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林遥仔细端详谢庆轩,果然从他脸上看见了异常之处。
原先谢庆轩的眼睛,只有一颗是“狼眼”,但现在他的另一颗眼睛也出现了变异,由黑色逐渐变成了黄色。
乔医生说,谢庆轩也是寄生种,他的一颗眼球因为意外摘除,后面成功移植了一颗变异狼的眼球,并且没有发生排斥反应。
移植眼睛之后,他的身体受变异狼眼的影响,也得到了轻微变异,四肢和五感都得到了强化。
“最奇妙的是,在注射了药剂之后,他的变异重启了。”乔医生眯缝起眼睛,锐利的视线落在了时林遥身上,扫上扫下,像是要用目光脱光时林遥的衣服,剖开他的五脏六腑。
一个影子挪动了一步,走到时林遥身边,恰好挡住乔医生的视线。
乔医生抬起头,看见面容冷漠的卞俞,倏地笑了。
“变异重启是什么意思?”时林遥问。他的心思全在谢庆轩身上,丝毫没注意到房间内的暗流涌动。
“变异是阶段性的,生物无法一直保持变异状态,而是会在受到刺激的情况下突然变异,又在刺激结束后停止。”乔医生说,转而看向谢庆轩。
谢庆轩靠在床边:“没错,我的狼眼是在七年前移植的,当时我的变异持续了一周。那一周我的身体每天都剧痛无比,而且每天都要吃很多食物。一周后,这种变异停止了,而我的视力和身体素质都得到了强化。”
时林遥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那现在呢?”
“乔医生给我注射药剂之后,第二天,我是被双眼的刺痛惊醒的,眼睛也全部失明。这种状态持续了一天。等到第三天,我的视力恢复,发现另一只正常的眼睛竟然开始了变异。”
“目前而言,这种变异对他是一件好事。”乔医生评价道,“变异可以增强他的体质,这样他就能逐渐抵抗海蛞蝓毒素的渗透,一边防御一边清除,依靠这种方法,他的伤也有痊愈的可能。”
这番话对于谢庆轩也是巨大的激励,他直直地看着时林遥,目光闪烁之间有沉甸甸的真情流露。
时林遥有点受不了这种真挚的目光,假装咳嗽,别过头去。
“但是依靠注射药剂,效率太低了。”乔医生继续说,“既然你现在学会了精准控制毒液的剂量,我想让你直接朝他体内注射毒液。”
时林遥犹豫道:“我还没朝人注射过毒液……”
“那你就拿他练手吧。”乔医生微笑着说,漫不经心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个试验动物。
时林遥看了谢庆轩一眼,谢庆轩朝他轻轻点了点头:
“你就照乔医生说的做吧,就算你把我毒死,我都不会怨你。”
谢庆轩说话很直白,时林遥叹了口气,他最招架不住的,就是打直球的家伙。
“好吧,那我就试一试。”
见他答应,乔医生的笑容加深,是变态科学家开启了一项疯狂科学实验的嘴脸。
跟乔医生约好明天来跟谢庆轩注射毒素,时林遥带着卞俞离开医院,又朝集市走去。
“小俞,你说我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路上,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思,时林遥抬起头,用略显严肃的语气问。
卞俞停下脚步,侧头看他,语气平静:“你一直都是这样。”
“那我就是一直不太正常。”
卞俞抿了抿嘴唇,开始在脑海筹措词汇想办法安慰他。
“其实你的不正常也很好。”
“我应该是天赋超群。”
两句话同时脱口而出,二人齐齐一怔。
“你刚才说了什么?”时林遥疑问道。
卞俞看着他,眼神有点无奈。“没说什么。”
“那好吧。”时林遥说,“今天在医院,乔医生说变异是阶段性的,但我好像一直在变异,跟其他人不一样。为什么我的变异不会停止?难道是水母脑子的影响?不知道我未来究竟会变异成什么样?”
时林遥对着空气发出了一系列疑问。
他以为自己很熟悉自己的身体,其实不然。他的身体将一天天变得陌生,而他的脑子则是另一种生物。
这让他不禁思考,他现在的所思所想,是不是也在被脑子里的那坨水母操纵。
不对,水母已经变成了他的一部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水母真的有脑子吗?如果水母没有脑子,又凭什么成为他的脑子?
“你在害怕?”突然,卞俞问他。
时林遥挠了挠后脑勺:“我也不知道。”
想着想着,头就好痒,感觉要长脑子了。
“你就是你,这一点不会变。”卞俞说,“你的变异现在看来都还是良性的,你的精神也非常正常,并没有癫狂错乱。”
“是的,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走到了集市。时林遥被集市吸引了注意,迅速把这一困扰丢在了脑后。
两人边走边逛,时林遥想起来这似乎是卞俞第一次来岛上的集市。
“你要是有看中的,可以直接告诉我,我给你买。”时林遥豪气地说。
“好。”卞俞说,便停下脚步。
时林遥也跟着停下。
两人停下的位置,是岛上的回收站商店门口。回收站是集团设立的,用来收购拾荒人的物品,同时贩卖集团生产的产品。
岛上的拾荒人捡到价值高的东西,通常会卖给回收站。但他们一般不会买回收站的商品。
因为回收站的商品价格高昂,有那个闲钱去买,还不如自己动手用废品制作一个。
二人推开玻璃门,走进回收站。回收站商店是一家小超市改造而成的,里面还有柜台和各种架子,上面堆了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工具和武器之类的商品。
“欢迎光临,请问需要买点什么?”说话的是店内的女售货员。
回收站正门主要用来出售商品,如果是回收物品,则需要绕道后门,从后门直接进入回收站,站内会有人员和检测机器对物品进行鉴定。
时林遥问卞俞:“你看看,这里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卞俞环顾一周,伸手指向左侧的一个货架,“我想要它。”
时林遥和女售货员同时望去,发现他指的是商店内出售的本子。
“岛上的学生经常来买本子,按照规定,学生买可以打八折。”
女售货员走过去,从货架上挑选了最好的皮革封面的笔记本。
“这种皮是防水的,我推荐你们买这个。这样去赶海的时候也不用担心被水打湿,现在买我可以附赠一支笔。”
“多少钱?”
“60新币。”
这么高的价格让时林遥一时咂舌。
但卞俞想要,他还是慷慨买了下来。
他在家里确实没看见纸笔,所以他来这么久还没写过字。
于是他便从货架上拿了两个笔记本,两个都是蓝皮的。
他准备送卞俞一本,自己留一本。虽然他对自己的记忆力有自信,但偶尔写写日记也不错。
结完账,售货员拿了两根普通的中性笔送给二人。
离开商店,时林遥把本子递给卞俞。
“送给你。”
卞俞欣然接受:“谢谢。”
“不用客气,都是一家人。”时林遥大手一挥。
他和二叔吃了卞俞那么多海鲜,也该有点表示。
卞俞低头看了眼手上的笔记本,又看了眼时林遥手上的。二人的本子一样。他心里仿佛有一道暖流划过。
“你买本子要干什么?”时林遥问。
“写日记。”
时林遥禁不住笑了:“真巧,我也打算偶尔写一下,所以买了两本。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写日记?”
“因为有值得写的事情。”
听见这个回答,时林遥瞄了卞俞一眼,见他正专心摩挲着笔记本,心里突然升起一股异样而温柔的情愫。
看来这个人对岛上的生活还算满意。这样的结论让他心底生出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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