竟大家都实在,跟人族不一样,我们讲究一个送了能用。如果不来这边,送这东西不就白送了吗,那不如送点儿别的,还不如送点北荒峡道里的土特产咕咕草呢,虽然有一定概率中毒,但只要加了足够的烧酒并且炒熟透,就没事了。”麒铃铃说。
我:“……”
我记得槐玉千叮咛万嘱咐不能瞎吃北荒峡道里的毒草!怎么最后还是吃了!
麒铃铃说完,下意识地看向了我,顿时面上一虚,轻咳一声,说:“我知道……大贤者
说过不能瞎吃,这是写在麒麟城城规里的,没麒敢废除。”
是啊!甚至都把这事儿写在了城规里!有多严重就显而易见了吧!你们甚至都没废除这条,那怎么还敢吃的!
我的表情越发震惊。
麒铃铃狡辩道:“城规里写的不能瞎吃,我们没瞎吃啊,我说了,要放足够的烧酒,还要炒熟透。”
我:“……”
很好,倒还难为你们动脑筋了!
说起那咕咕草,形状跟金针菇类似,颜色就诡异多了,碧绿碧绿的。
若从中分开,一瞬间那切口就开始五颜六色地变幻,还会发出“咕咕咕咕”的声音。
过一会儿声音渐渐没了,切口颜色随机停留在某个艳丽的诡异色彩上。
别提多瘆人了。
这东西真的很努力长成不能吃的样子了,但有一说一,据说它确实好吃,很鲜,比海鲜还鲜,鲜透了,还没刺没壳。
这对于爱吃生鲜的麒麟族来说诱惑很大。
当年麒麟族刚来这儿时,看到这个,也不知谁最先动口,总之就迅速流行开来,大家纷纷跑到北荒峡道找这东西吃。
吃一个中毒一个。
由于麒麟体质强壮,大多在中毒之后及时救治躺个七八天就能恢复,不至于死,所以大家前赴后继地吃。
这危险系数太高,而且反复中毒就算能治好也不确保不会留下后遗症啥的,最后槐玉不得不让麒御把禁止吃咕咕草这一条加入城规。
当时大家都还是遵守了的。
现在你们给我说加了酒炒熟就不算瞎吃!
我思来想去,这事儿得怪麒御。
城规是以他名义发布,他来刻碑落字。于是他真的就是用的“瞎吃”这个词,十分口语化。
谁想得到千百年后的麒麟居然想得出钻这个空子啊家人们。
世风日下,麒心不古。
白枭垢对咕咕草暂且没什么兴趣,他委屈且不解地问:“犬族和麒麟城不常来往吗?麒麟族不是很喜欢小狗吗?难道是那些麒麟骗我的吗?”
说起来,白枭垢在麒麟城的时候……
唉。一个爱撸,一个爱被撸,我能说啥呢。
当时那场面堪称聚众吸狗,不能直视。
天王巨星开握手会差不多就那场景了。
事后麒铃铃还抱怨说因为她当时有事儿叫走了白枭垢,还被其他麒麟羡慕嫉妒了,说她不懂有福同享。
此时对于白枭垢的问题,麒铃铃是这么回答的:“哦,来往是有来往,但犬族很多很多很多年不来麒麟城了。”
“为什么?”白枭垢眨巴眨巴眼睛问。
“……”麒铃铃欲言又止,最终沉痛地捂住了脸说,“就是太喜欢了,犬族一来,麒麟们就纷纷变小狗跟在后面汪汪叫,劝不住根本劝不住,那场面太丢麒了,族长大怒,从此和犬族的外交都是高层去犬族地盘儿。”!
第129章
“……”
想想那画面,简直是“与有丢焉”。
但小狗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
小狗不会觉得热情丢脸,只会来一场双向奔赴。
比如此刻白枭垢听了这话就特别喜滋滋,一个劲儿地说他也喜欢麒麟,然后对麒铃铃进行各种天然表白。
有时候就很羡慕小狗能这么直白热烈地表达自己的感情。
不知道楼起笙会不会也羡慕。
不知道他会不会其实和我一样,也希望对象能这样。
光说还不够,白枭垢还用行动表明:他直接往地上一滚,变成小狗去蹭麒麟版麒铃铃的脚。
……算了,有点过于直白热烈了,感觉含蓄一点有含蓄一点的好。
麒铃铃也有点受不了,她僵硬着往旁边挪了几步,说:“呃,你别让我看着你从一个男人变成狗再来蹭我。不是歧视狗哈。”
白枭垢委屈地低低叫:“呜呜~”
“赶紧穿上软铠走吧!”她用不耐烦掩饰着自己的真实情绪。
和某楼不愧是表兄妹,傲娇起来一个样儿。
我不由得瞥了眼某楼。
他与我毫无灵犀,会错了意,当即高贵冷艳地撇清自己:“我没蹭过狗!”
“……”
谁管你蹭没蹭过狗啊!
而且我才不信你没蹭过。搞不好在桃源村独居时偷偷蹭过。
说归说,闹归闹,时候确实不早了。白枭垢变回人身,顾不上伤心心,很快将软铠穿好。
麒铃铃摆着一张歧视小狗的脸,却偷偷注意着白枭垢的一举一动,在他不知道怎么穿的时候默默伸手帮他。
哟哟哟哟哟!
想当初我被白枭垢哟了好多次,早晚我要哟回来==+
但我得先想出既能哟他又不破坏我形象的方案。
整个团队里,(不把我这编外人员算进来的情况下),最沉稳靠谱的我霁姐早就在旁边低调地穿好了软铠,然后一直仔细地勘察着周围的环境。
我霁姐也挺难的,上辈子和这辈子的队友都品性虽说没问题,脑子却一言难尽。
见我和白枭垢都穿好了,
霁宁雪出声道:“那走吧。”
楼起笙与她对视,点了点头。
说起来不怕见笑(其实还是怕的),我曾经暗戳戳地酸过楼起笙和霁宁雪的默契……
当时还不知道前世什么的,就只是觉得楼起笙对霁宁雪和对麒铃铃白枭垢都不一样。
后者一个是他同族同胞兼表妹,一个是麒麟的最爱小狗,他却显然更信任和亲近与他认识不久的人族霁宁雪……
霁宁雪那么优秀。
有次我终于忍不住了,私下里旁敲侧击地试探他。
他很自然而然、发自真心,甚至带着一些不可思议的语气,反问我:“如若不然,我信任那——两个??”
“那”字重音且拖长,表强调,生动彰显了说话者无比嫌弃之心情。
我:“……”Emmmmm……
他接着道:“何况,我与霁姑娘乃是同伴友谊,用亲近一词虽也没错,但我观你意思仿佛……那你自然是多心了。我只对你有求偶之意。”
话到这儿我是不想继续往下说了……
说多少次了!不要动不动就把求偶什么的说出来!
人的想象力总在这一刻无比辉煌,竟能清清楚楚地见到求偶俩字儿,不得令狂悖之徒直想到宇宙麒口大爆炸?
他继续说:“可若你非要拿那——(拖长重音)两个比,那我就也只能亲近霁姑娘了。”
我:“……”
倒、倒也是这个理儿哈!(对不起,麒铃铃、白枭垢!我有心为你们说话,但我当时是个哑巴!说不了话!)
后来我更是知道了霁宁雪前世的身份。
她和麒御曾经可是彼此托付后背的多年战友情啊,恐怕在轮回转世后彼此都保留了这份直觉和默契。
我要这都醋,那我得成什么人了?我就再没为这酸过了。
唉,现在说起来还有点儿臊得慌。吃醋什么的……哎呀!
冷不防我脑袋里响起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宿主娇嗔起来还挺娇嗔的,我开始习惯了。我知道宿主并不在意我的心情,但还是说一下。”
“先去把自己被职场霸凌这事儿解决好吧。关心你哦。”我阴阳怪气地堵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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