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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战神掳走后

作者:清麓 时间:2024-09-20 09:10:44 标签: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基建 轻松
末世新人类凌息意外穿到古代农村。

穷山恶水出刁民,没问题,他武力值高;一穷二白饿肚子,没问题,荒野求生他擅长;热潮来临没抑制剂,有问题!有大问题!

  他上哪儿弄个身强力壮,经折腾的人帮他渡过热潮期?

  直到霍家参军的大儿子回来,猿臂蜂腰,高大英武。

  凌息两眼放光连夜翻墙将人掳上山。

  —

  霍琚遭下属背叛身受重伤,趁机韬光养晦回老家养伤,岂料被一胆大包天的小子掳走,还要和他做那事!

  凌息:“中看不中用,失算了。”

  霍琚:!!!

  四天后

  不眠不休劳作,饥肠辘辘的霍琚两股战战,迎面碰上扛着一头鹿进门的凌息,“我给你猎了头鹿,养好身体才有力气干活。”

  沙场上威名赫赫的霍将军,突然腰子有点疼。

  —

  霍大郎娶了个来路不明的夫郎,分家时一文没得,一个有腿疾,一个有怪病。

  村民们一口一个真可怜,坐在门口看热闹。

  哪想热闹没看成,眼见人家起了青砖瓦房,顿顿肉香从屋里飘来,日子越过越红火,旁人嫉妒得眼睛滴血却无可奈何。

  霍琚亲信收到消息马不停蹄赶过去,差点惊掉下巴,他们战无不胜的将军居然在乡下吃起了夫郎软饭。

  后来,全军将士都吃上了将军夫郎的软饭,香香。

  阅读指南:

  1.古代背景设定有男人、女人、哥儿三种性别

  2.受身穿,不是哥儿,村民误会,故不生子

  3.攻受只有彼此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基建 轻松

  主角:凌息,霍琚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他真香了

  立意:在逆境中激发斗志,从苦难中找寻方向,苦心人天不负。

 

 

第1章 

  “凌息,别研究你那破书啦,快尝尝我们最新复原的桃子!”

  一道疾风包裹着酸甜清香的味道砸向树上的少年,阳光如同金色的薄纱披在他肩头,骨节分明的手干净利落抓住那颗硕大的桃子,毫不犹豫送到嘴边。

  “咔嚓——”

  伴随清脆的咬合声,少年手中书籍自高空掉落,书页翻飞,红烧肘子、土豆牛腩、糖醋排骨、金沙玉米……

  一张张诱人的图片令人口舌生津,与嘴里截然相反的味道对比,刺激得肠胃翻江倒海。

  “呕——哕——”

  “咳咳咳——”

  凌息冷汗涔涔慌乱起身,扶着床沿干呕几声什么也没吐出来,那颗桃子的滋味似乎仍残留在口中,叫他舌头发苦发涩发麻,稍作回忆又要吐了。

  掌心捂住胃,压下即将卷土重来的呕吐欲,把那群不靠谱的科研组同事骂了个狗血淋头。

  末世地球受到全面污染,纯天然食物近乎灭绝,人类为了生存夜以继日培育和复原各类食物,普通人依靠营养液补充身体所需能量,产量稀少的水果蔬菜只有特权阶级才吃得上。

  所以,即便知道科研组的同事拿他当小白鼠,凌息依然回回上当,万一吃到合格的试验品了呢?

  沉甸甸的脚步声拉回凌息思绪,老旧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凌息骤然抬头投去戒备的目光,屋内光线昏暗,几点橘黄透过漏风的窗户渗入,斑斑点点,像被啃噬的秋叶。

  “哎哟可算醒了,再不醒我都得给你叫郎中去了。”身着粗布麻衣的妇人体态丰腴,皮肤常年经风吹日晒暗淡泛黄,面中散布着稀稀疏疏的晒斑,并无大面积红痕。

  凌息出生于末世330年,地球人口经历大革新,某些民族和语言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以他的知识储备量判断,妇人说的大概是某种方言。

  话中所表述的意思结合她的肢体语言大概可以猜到。

  凌息眼角余光逡巡四周陌生的环境两秒,重新落到妇人身上,决定静观其变。

  “你叫啥名字?打哪儿来?家中可还有人?怎会落水?”妇人问了一连串问题,对面人却呆呆地望着她,眼神清澈得仿若稚儿。

  妇人站在床边仔仔细细打量少年,带着丝懊恼小声嘀咕:“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一炷香后,妇人问得口干舌燥却无半点收获,倒是积蓄了一肚子火气,忽然少年肚子发出咕咕声。

  似是被妇人盯得不好意思,少年羞赧地捂住肚子,低下头露出雪白的脖颈,莹润的耳朵渐渐染上绯色。

  这副乖巧害羞的模样让妇人散了几分火气,和颜悦色道:“你等着,婶子这就给你做饭去。”

  屋内重归安静,凌息收敛脸上温顺的表情,低头扯了扯身上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双脚下地悄无声息走到窗前,缓缓推开窗户。

  霞光浮动,大片大片铺洒天际,如枫叶织染,火红耀眼。

  凌息抬手遮挡光线,待眼睛逐渐适应方才看清周遭环境。

  歪七扭八的篱笆墙,杂乱不堪的院子,房檐下挂着晾晒的菜干,几只鸡鸭踩在自己粪便上来回走动,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臭味。

  典型的农家小院,而且主人家不太讲究,任由鸡鸭乱跑乱拉不清扫,盛食用水的缸子不仅没盖上,缸口边沿甚至结了蜘蛛网,晾在竹竿上的衣服也皱皱巴巴,正往下滴着水。

  视线穿过低矮的篱笆墙眺望而去,除了隔壁连着一户人家,距离这家人最近的房屋少说也有百来米,夜幕四合,天际最后一抹光亮沉入海底,轮转星月,凌息的瞳眸一瞬闪过野兽般的锋锐,远处零星有两家青砖黛瓦的房子,其它家基本以泥土和茅草建造。

  放在窗边的手指用力回扣,木屑刺破指尖,钻出串串血珠。

  疼痛提醒凌息,一切并非梦境。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越?

  垂眸凝视指尖,刚才的伤口消失无踪,看来身体是自己原来的身体,不过,他居然没受一点伤,还以为会被撕扯成时空碎片。

  “咋不穿鞋?”妇人嗓门儿很粗,听着像在训人。

  凌息被她推到床榻坐下,从柜底翻找出一双破洞的鞋子扔到他脚边,“穿好过来吃饭吧。”

  听不懂,看懂了。

  不晓得谁的破鞋铺满灰尘,估计早废弃掉了,如今拿给他穿。

  凌息十分担心穿上会被传染脚气。

  “我原来的衣物呢?”凌息在自己身上比划两下。

  妇人压根儿不关心他说的内容,眼睛瞪得老大,喜出望外地凑近:“原来你会说话啊!”

  “你是哪里人?说话怪好听的。”

  妇人重新端详起凌息,越瞧越满意,热情地把饭碗往凌息面前推了推,催促道:“快吃快吃。”

  淡淡的香味飘进鼻子里,柔软清甜,仿佛来自朝思暮想的梦中,那是每一个华国人无法拒绝,无法忘记,亦无法割舍的食物——大米!

  正餐不吃米饭约等于没吃。

  在粮食荒芜的末世,大米是何等珍贵的食物,如凌息这般普通人,顶多换换营养液的口味聊以慰藉。

  猛然嗅到大米的香味,凌息接过碗的手微微颤抖,热气蒸腾,沾湿他浓黑的睫毛,薄薄的眼皮洇开一抹水色,左眼皮上小小的痣格外惹眼,在他眼睫眨动间如贝壳内的珍珠迅速隐匿身形。

  妇人起先猜测他是哪家流落在外的小公子,虽然奇装异服,还剪了头发,但身上的布料精细,做工是她从未见过的好,身份必定不俗。

  可哪家小公子看得起乡下的粗粮,碗里并非今年新打的大米,而是陈年旧谷,她儿子一向不吃,嫌弃喇嗓子,对方倒是把汤汤水水喝得一滴不剩,而后露出满足的笑容。

  妇人自然不晓得,对于打出生起就没怎么吃过大米饭的末世人而言,别说清汤寡水的粥,就是给他们一把糠,他们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凌息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一碗粥显然不够吃,但他清楚对方不会再给他食物,他也没好意思讨要。

  乡下人每一口粮都得精打细算,若非心中有所筹谋,把家中吃食白白便宜给旁人,简直要妇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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