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鸳被他这一提醒,陡然想起他是去接人的:“没什么。我还有事,再见。”
没等周宗南回复,匆匆走了。
周宗南看着连鸳离开的背影,漂亮的眼睛慢慢的眯起来,跑这么快,心虚了?
他家世极好,自小养尊处优,身边朋友不说,就朋友带着的那些人,好的坏的,见多了变着法儿想往他身边凑的。
因此连鸳的落荒而逃就格外明显。
心道他倒要看看这个外表纯真的小可爱,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连鸳不知道,他在周宗南心里已经是心机深沉的代表。
还好没迟到,还早了十五分钟。
小孩子太多,他看的眼花缭乱,还是萱萱跑过来你抱住他的胳膊,两人才算会师。
有和萱萱差不多大的小女孩问萱萱:“这是谁?”
萱萱和在家不一样,声音会大一些,骄傲的道:“我叔叔。”
连鸳牵着萱萱回家的路上,问萱萱吃什么。
萱萱说吃面,妈妈给了钱。
连鸳看她说吃面时嘴都撅起来,蹲在她身边问:“叔叔想吃肯德基,还想吃火锅,还有铁锅炖,你选一个?”
萱萱小小声:“肯德基很贵的。”
小朋友的心思很好猜。
连鸳就笑:“叔叔想吃,但一个人吃没胃口,萱萱帮忙陪陪我,不过得保密,你爸爸不喜欢叔叔吃肯德基,说没营养。”
其实街边有很多炸鸡店。
但连鸳觉得小孩子还是要吃连锁店的东西,起码卫生有保证。
两人就去吃了肯德基,约定好保密,就说晚上吃的牛肉面。
吃过饭将小朋友送回家,又两个小时武连庆下班,连鸳才离开。
回到家已经晚上十点多。
连鸳洗澡上床,从枕头下摸出夜明珠放在边上,淡淡的乳白色的光有种安神的力量。
他关了灯。
就着夜明珠的光玩了会儿手机,慢慢睡过去了。
与此同时,
孟放躺在床帐中,看着墙壁上的几颗夜明珠愣神,又翻了翻聊天记录。
烦躁的将手机扔一边。
有种冲动。
只要一个电话,自然有人去接他过来,他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也只是想想。
他倒也看看,连鸳能挺着几天不找他。
纵然不找他,过两天就下个月了,总要惦记钱吧。
虽然连鸳并不贪婪,但过的很节俭,孟放确定连鸳很缺钱,是个……有底线的小财迷。
又三天,
孟放和几个朋友聚在一起聊聊天。
他们常有这样的聚会。
散散神也好,互通有无也好,总之是个挺紧密的小圈子,一般人攀不上。
除了朋友,还有朋友带的几个伴儿,
各有特色。
周宗南带的一个长相甜美的年轻男孩,很有眼色,周宗南看什么水果,一转眼就递嘴边儿了。
看孟放形单影只,周宗南忍不住问:“孟哥,你那个小可爱呢,这么舍不得带出来?”
还是说他孟哥慧眼如炬,早将人踹了。
其他人还不知道孟放身边带了人的事,都催着要看看。
孟放扫了一圈儿起哄的人,眉梢微挑:“有什么好看的?不比你们的强哪儿去。”
说着话,已经摸到手机。
索性打了过去:“出来吃夜宵吗,这家鱼不错,我让人去接你?”
第14章
孟放打电话过来的时候,连鸳正在吃火锅。
手机横放着,播放着电视剧。
下意识一滑就接通了,索性家里就他一个人,就又戳了一下屏幕,开了外放。
听完孟放的话,下意识说:“好。”
话都没听清就答应,不是因为对面是孟放,是连鸳自己的问题。
他过去总这样。
别人提什么要求会飞快答应,不假思索,生怕对方尴尬或者生气。
后来刻意放缓自己的思维。
但刚才火锅吃的太放松,接电话又匆忙,一不留神……
还好对面是孟放。
只是一顿夜宵,也没有答应了不得的事。
连鸳不太想去。
他每周都会选一天吃顿大餐,多数去外面吃,当放风,也沾沾人气。
在家就比较爱吃火锅,不用烹饪,菜在专门卖火锅菜的店选,回来烧锅开水就行。
现在才吃了一小会儿。
都是爱吃的菜,在锅里起起伏伏,很诱人。
连鸳夹了一筷子肥牛,慢慢吃掉。
消化了吃宵夜的消息,也消化了前段时间以为孟放和他已经散伙的猜测。
慢慢心情就挺好。
他想孟放了,孟放摸起来特别舒服。
也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
两个人将近两周没见,就孟放那个需求量,不知道这段时间有没有……
连鸳想问问。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孟放答应他一件事。
二十分钟后,连鸳已经收拾完一切。
火锅汤连带一些煮熟的菜倒进不锈钢盆放冰箱,没下进去的菜分门别类,冷藏和冷冻各塞了一些。
换了一件干净毛衣,之前的吸了火锅味。
穿戴整齐又等了一会儿,司机的电话来了,连鸳就下了楼。
是孟放那辆特别高的车。
连鸳觉得这车很配孟放,都一样的高大硬朗却又不失贵气。
贵气是个很玄学的东西。
他形容不太出来。
但有些人举手投足,有时候就一个眼神,都会让人理解到这个词的精髓。
连鸳开了副驾驶的门看了眼,不是孟放。
司机:“连少爷?”
连鸳被这称呼尴尬了一下,和人打了个招呼:“你好,麻烦你了。”
然后就关上了门。
往后走了两步,拉开后座的门上了车。
默默祈祷司机不要和他说话。
司机是孟放的人,跟了孟放有几年了,不过还是第一次见连鸳。
没想到老板喜欢这种类型。
如果刚才连鸳要坐副驾驶,司机会提醒他坐在后座,副驾驶不是客人的地儿。
一路无话。
司机从后视镜看过连鸳几次,但他这种专业程度的人,不会让连鸳察觉到这种打量。
只心道连鸳看着年纪小,人也文静,挺好的。
他见过老板那些朋友带的人。
不是说不漂亮或者怎么样,就是都太会来事儿了,聪明过分外露,有时候会让人不舒服。
连鸳看着窗外的夜色。
他在吃和懒上不怎么亏待自己,去远一点的地方就很喜欢打车,坐地铁人太多,走过去就更累,到地方就没电了。
不过晚上不常出来,倒很少欣赏安市的夜景。
挺漂亮的。
又是一处很幽静的地方,不过比起那个镶嵌夜明珠的院子,就比较现代化。
连鸳下车前对司机说了句:“麻烦您了。”
司机回他:“不客气,应该的。”又指点他:“门口那个是周总的……朋友,应当是来接您的。”
他要把车开去地库,就没下车。
连鸳看到高大明亮的门廊下一个穿着粉色衬衫的青年。
又是周总,又是周总的朋友。
有点后悔了。
早知道这么多人,他就说已经吃饱了,不来了。
青年看到连鸳,或者说看到连鸳从孟放的车上下来,边招手边笑眯眯的跑过来:“你就是连鸳吧?我是桃桃,孟总和周总在一块儿呢,走吧。”
连鸳以为男孩儿叫陶陶或者陶涛,点点头跟着他。
桃桃却是被人误会惯了,特地解释:“我是桃子的桃,说着摸了下腰,展示给连鸳看挺翘的臀部,这个,漂亮吧?”
连鸳:“……挺好的。”
他明白司机刚才那一停顿什么意思了,这是那个什么周总的那什么。
和他算一类人。
桃桃很热情,挽着连鸳的胳膊一块儿走。
称赞连鸳:“你可真厉害!我听他们说孟总以前身边从来都没人,没想到被你给拿下了,怎么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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