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叹拨了拨铁勺,就算他愿意一试,但这铁勺也不好拿啊。
“哦,还有这个!”方邵康拿出一个卷号的纸筒,用透明胶将纸筒贴在铁勺上,纸筒恰好可以让郑叹将一只手臂伸进去。
郑叹看了看方邵康,这家伙还真是有备而来。将手臂伸进纸筒里面,抬起手臂的时候也将铁勺抬起了,朝玻璃罐敲过去。
“叮!”
一声脆响。
“对对,就这样,哪,我唱一句,你敲一下。”方邵康拨动吉他的金属弦,开始唱,“一闪一闪亮晶晶~”
郑叹:“……”好弱智。
见方邵康看着自己,郑叹深呼吸,将勺子敲过去。
“叮!”
“很好!接着来!满天都是小星星~”
“叮!”
“挂在天空放光明~”
“叮!”
……
练习配合,一直到十一点多的时候,隔壁人实在忍不住了,过来敲门开骂,这一人一猫才停下来。
次日,郑叹被方邵康拉着继续配合练习,中午吃完饭,睡一觉休息,四点多的时候带着家伙出门。
天还没黑,广场那里的人就开始多了起来。
那个角落处,昨天见过的五个年轻人又在那里,调试一下之后,开始唱歌,唱的歌曲包括时下流行的音乐和以前的经典歌曲,都是年轻人们喜欢的,充满活力。
方邵康看了看那边,然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准备好的纸盒子往前面一放。
纸盒上面开了个口,郑叹觉得这就像个募捐箱,而自己就是那个需要大家来行善的可怜猫。
周围有人看到这边的情形后,走过来。
方邵康这厮带着帽子,胡子这几天都没刮,有点看不出本来面貌,郑叹觉得他一定是故意的。
放好纸箱,方邵康又将玻璃瓶放到旁边,然后拿出吉他,靠着一根灯柱,开始拨弄。
周围人好奇的目光让郑叹感觉脸热,无论是以前做人还是现在当猫,他都没有在众目睽睽之下卖过艺,这让他很是尴尬,在旅馆的时候还好,毕竟没谁看,但现在,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郑叹都感觉那铁勺有千斤重。
真不想碰那玩意儿!
不远处那五个年轻人唱完一首《光辉岁月》,也注意到这边。
“嘿!要开始了!”方邵康提醒郑叹。
郑叹扯了扯耳朵,这时候退场好像也不太好,感觉像是逃避似的。做了一下心理建设之后,郑叹将手臂伸进铁勺的纸筒里。
周围好奇而凑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方邵康也开始拨吉他,这技术在那几个年轻人看来实在不怎么样。
一段前奏之后,方邵康那豪迈的声音响起。
“走四方——路迢迢水长长~”
郑叹硬着头皮,抬起铁勺往玻璃罐敲过去。
“叮!”
“迷迷茫茫一村又庄~”
“叮!”
“看斜阳落下去又回来~”
“叮~”
“地不老天不荒岁月长又长……”
在方邵康唱第一句的时候,那边几个年轻人中正喝水的一个就直接喷了。谁都没想到这位大叔居然会在用吉他演奏的情况下唱这首歌。
演奏很烂,歌唱得也烂,但偏偏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很多人都开始朝那个纸箱子里扔钱了。
郑叹觉得自己现在就像一个二逼,不对,自己和方邵康都是二逼。
二逼的人,二逼的猫,以及这二得一逼的街头卖艺体验。
第六十二章 骚年,合作否?
在大都市,夜间的城市广场总是热闹非凡。
商店的音乐,各种流动广告,街舞的动感曲调,还有老太太们的民族风……
但是,今晚,却有越来越多的人朝平时大家不怎么注意的角落那边聚集过去。
“哎,快过去看,那边有一只猫在敲瓶子!”
“敲瓶子?”
“是啊,听说是个流浪歌手养的,那俩正在卖艺呢!”
“好像挺有意思的,走,看看去!”
“妈妈我也要看敲瓶子的猫~”
“好,咱去看敲瓶子的猫。”
……
城市里人们对于黑猫倒没有那么多的顾忌,过来看也就图个新鲜,找个乐子。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不用担心温饱了,就会试着来给自己找乐子打发时间。这么久了,他们还是第一次在广场这儿看到带猫卖艺的人,而且这配合还真不错!
郑叹看着越来越多的围观人群,脑袋垂得更低,认真看着面前的玻璃瓶,就是不去瞧观众。
对与郑叹来说,就算曾经作为人的时候品行不怎么好,但和现在一样,都挺好面子的,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一天,沦落到街头卖艺被人围观的地步。
郑叹只能庆幸这并不是几年后那个通讯发达的年代,要不然,前一刻自己敲了下瓶子,下一刻就被传到网上,甚至可能被转发N次。那样就更难为情了。
一下下配合着方邵康那破嗓门唱出来的调子敲玻璃瓶,郑叹心里感慨,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哪!都感觉过了几个小时,但实际上却只有两首歌,不到十分钟的时间。
郑叹突然想起了焦爸曾经对焦远说过的一句话,“人要学会自我调节,当你不想面对却又必须面对的时候,可以试一试转换思维来进行自我安慰,这样能够让你有一个更好的心态来面对接下来的挑战。”
转换思维,调节心态么?
郑叹微微抬头,看了看那个已经不知道被塞了多少钱的纸盒,换个角度来想,这也是靠自己敲瓶子赚来的,而不是去翻窗户钻门缝偷的。
话说回来,为什么翻窗户钻门缝偷东西的时候并没有什么负罪感,现在当个街头卖艺的赚自己的钱反而又难为情了呢?
说白了不过是面子问题罢了。这也是一种非常荒谬而无耻的态度,但却又是很多人都具有的。
不过,在众目睽睽之下,确实很不自然,再瞧瞧旁边唱得兴起的方邵康,人家都走调忘词好几次了,还不是唱得欢快?看来自己的脸皮还是得多磨磨。闯江湖走南北,还得靠一张厚脸皮啊。
郑叹第一次体会到“血汗钱”所包含的意味。
敲瓶子敲得有些手酸,在方邵康考虑换歌的时候,郑叹换了只手,围观的人又是一阵惊叹。
“哎呀,那只猫竟然还会换手呢!”
“这招我家的猫也会。”
“估计是累了吧,真可怜。”一个大婶在钱包里掏了掏,走到纸箱那里将手上的钱塞进去。
有了一个带头,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方邵康心里也在感慨,这人的面子果然还没一只猫好使,老子都唱这么半天了,嗓子都哑了也没人关心一下,反而旁边那只猫换个手臂就得了同情心。刚才那位大姐一下子掏了一百块呢!看来这个城市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实不错。
又唱了两首老歌,方邵康来了个中场休息。
这时候就有人过来跟方邵康搭话,比如询问他是哪里人,这猫是怎么来的,为什么想到要来这里唱歌等等。
郑叹懒得听方邵康在那里胡扯,这家伙没一句真话,还忽悠得别人同情心泛滥。至于周围那些热情洋溢的大妈,郑叹实在受不了,爬到旁边一棵树上,不管下面人怎么叫就是不下来。
有时候郑叹很不理解,为什么人们见到猫都喜欢喊“咪咪”,无论那猫是公是母,无论那只猫有没有名字。第一个这样叫猫的人真他玛有才。
以前,这个词在郑叹的字典里面只与大波妹子联系在一起,可是,自打变成猫,就不知道没人喊了多少次,每次听到这个词,管你是谁,郑叹扭头就走。
所以,在下面围观的那些大妈们朝郑叹喊了一声“咪”之后,郑叹耳朵一扯,果断爬树。
在郑叹蹲树上躲避热情大妈,方邵康跟人胡扯的时候,那边在一角唱歌的五个年轻人也在谈论。
“是昨天那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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