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鱼也是交一部分给部落集体分配,剩一部分自家留着。
简莫他们捞的鱼多,手里剩的鱼也多。
看着还鲜活的安布斯鱼,简莫问:“这鱼要怎么吃?干煎还是煮汤?”
乌炯:“炖,割一块半肥半瘦的腊肉一起炖,炖出来的鱼会格外浓稠鲜美。”
简莫看看鱼,又看看屋檐下吊着的腊肉,想象不出来要怎么做,于是摆了个“请”的手势:“你来?我给你烧火。”
乌炯:“我试试。先收拾鱼。”
乌炯拿了把旧的贝壳刀在院子里收拾鱼,他先将鱼砸晕,再刮鱼鳞。
简莫这才知道安布斯鱼不是没有鳞,而是身上都是细鳞,得细细刮。
鱼鳞刮下来跟刨冰一样,简莫抹了一下,感觉有点像沙子。
剖开鱼,鱼肉很厚实,看着非常肥美。
光是看这个长相,就能看出来它多半很好吃。
简莫蹲到一边,期待地看着乌炯料理鱼。
啾啾蹲在另一边,期待地等待他们不要的鱼头。
乌炯剖完鱼就给啾啾扔鱼头、鱼尾、鱼内脏,啾啾也不嫌弃,用爪子捧着,吃得非常斯文。
吃完后,它还啾啾叫两声,乖乖蹲在一旁等下一条鱼。
简莫揉揉啾啾的屁股,这家伙还挺惬意。
很快,乌炯端着一盆去掉头尾的鱼走进厨房,又去屋檐下割了一块半肥半瘦的腊肉回来,温水洗净切成薄片,下锅煎至半透明。
腊肉煎到发黄卷曲,香味上来后,乌炯将鱼往锅里一放,加上泉水,直接炖煮。
大铁锅烧得滚烫,山泉水一冲,汤色立即变得奶白,浓浓的鲜味随着水蒸气一起飘出来,在厨房里盘亘不去。
简莫吸吸鼻子:“要炖多久啊?”
乌炯看了一下:“炖到灶里这几根柴烧光了,鱼肉就差不多好了。”
简莫:“那时间还真不短。”
乌炯:“我们去采把筋草叶子回来,等会放下去。”
简莫看锅:“就这么炖着?”
乌炯:“水不会烧干,让啾啾看着就行。”
啾啾接到任务,守在厨房外面吸溜着口水耐心看着。
它不会看火,主要防止有小动物在他们出门的时候悄悄来偷吃。
当然,以它庞大的身形,它也没法钻进厨房里偷吃,交给它不用担心。
等简莫他们采回筋草,啾啾果然乖乖在外面等着。
简莫拍拍它:“看锅子辛苦了,等会多给你两条鱼。”
啾啾眼睛一亮:“啾啾!”
等筋草洗干净切成段,简莫发现锅里的鱼也炖得差不多了,汁水收得很浓稠,有一种胶质的感觉,上面甚至结了薄薄的一层汤皮。
乌炯在保持鱼肉完整的前提下稍微翻炒了一下,然后将嫩绿的筋草撒进去。
白色的汤,红褐色的腊肉,黑色的鱼,再有筋草叶子点缀——
这锅鱼看着就色香味俱全!
他们在厨房吃晚饭。
简莫迫不及待地先尝了一口鱼汤:“好烫好鲜!”
鱼汤浓稠鲜美,能清晰地尝到鱼鲜甜的味道和腊肉经过发酵后醇厚的味道,二者相互映衬,鲜得他眉毛都要掉了。
他再尝一口鱼肉,鱼肉很嫩,有点嫩豆腐一样的滑嫩口感,一般来说,他只有做水煮鱼片的时候才能达到那个嫩度。
等又尝了一口,简莫很快发现,整道菜中,最妙的不是鱼汤,也不是鱼片,而是鱼皮。
这鱼皮软糯弹牙,鲜美异常,简直是整条鱼的精华。
简莫都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小鱼,鱼皮居然那么好吃。
简莫一块鱼肉一口鱼汤,吃得鼻尖直冒汗:“果然上等的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法,好吃!”
乌炯:“煮了一大锅,喜欢你多吃一些。”
简莫看向灶台:“啾啾的部分留出来了吗?”
乌炯:“留了,饿不到它,等放凉一点就给它吃。”
那简莫就不客气了,这种味道鲜美刺还少的鱼,吃起来实在太爽了。
一连吃了好几块鱼,简莫看乌炯挑着盆里的腊肉吃,便给他夹鱼肉:“明天我们再去一次?我看河里还有很多鱼,明天再去一次,应该也能捞到。”
乌炯:“部落里本来就要连捞好几天鱼。这几天鱼最多,等过一阵子,鱼就没那么多,也没那么肥美。”
简莫:“那带啾啾一起去,我看它挺喜欢这鱼,让它也捞捞。”
乌炯看着在院子里等的啾啾:“带吧,让它帮忙背点东西。”
简莫:“那我带上之前用来捉鱼的破筐,没工具太难抓了。”
两人聊着天吃完了晚饭,又去喂了啾啾。
啾啾在院子里等了老半天,总算等到鱼肉了,激动得一直在他们旁边跳来跳去。
简莫拍拍啾啾:“明天带你一起去,要是没捞到,就不给你鱼吃了啊。”
啾啾一下将脑袋扎进盆里:“啾——”
简莫看这家伙根本分不出注意力给别的了,只好闭嘴。
第二天他们带齐工具,让啾啾飞在他们上空,跟他们一起出发。
昨天已经在上游抓过鱼了,今天要在更下游一点的地方。
这段河的河面更宽,水也更深,不过难不倒大家。
大家很快就组成队,三三两两一队,准备抓鱼。
简莫带了工具,战绩比昨天强点,在乌炯抓到二十多条鱼的时候,他总算抓到了第一条小鱼。
他将鱼扔进筐里,满足地直起了腰。
除了乌炯,大家的收获并不多,起码不比他多几条。
这鱼确实难抓,他昨天空军也不能怪他。
简莫看了一会,又去看啾啾。
啾啾在最下游努力着,因为比较胖,又笨手笨脚,爪子在水里划拉了半天,也没抓到鱼。
嗯,啾啾也是空军啾。
在简莫左右打量的时候,班鸣他们结伴过来:“简莫哥,你们捞到多少鱼了?”
简莫展示给他们看:“我捞了一条,乌炯捞了半筐。”
勾肩搭背的年轻兽人们齐刷刷低头去看他们的筐子,等看到里面满满的鱼,羡慕得眼睛都快绿了。
班鸣酸溜溜地说道:“还真是半筐,族长你有这个本事,捞安布斯鱼真是浪费了,应该去捞三目鱼啊。”
简莫疑惑:“那是什么鱼?”
班鸣比划:“一种游得特别快,藏得特别好的大鱼。这种鱼的味道没什么特别,但是鱼胆晒干后用来退烧特别好。有一年,甸新部落有个小崽发烧了,怎么都退不下来。家长怕崽烧傻,急疯了,发动附近好几个部落去找三目鱼,虽然最终用的是鲜鱼胆,但效果也很好,小崽当晚就退烧了。”
简莫:“这真不是误打误撞吗?”
班鸣:“不是,就是这种鱼胆特别好用。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附近几个部落都知道。”
说着,班鸣还拉着青阔证明:“阿爸,是吧?”
青阔点头补充:“发烧了要是用别的药,能不能治好得看运气,用这种鱼胆从没失败过。”
简莫:“这么好用的话,部落里应该备一点啊。”
简莫一问,大家七嘴八舌地跟他解释了起来:
“我们也想备着,只是三目鱼游得特别快,藏得特别深,一般情况根本捉不到。”
“它习惯藏在泥沙洞里,这水一漫,就把它的味道遮住了。”
“这里还特别多鱼,味道非常杂乱,哪怕是我们兽人,也根本别想嗅出它的味道。”
真有这么神奇?
简莫怀疑地看向乌炯,用肩膀撞了一下他,意思是问,是不是真这样?
乌炯还没出声,班鸣在旁边说道:“简莫哥你别看族长。你不是兽人,不知道这种鱼的味道有多淡,想在这种杂乱的环境中嗅出这种鱼的味道又有多难。不可能找到的,除非嗅觉特别灵敏的巨甲兽,比如孟水部落的族长云拢,他们才可能闻到味道。”
云拢一直有挖简莫的想法,乌炯嘴上不说,其实不怎么喜欢那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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