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秋砚复又看向他,紧张道:“然后呢?”
“然后一些雪丘消失了,一些树林也消失了。”关珩告诉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宁秋砚点点头,双腿搭在沙发扶手上,脚上套着双棕色袜子。
脚趾蜷缩,然后松开。
过了一阵,他说:“雾桐没下过那么大的雪,我只听说在我出生前有过一次严重的雪灾。”他的思维跳跃,忽而又道,“那球状闪电呢?”
关珩:“球状闪电?”
“嗯,圆球形状的闪电落,也叫滚地雷,是一种物理现象,有一本很著名的科幻小说就叫这个名字。”宁秋砚说,“有天上课老师播放了一段天文相关的视频,让我们模拟声音,其中就有球状闪电。”
关珩便道:“见过。”
宁秋砚忙问:“在哪里?”
关珩思索一阵:“记不清了,应该是在我几岁的时候。”
宁秋砚打破砂锅问到底:“那是怎么发生的?”
“宁秋砚。”关珩叫了他的名字,语气没有责怪,更多的是淡淡的无奈,“我的记忆没有好到那种程度。”
宁秋砚适时停止发问:“……”
一千多年,那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地形地貌都发生更改,被新的取而代之,犹如不曾存在。
“我本来还想今天去岛上转一转。”宁秋砚望着窗外的阴霾,改变了话题,“看来得等大雪过后了。”
关珩温和地问:“去做什么?”
宁秋砚说着计划:“就看看。想去湖边还有养殖场。如果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去灯塔那边待一会儿。”
关珩:“不必等大雪过后。”
关珩说话时,胸腔也会发出好听的共振。
宁秋砚听着他的声音,面上露出疑惑:“啊?”
“大雪后路不通。”关珩说,“可以一起去,趁现在。”
宁秋砚迟疑:“没关系,雪后再去也行。”
关珩垂眸:“接下来有别的事。”
离天黑还有一段时间,大雪也暂时未落。
说走就走,赶在大雪封路之前,虽然宁秋砚不明白接下来他们有什么事,但还是下楼去快速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给脖子上的咬痕贴了创可贴,简单地吃了点东西,便穿好衣服准备出去。
关珩已经等在玄关,穿着长款大衣,正在和康伯说话。
对于关珩要在白日里外出的事,渡岛众人表现都很寻常,看来大家都知道宁秋砚对关珩意味着什么。
在见到宁秋砚出来时,关珩微微蹙眉,叫人拿来了更厚一些的衣服,又像上次那样亲自动手,替宁秋砚戴好了围巾和帽子,将他全副武装。
极寒天气外出可不是开玩笑的。
被康伯等人看着,宁秋砚觉得很不好意思,他也不是真正的小孩,这些事明明都可以自己做。
可是,这一次他根本拒绝不了关珩,也不忍破坏此时的温情。
穿戴整齐后,关珩对宁秋砚伸出手:“走吧。”
他们都戴上了手套。
黑色的,内里以兔毛填充,是一模一样的款式。
当着康伯的面,宁秋砚把手递了出去。
在“羞赧”和“与关珩牵手”之间,他当然还是选择后者。
上次在渡岛和关珩一起出行是在夜里,那时宁秋砚只默默跟在关珩身后,什么也不敢吐露,而关珩只折了根树枝给他,他们也没有牵手。
今时不同往日,能再次登上渡岛,得以在岛上自由踱步,得以牵到关珩的手。
这两样对宁秋砚来说意义很重大。
正值渡岛雪季,雪地绵软,偶尔湿滑。
进入森林之后,宁秋砚的行走就不再自如,他紧紧地握住关珩的手,十指紧扣,将关珩当成全部的倚仗。
第73章
他们聊了上次关珩夜猎的事。
关珩猎到了狐狸的猎物,也猎到了狐狸。岛上的生物有很多种,狐狸是少数,它的皮毛留下来能做围脖、耳罩或者帽子,对岛上的老人很友好。但将它倒提着拎在手中时,关珩忽然放弃了捕杀。
犬科动物都有差不多的眼睛,大而圆,在放弃抵抗时显得湿漉漉,单纯,可怜。
令关珩想起另一双眼睛。
“您的意思,难道也觉得我像小狗?”宁秋砚问。
他还不笨。
关珩见他这副有点不服气的样子,眸中掠过笑意。
关珩这样轻松的神情,宁秋砚只见过一两次,一时间有点呆住了,只傻傻站在雪地里。
松鼠恶作剧似的自枝丫间跳过,雪花落了他一头一肩,他下意识地甩了甩头,等反应过来时见关珩仍看着他,才后知后觉地辩解:“我不是——”
关珩抬手,故意在他头上揉了一把,含义明确。
随后,竟撒开手不管他了,独自朝前方走去,留下他一脚深一脚浅地跟在后面,急匆匆地为自己讨个说法:“先生,您刚刚那么做是什么意思……”
关珩也会捉弄人,即便宁秋砚没见过,也对关珩的这一面不意外。
当然,最终他们还是再次牵起了手。
毕竟小狗在雪后森林里是很容易迷路的,还有过一次前科。
先到了湖边,又如宁秋砚的愿带他去了养殖场,不过他们没有进去。
大雪将至,养殖场的人都忙着给牲畜门备粮食草料,加固棚架,他们得赶上大雪之前做好完全的准备。站在栅栏外,宁秋砚看见了关子明忙碌的身影。
最后,他们又经过灯塔。
那时天已近乎全黑了,风中已经夹杂了雪花,温度低得更加刺骨。
海面很暗,浪花拍在沙滩上,刺眼的白。
宁秋砚把脸埋进衣领和围巾里,睫毛上凝结了热气合成的冰粒,庆幸关珩给他换了更厚的衣物。
于是他们没有登上灯塔,而是选择了原路返回,结束这段走马观花的散步。
这天的森林比上次要安静,动物们似乎全都躲了起来,夜枭也是,除了风声和他们的脚步声,便什么也没有了。道路越来越暗,树木较为密集茂盛的地方,就连雪地也不怎么反射光线。
宁秋砚看不清脚下,又冷得走不动,伏在了关珩的背上。
走回主道后,亮起的路灯才照亮了路面,将他们的身影投射出长长的影子。
夜晚正式来临。
和白昼交替。
他们成功横跨了这两个时间段,待在一起。
宁秋砚问关珩,如果多吸食一些他的血液,是否可以维持得更久。
“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昼夜。”关珩否定了他的想法,“和量的多少无关。”
宁秋砚抱着关珩的脖颈,手臂收紧了一些,感到有些无奈和失落:“次数呢?”
他可知道为了拯救渡岛,准备当时的会面,关珩特地将他上岛的时间提前,让献血的次数达到了六次之多,会不会是次数能让效果更佳?
“维持的时间和次数也无关。”关珩说,大概是猜到了他的想法,又说道,“次数之所以多,是因为我也需要适应。”
宁秋砚:“适应?”
关珩答得简略:“最开始在日光下行走,宛如婴儿学步。”
血族将宁秋砚这样的人类称为“黄金血”、“临时解药”,前者是说明它的珍贵,后者则代表了另一种含义。
将关珩的话与它一联系,宁秋砚便立刻明白了他之所以要上岛那么多次的原因。
后来凌医生也证实了宁秋砚的想法,血族每一次吸食他这样的“临时解药”,都要经历一次身体结构的改造过程。
那种改造,对血族来说如同新生。
肢体、感官,都变得与人类趋近,刚学者接受这些变化时,他们甚至无法顺利地活动,眼睛也无法在强光下视物,令血族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脆弱。
次数越多,血族对趋同性的适应越好。
这便是大多数血族在找到属于自己的“黄金血”后都会将其留在身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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