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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病(3)

作者:因之 时间:2021-11-07 09:25:24 标签:虐恋 灵异

  所以到底为什么,我会产生一种,疑似舍不得他离开的失落情绪?

  奚容当天晚上真就收拾好东西一声不响地走了。

  我又离奇地失眠了一晚上,第二天发现出大事了。

  我爬不起来了。

  身下的床单被腐烂皮肤渗出暗黄的液体和血迹浸湿,四肢僵硬,一使劲,骨头像破旧的机器零件一样开始咯咯作响。

  剧痛袭来,整个后背都是湿的,我知道那当然不是汗。

  一时间,我连动都动不了,我想伸手去拿床头柜的手机,那里面存着唯一一个号码,就是奚容。

  没办法,我这人记性不好又懒,根本背不下以前朋友的号码。

  但我还是失败了,这具身体就好像突然不受我控制了似的,连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都做不到。

  真是大意了,我万万没想到,仅仅一晚上,我的病情就恶化成了这么糟糕的地步。

  我不会就要这样死在床上了吧……

  我不要啊……这太逊了……

  然而老天恐怕是没空搭理我的呐喊,身上太疼了,这种全身烂掉的感觉真是堪比整个人被放在油锅上熬煎,每一秒都是巨大的折磨。

  我自认平日与人为善,连小蜘蛛掉在我身上都不忍心捏死,这是作了什么孽,得以享受如此地狱刑罚。

  不知过去了多久,我失去意识。

  朦朦胧胧间,一个清冷的声音似乎从遥远的上空传来。

  他在说:“你后悔了吗?”

  什么啊,在问我吗。

  那个声音又重复了一遍:“你后悔了吗?”

  什么后悔不后悔的。我心里默默地说。

  我好想活下去。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由远及近,与我自己此刻的心声重叠到一起。

  。

第5章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惊喜地发现自己身上溃烂的地方神奇地结了痂,僵硬的肢体也不像昨天那样行动不便了。

  哇哦,上天开眼,昨晚我真以为自己要死了,没想到鬼门关走一遭,竟然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

  我激动得恨不得向全世界大喊一声,爷又活了!!

  我习惯性地点开手机,屏幕是空空荡荡的初始桌面,屁毛没有,除了一个奚容的电话号码。

  害,奚容,想到这个名字我又开始犯愁了。

  我纠结要不要联络他一下,毕竟我勉勉强强也算他的患者,毕竟目前的情况,他是我唯一一个能够求助的人,我得告诉他,我差点死了。

  脑子里却在这一刻突然闪过一些支离破碎的瞬间。

  我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拉着他的手,奚容穿着一身白大褂,于是我碰不到他的皮肤,只能触到他戴着医用橡胶手套的掌心。

  我们好像在说什么,嘴巴一张一合,可我记不清了。

  我停下了拨号的手。

  那一刻,我空荡荡的脑海中出现了一个清晰的念头。

  我不想回到那病床上,我也不想再看到奚容站在我床前,无能为力的样子。

  我安慰自己,既然伤口已经长起来了,这,或许也快好了吧。

  我换了一身勉强能出门见人的衣服,拖着残躯把血迹斑斑的床单扒下来洗掉。

  没辙,我也想在家猫着,但今天是周一,我总得上班啊。

  是的,这就是一个合格社畜的自我修养,即使昨天我病的人快归西了,只要没真咽气,就得老老实实地接着干活。

  我在楼下顺利找到了我的小电驴,一路在早高峰的马路上洋洋洒洒地穿行。

  我在一家创业公司搞编程,很无聊的职业,公司在一个创业园租了间共享办公室,我熟门熟路地把车停在园区。

  刚巧,停车的时候碰到了个同事,我正想打个招呼,对方停住脚步,一脸惊悚地盯着我看。

  不是?这又是怎么了?我来上个班而已啊?

  “小阮?是你?”

  “不是我还能是谁啊?”我挂起营业笑容,语气熟稔地跟他寒暄起来,“咋的了,还不认识了?”

  “没什么……”他欲言又止地看着我,“这么久没见,你变化挺大的。”

  我怔了片刻,迅速反应过来。

  原来我早就不在这家公司上班了。

  好家伙,我连这么重要的事竟也忘了,这下可真是闹了个大乌龙。

  我顺着对方的话附和地笑了笑,没作声,怕露馅。

  同事又絮絮叨叨地讲:“当初你不打招呼就离职,怎么都联系不上,咱们可担心了好一阵呢,怎么,今天终于想起来看看我们呐?”

  我点点头,在他热情的招呼下上了楼。

  我记得在我印象里,公司临时租下的办公室在一个相当不起眼的角落,豆腐干样的一块地,挤了二十几号人,没办法,初创公司肯定穷嘛。

  我跟着同事上楼,谁知,一出电梯就见到好几个熟面孔。

  同事在一旁热情地介绍:“你别吃惊,现在这一整层楼都是咱们的啦。”

  我挺开心,心想我不在,你们过得倒是越来越好了。

  同事顺手上来想拍拍我的肩膀,我立刻反应过来大事不好,在他的手碰到我之前迅速躲了一下。

  对方面露尴尬,假笑了一下,不再说话。

  倒真不是我对他有什么意见,实在是我身上的疮口还没长好,天热,大家衣服都穿得薄,我也不能裹太多,那样显得更加奇怪,但要是被他一碰,伤口肯定又要破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周围那些西装革履的白领们打量我的眼神有些怪异,余光里有两个人欲盖弥彰地掩着口鼻。

  在洋溢着空气清新剂的办公室中,我突然意识到什么,鼻尖隐隐约约嗅到很淡的血腥味。

  然后我就明白,那味道来自我自己。

  作者有话说:

  不算是失忆文凹~马上就想起来啦

第6章

  我自认不是个不识趣的人,这么多年,我也矜矜业业地在这个社会里扮演一个识相的正常人,平凡无奇。

  年少的时候,我也不是没有特立独行过,倒不如说,那个年纪的小孩以尖锐和个性为傲,叛逆其实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从众。

  长大以后,某一天我突然醒悟,做一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毕竟人是社会的动物,“普通”代表着你完美地融入了这个社会。

  可仅仅因为一次突如其来的,我苦心经营多年的努力在顷刻间崩塌了。

  我有点后悔,懊恼不该这样贸然地出门,或许是因为奚容见我时表现地相当平常,让我放松了警惕,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在正常人眼里有多怪异。

  我逃也似的下了楼,没有一个人出声挽留。

  我灰溜溜地回了家,感觉自己实在和过街老鼠也没什么两样。

  没什么胃口,我干脆连东西都没吃,就在手机上下了几个以前常玩的游戏,新建白板号,从零开始打了一整天。

  就这么无所事事地混了两三天,我身上脓肿发炎的皮肤渐渐长好,我还没来得及高兴,又有新的地方开始溃烂。

  唉,怎么这么没完没了,好像还是得抽个时间去医院看一看。

  我从小不爱去医院,小时候是因为家里穷,没钱看病,长大了是因为恐惧,在那个充满消毒水味的地方我见证了我最亲近家人一个个陆续离开。

  我其实挺矛盾的,小感小冒去配个药也就算了,越是严重的毛病,我反而越是不敢去了。

  我怕一查,我就再也没命从那个地方走出来了。

  所以这病尽管折磨人,我却抱着鸵鸟心理一拖再拖,每天理智都在来回拉扯,然后拼命找借口逃避。

  某个晚上,我正打算睡觉,门锁突然响了一声,我一个激灵,下意识想到是奚容来了。

  毕竟除了他,好像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我着急忙慌地跑去门口,果然是他,他绝对喝多了,扑面而来一股浓浓的酒气,他摇摇欲坠地扶着墙,目光涣散。

  天,这是喝了多少。

  我扶住他,他一把抱住我。

  他至少比我高了大半个头,一个大男人这样扑在我身上也实在太为难我,我感觉身上又出血了,痛得头皮发麻,不过我还是没有推开他,而是半拖半拽地就近拉进了我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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