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哈哈秦狗路子野,各位小朋友纹身还是要谨慎哦!
“几下可以,多了不行。”
秦狗来自一家之主最后的尊严及倔强。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51章
:准备
秦卫东说:“你想吧,除非我死了。”
方黎的术后恢复情况比预期的要好, 这主要得益于医院在特别待遇下的特别关照,和秦卫东细致入微的护理。
毕竟通常动完这么大的手术、又住了这么久院的病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难以顾及的蓬头垢面。
很少有像方黎这样的, 他出院时,从头发丝到脚指头都是干干净净的,就好像除了开刀手术和术后无法避免的后遗疼痛, 他是没有受一点多余的罪的。
因为两个人要赶在九月份之前去往美国, 秦卫东要忙的事情很多, 学校已经定了,方黎忘了秦卫东跟他说的要去上哪个大学,他记得好像是在什么纽约, 一所很有名望的历史名校,但是具体是哪所大学他给忘了。
他跟秦卫东控诉, 为什么总是等他睡着了才跟他讲这么重要的事情?
秦卫东只是淡淡地讲:“这是我白天跟你讲的。”
是白天讲的?方黎不相信,秦卫东在看书, 抽空把笔记本电脑上的学校offer转去给方黎看。
方黎看了一眼,很生气地讲:“你这是欺负我看不懂英文?”
秦卫东跟他解释, 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商学院, 方黎记得了, 但是只过了两天,他能记得就只剩下一个是什么哥的大学。
秦卫东要忙得事情太多,他给方黎联系了一个离家近的医院,想让方黎住过去, 他请几个专业的护工护理,这样他也放心一些。
方黎却不愿意, 他已经可以自己行动, 吃饭、上厕所、吃药, 这些都没问题,干嘛要住医院,他现在最不愿意住的就是医院了,秦卫东就是太小心了。
他强烈抗议,秦卫东咨询了他的主治医生,医生也说不必这么紧张,就这一周的检查结果来看,方黎恢复得比一般开胸患者都要快一些,年轻人,日后多注意休息,不要过度劳累,让心脏负荷过重,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还要就是要坚持定期复查。
前两年可以半年一次,以后一年一次就可以了。
有了医生的背书,秦卫东才算是带他办了出院手续,打包他的东西,回家了。
时隔一个多月,方黎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别墅小洋楼,他上了二楼,都快忘记他们的房间是哪间。
毕竟他们刚刚搬来这里,他就进了医院,这样大的房子还没享受几天。
前些天秦卫东已经请了阿姨来打扫卫生,房间很干净,方黎躺了上去,他终于不用闻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了,他手上整天埋着的什么进口针也终于去掉了,那片手背上让输液贴贴的一点汗毛都没有了。
“饿了..”
秦卫东在钱夹里找出了张酒楼的名片,打去电话,不一会,就有人送过来了四菜一汤,方黎拿着筷子看了看,才夹了一块秋葵放进嘴里:“没有戚简烧的好吃..”
秦卫东看了他一眼:“戚简也要回家了,你不要出院了就给我挑食。”
方黎想了想,问,“那到了美国我们怎么吃饭?”
“有时间我做,或者..”
秦卫东还没说完,方黎就「啊?」了一声,显然是很沮丧的声音和表情。
秦卫东眉毛一抬:“你不想吃我做的?”
“也不是吧..”方黎的脑袋蔫蔫地趴在了餐桌上,秦卫东的厨艺算不上好,但也不算太难吃,只能称得上能下咽的水准,以前他吃得多了,也就习惯了。
但这些天,戚简每天变着花样给他烧各式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人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
“秦卫东,你能不能让戚简跟我们一块去美国?”方黎可怜兮兮地问。
秦卫东冷笑一声:“不能。”
方黎失望地叹了口气,秦卫东舀了一勺他不爱吃的生蚝蒸蛋给他,他也咽下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和戚简分开而难过的。
..
丁浩洋他们最近为了乐队主唱选拔这件事忙得焦头烂额的,又在经纪公司的要求下,常常要练歌练到凌晨才结束,等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宿舍,浑身上下的骨头架子都是散的。
他们是知道方黎住院的,但他们一直以为是些小毛病,等终于抽出空给方黎打去电话,才知道方黎竟然做了那么大的一场手术。
方黎还在床上躺着,秦卫东已经看完了书,在床边换衣服,方黎瞄了一眼秦卫东胸口的黑蛇,怪吓人的,他捂着电话对那头丁浩洋说:“啊,没什么事,就是补了一下心脏..”
补了一下心脏?
丁浩洋吓死了,连忙在电话里问他是怎么回事,听说方黎是做开胸手术,乐队里的人一个个地都震惊了。
他们不知道这么严重,当下跟方黎要了地址,说他们中午就过来看方黎。
挂断电话,秦卫东对方黎说:“中午我请了阿姨给你做饭,我要回那边去,你自己吃,不许少吃。”
方黎点点头,秦卫东从床上抱起他,跨步到卫生间,用热毛巾给方黎擦了把脸,方黎才清醒了一些:“你擦这么重..我容易长皱纹的。”
秦卫东轻了一些,这些小事他基本上都会顺着方黎。
方黎苦恼地问:“我今天还要背那些单词和句子吗?”
“能背就背,背不下来,也不怕。”
秦卫东不想给他什么压力,大不了他去找叶培林,一张留学签证而已,方黎就是通不过面签官又怎么样,对叶培林来说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你开始说去的时候我还没感觉,现在看到你留给我的书,英文真的好难..”
他们高中的时候根本不学英文的,小镇子里找一个会扫地的大爷简单。
但找一个会教英文的老师那可就太难了,这些天他看秦卫东的那些书,那些个字母就像一个个歪歪扭扭的蝌蚪一样,连在一起让他头痛得很,方黎那本书翻了几天都翻不过去第一页。
“我到了美国也要念书?”
老天,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你想读吗?”秦卫东看着他,问。
方黎想了想,摇了摇头,嘴里含着牙膏泡泡地讲:“不是很想念,太难了。”
秦卫东怕他咽下去,把漱口的杯子抵到他唇边:“漱完口再说话。”
方黎咕噜两下,把漱口水吐了。
他的心态和当初执意要去上夜校的时候发生了改变,那时候他们很难,他也想赚钱,能够帮秦卫东分担一些。
可是现在,赚钱的事情已经交给了秦卫东,而且比他赚得多多了,他们也不缺钱了,人总是有劣根性的,生存上的事有人替你做了,那么你再去做的欲望就不是那么强烈了。
更何况,这些年秦卫东摆出的态度也是一直不想让他出去赚钱的,即便是潜移默化的,对方黎也产生了一些影响。
方黎搂着秦卫东的脖子:“我只陪你去读书,行吗?我有我自己喜欢的事,我喜欢写写歌..”
方黎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念书这件事他已经试验过许多回,次次都告诉他,他真的不在行,在中国他连一个县城里不入流的夜校都念不明白,花了钱不说,还什么都没学会,难道去了美国他就能念了?
与其这样,方黎更想做一些自己真正喜欢的事,生存的问题有秦卫东去解决,他现在只需要考虑他喜欢的事、爱做的事。
秦卫东也喜欢他这样。
“你不想念就不念。”
秦卫东从洗漱台上抱下了他。
他确实也不想方黎念书,方黎进不了他的学校,虽然他也可以花钱将方黎送进一所不是那么知名的学府,这对秦家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这就需要考虑到两所学校的距离问题。
秦卫东这四年要做的事情很多,不止是上学,一分一秒他都要去抢夺,他很难把时间花在交通上,他又不可能忍受和方黎分开。
所以他更喜欢方黎就是日日待在他身边的,待在他眼睛底下的,伸手随时能抱得到的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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