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13)
“是吗?”安荣微微一笑。
若果真如此,倒是叶公之幸。
第13章 诱惑
【叶凡像兔子似的,跑了】
买酒的走了,看热闹的也都散了。
大郎媳妇怔怔地站在院中,小声埋怨:“过来买酒,怎么也不带上缸子?”
于三娘扶着她的肩膀,娇笑道:“嫂子糊涂了,整整两大吊钱,多少陶缸买不来?”
不待大郎媳妇答话,于婶便戳了戳她的脑门,“你个丫头知道什么?”
她怕叶凡多心,便借着教训闺女的由头,玩笑般解释:“小郎兴许不知道,那俩罐子还有些故事——前年大郎媳妇身子不爽利,大郎便拿钱给她买了俩陶罐,这两年一直放在她屋里。”
叶凡一听,突然明白过来。
原身确实有这段记忆,前年冬天大郎媳妇小产,险些熬不过去,还是叶老爹出钱从州府请了大夫这才治好。
那俩陶罐就是于大郎去州府的时候买回来的,说起来也算人家夫妻之间的纪念品。
叶凡要是早想起来,怎么也不会送出去。
他也不好说什么,便玩笑般安慰道:“嫂子别心疼,回头咱这清酒卖出去,叫大郎哥给你买俩瓷的!”
大郎媳妇扑哧一声,笑了,“可别花那冤枉钱,买了也没地儿使。”
众人一笑,这事算是揭过去了。
叶凡倒是上了心,当地的人买酒都是自备酒器,就算是给酒楼里送,也是用满缸换空缸。
不过,自家也该准备些,若再遇上这些远道而来的,总不能不做生意。
于是,叶凡便拿出来一串钱,叫于叔去买罐子——说起来,这钱还是他装疯卖傻朝林生要的,这不,就用上了。
“不用去县里买,河西那个土窑村家家户户都是烧窑的,明儿个我就去他们村订,还便宜。”
叶凡笑笑,“那正好,于叔顺便问问他们村有没有石炭。”
于叔面色一整,“要那个做什么?那物可吃死过人!”
叶凡愣了愣,“不用石炭,如何做清酒?”
“静置便可。”于叔理所当然地说。
叶凡:……
倘若没有专门的东西吸附杂质,就算放上一年,也不是正正经经的清酒!
原身从没关心过自家酒坊,叶凡自然也就没有制酒方面的记忆,没想到,传说中可为贡酒的状元红,竟是告着如此原始的方法来提纯。
叶老爹可以忍,他却不行,若每次出酒都费这么多时日,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本。
“于叔,我有个好法子,你大可买些石炭来,保管十天就能做出清亮醇香的好酒来。”
于叔听了这话,不仅没有丝毫欣喜,反而皱起了眉头,“酒是入口的东西,石炭有毒,断不能用。”
叶凡忍不住笑,石炭,也就是现代所说的煤炭确实有毒性,但若是想毒死人,不知得吃多少才行。
然而,无论他怎么解释,于叔依旧是一脸的不赞成。
于二郎难得站到了叶凡这边,跟着劝,“爹,您就听小郎的吧,若十日就能做出清酒,以后不就省了大事?”
于叔不便说叶凡,对自家儿子却是毫不客气,“就知道省事!省事能省出叶家几十年的招牌来?”
叶凡既无奈,又好笑,只得说:“你若实在担心,不如跑一趟药房如何?石炭还能当药用呢,不过是在酒里放一放,断不会吃死人。”
这下,就连于大郎都忍不住开了口,“爹,不然我去问问?若大夫说能用,咱就用。”
话说到这里,于叔也不好再犟,只得点点头,勉强应了。
对于他的顽固,叶凡丝毫不觉得反感,相反他十分感激。说到底,于叔也是为了状元酒坊,为了他叶家的名声。
他的……叶家。
叶凡笑笑,自己真是越来越适应这个身份了。
他摸了摸颈后的黑痣,胖团回应般拱了拱他的指肚,焉焉的,没什么精神。
“凡凡,困……”
“乖,睡吧。”
“好……”胖团软软地应了一声,再次进入休眠状态。
叶凡突然生出浓浓的自责,没跟他绑定的时候,小家伙还能自己收集蘑菇、自己储存能量,如今有了他这个宿主,日子过得反而比不上从前了。
叶凡想着,等着闲下来还是要去收集蘑菇,不然这小家伙想进进出出都不行。
粗略地在脑子里做好未来几天的计划,叶凡例行往坡上转了一圈,朝着李家庄子瞅了一会儿,便回到窑洞,舒舒服服地钻被窝了。
真是充实的一天。
***
第二天,天还没亮,于叔便早早地起来,赶着牛车去了土窑村。于大郎和他一同出门,去了县里的药铺。
他们俩走了足足一个时辰,叶凡才从炕上爬起来,顶着乱蓬蓬的鸟窝头,眯着眼睛吃完早饭。
于婶看到他这副没睡醒的样子,忍不住笑,“不是说今日要去走亲戚么?就这么去?”
叶凡抹了把脸,嘿嘿一笑,“我三姐又不是别人,不怕丢人。”
于婶拿勺子往锅底搅了搅,稠稠地给他盛了碗粟米粥,笑道:“那也得要样些,再过半年除了服,就该说亲了。”
当地习俗,普通百姓守孝一年半,只有那些有官职或者想要做官的才会遵照朝廷律令正正经经地守上三年。
叶凡几乎要把头扎到碗里——那还是守着吧,别说亲,省得耽误了人家姑娘。
吃过饭,叶凡胡乱抹了把脸,提上小包袱就要往外走。
猛地听到东边传来“嚯嚯嚯”的声音,他才反应过来,今日是初五,李家的府兵要上大操。
所谓“大操”就是集体操练,李曜大多会在场。
如今村里都传遍了,李家要在江边建码头、修校场。校场修好之前府兵护卫们暂时在谷地里操练——那里原本就是李家的田地,没人敢有意见。
想到这些,叶凡顿时精神了,兔子似的跑回屋里,把衣箱打开,铜镜扯到光线好的地方,早起随便套的衣裳也扒下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才终于选中了那身天青色的衣裳,又搭了件银白色的半臂,换上叶大姐新做的厚底鞋,重新梳了头发,这才精精神神地出了门。
于婶从灶间出来,冷不丁跟他打了个照面,脸上堆满了笑,“这才是我叶家小郎该有的风采,保准儿迷住娘子们的眼!”
能不能迷住娘子叶凡不在乎,他是去迷那个渣男的——至少不能让他小瞧了!
出了门,下了高坡,果然看到了操练的兵士们,叶凡的视线就像拴着绳似的,瞬间锁定了李曜的位置。
今日,他穿着黑色的飞鱼服,袖口、脚腕皆用一乍多宽的抹带系住,外衣下摆绣着花样繁复的飞鱼纹,随着他的走动翻飞出隐隐的金光。
“切,大地主!特权阶级!剥削者!”
叶凡一边不错眼地黏在人家身上,一边撇着嘴碎碎念。
李曜似有所感地回过头,不期然对上那双晶亮的眼。
他勾了勾唇,露出一个俊朗的笑,一时间日月失色,世间万物都息了声音。
叶凡的心:“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分分钟乱了节奏。
李曜似是想起什么,同副手交待了一句,便迈着两条笔直的长腿朝叶凡走来。
叶凡怔怔地看着他,眼前不由地出现了相似的画面——
李曜从马场出来,一手扣着头盔,一手夹着烟,贴身的骑马服勾勒出他完美的身材……
那双修长的腿,没人比叶凡更清楚它们多有力;那突起的部位,只有叶凡知道它有多……
“咕咚——”叶凡狠狠地吞下口水。
按照惯例,他下一刻就会甩掉遮阳帽,扔下果汁,飞扑着挂到那具硬梆梆热腾腾的肉体上。
然而眼下,几百号人看着呢。
“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叶凡在挣扎。
李曜跳着黄土,一步步走近。
“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
卧槽!争点气啊,兄弟!
“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呯…………”
叶凡咬了咬牙……跑了。
那速度,跟兔子似的。
李曜脚下一顿,继而缓缓地笑了。
这叶小郎君……当真是有趣。
第14章 走亲戚
【虽然穷,却活得磊落】
叶凡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叶三姐家。
他一口气跑到晋江边,迷迷糊糊搭了船,晃晃悠悠到了晋江南岸。
他摸了摸终于平复的心跳,狠狠地鄙视自己——又不是没见过,都不知道睡过多少次了,怕他个球球!
叶三姐家在榆树庄,这个村子从前是征西军的屯田之地,朝廷的屯田务在村边种了上千棵榆树,将官庄圈了起来,直到现在,村子外面还有许多合抱粗的大榆树。
榆树庄的村民大多是从前的屯田兵,征西军取消番号后,兵士们便留在这里成了家,扎了根。
撑船的艄公同关大郎熟识,直接把叶凡送到了关家养鹅的河滩上。
那里用碗口粗的竹子搭着一个丈余长的平台,岸上一半水里一半。平台上用竹筒和茅草盖了一排小房子,里面传来“嘎嘎”的叫声。
关大郎正拿着竹竿把一群大鹅往水里赶,扭头瞧见叶凡,当即笑了,“我就说你不会来得太早,你阿姐还不信,天不亮就开始洗洗涮涮。”
“这不是为了赶饭点嘛,可得叫阿姐给我做点好的。”叶凡晃晃悠悠踩上竹排,一步步小心翼翼地走过去。
关大郎听着他的玩笑话,心里也舒坦得很,总觉得从前这小子太目中无人了,如今这样倒是亲切。
叶凡捡了根竹竿,学着他的样子赶鹅。
“嘎嘎、嘎嘎嘎!”
领头的大鹅想来是觉得他眼生,很不服气,伸着脖子啄他。
叶凡也顾不上丢脸,直往关大郎身后躲,“姐夫救命!救命!”
关大郎哈哈大笑,就像故意逗他似的,腿一抬上了鹅棚,把他丢给一群目露凶光的大白鹅。
眼瞅着叶凡就要被众鹅淹没,旁边突然冲过来一个炮.弹似的小身影,嫩嫩的嗓门脆生生喊着:“舅舅不怕!我来啦!”
关二小鼓着小脸,举着竹竿,气势汹汹地冲到竹排上。然后“咚”的一声,扑到了地上。
反倒是后面的两个小家伙,一个压着竹竿,娴熟地把鹅群拨开,另一个用手拢成喇叭,威严地喊着:“去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