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惊讶地看着她。
女生露出一个“别解释了我都懂”的笑容:“你放心,我不会乱说的。”
第二天去公司的路上经过一家甜品店,时初想了想,进去买了些小零食,他想女孩子们应该爱吃这个,准备当做昨天女生给他解答问题的谢礼。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更多次,渐渐地,时初与技术部的人熟悉起来。虽然他还是没办法完全融入到这里的氛围中,可大家对他都没那么生疏了。
听女生的话,中午吃饭的时候,时初刻意每天选不同的时间点,终于在三天后的中午遇见了秦煜。
之前还有个看猫的借口去三十五楼偶遇,前段时间秦煜因为经常出差,时初又暂时还没搬出学校,他就让豆沙去自己父母那边“度假”了。猫不在,现在再在同事面前无缘无故往三十五楼跑就有点不合适,明明就隔着两层楼,时初却觉得想要遇见秦煜没比以前更容易。
这回好不容易找着机会,时初刚想端着餐盘过去,就看见有离秦煜更近的人先一步坐在了他对面。
时初停在原地,内心挣扎了几秒还是担心万一他们在说正事,自己贸然过去反而打扰。只好就近找个能看见秦煜的位置坐下。
也许是这时候食堂人少,秦煜竟然也看见了他,视线越过几个人,笑着朝他点点头,权当打了个招呼。
秦煜笑起来眼睛有个好看的弧度,年少时总是能通过他的笑容让人感觉青春与活力扑面而来。经过时间的沉淀,现在一举一动都托着稳重,不慌不忙地向人展现他的成熟,和年少时是不一样的赏心悦目。
即使已经喜欢的不得了了,但此刻时初又一次怦然心动,像一朵阔翼凤仙花炸开了它的果实,名为欢喜的种子随风飘荡,在轻颤不已的心房四处寻找土壤扎根安家。
等秦煜的注意力回到对面的人身上后时初才恍然回神,低头吃饭。刚咽下一口突然心想,不是因为人少秦煜才看见他,明明以前不管人潮多汹涌,秦煜都能第一时间准确锁定自己。大学还没在一起时自己想躲着走都会被他从人群中揪出来,再大言不惭说一句:“又不小心遇见了,好巧。”
青春回忆让时初在好笑的同时感到一丝酸涩,毕竟是“以前”,而这样彼此青涩却又美好的时光,还没有被好好珍惜就已经回不去了。
如果能重来...不,既然无法重来,那他就学会好好把握当下。
再次抬头想往秦煜的位置看时,有大片的阴影罩了下来。
“时博士,你也现在才吃饭啊。”
技术部的同事一屁股坐在他对面,挡住了秦煜的身影,往嘴里送了口菜,抱怨道:“有个程序出了bug,排查到现在,饿死了。”
“啊,那你多吃点。”时初干巴巴地说,他看不见人,思绪一时还没转换过来。
同事呵呵一笑:“对了,我们部门计划这两周聚个餐,部门群里一会儿会发个投票选时间。时博士,你是哪天有空啊?”
“我?”时初不动声色地偏了偏身子,却还是无法绕过眼前这位体格略壮硕的同事看见秦煜,只好暂时作罢,将视线集中到对面人的脸上,“我也要去吗?”
“不然呢?”同事理所当然地说。
时初有点意外,这段时间和技术部的人相处不错,可他毕竟不是内部员工,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外人”的身份上,没觉得部门聚餐这种集体活动和自己有关。
但眼前这位同事的语气也明显不是客套,时初愣了两秒,谨慎回答:“我再看看时间吧,谢谢你们。”
“好,你有空一定要来啊。”同事大口嚼着饭菜,还不忘关心时初:“时博士,我刚看你有点儿晃啊,不是身体不舒服吧?”
“不是。”时初有些尴尬,又实在忍不住,“那个,你要不要坐到这个位置来。”
时初指了指同事旁边的那个位置,快速找着理由:“我有点热,想吹吹空调,麻烦了。”
同事往后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确实挡到了风口,于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挪了个位置。
秦煜终于又暴露在时初的视野中,时初满足的同时在心中默默盘算着这次算他对不起眼前这位同事,下次零食多分他一些。
不过要完全靠着偶遇还是几率太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像今天这样的随机因素干扰。时初戳了戳碗里的饭,做了一个决定——他得主动向秦煜发起邀约。
既然是邀请,还是当面说比较有诚意。
能去三十五楼最好,但是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
经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时初发现秦煜主要负责其他部门,很少来技术部。而这边主要与赵易安和另一位领导接触较多,时不时有文件需要送到三十五楼批阅签字。
再一次看见有人抱着一大堆文件往电梯走时,时初主动上前询问需不需要帮忙。那人正心烦,早晨因为某个工作没做好刚挨了部门经理的骂,现在不想见任何领导。可也没道理这种事情也让别人帮,他看了看时初,有些迟疑。
时初看他的表情就明白自己有戏,立马给人打消顾虑:“没事的,之前你不是还帮我解答问题吗?而且我看这两天你们工作挺忙,正好我没什么事,就当走一走锻炼身体了。”
“好吧。”那人低头翻了翻手上的东西,都不是什么机密文件,于是也就放心交给时初了,“这都是要送到赵总那里去的,时博士,麻烦你了。”
赵易安和秦煜的办公室刚好面对面,隔着整个大厅。时初抱着文件,特意从秦煜那边饶了一圈,发现玻璃后的百叶窗被拉得严严实实,门也没开,大概率是在会见什么人,一时半会儿见不着,只好先送到赵易安那边去。
“哟,这不是时—博—士—嘛?您也干这些杂活儿啊?”一进门,赵易安就坐在办公桌后阴阳怪气,明显刚才看见了时初绕路去秦煜那边的举动。
时初放下文件,看了他一眼,脾气很好地笑了笑:“赵总,这些是技术部的文件,您批阅了我再给送下去。”
赵易安看他这样就莫名觉得有诈,好在他不论对时初怀有怎样的不满,毕竟是私下,真和工作沾边的事,他还是不含糊的,当即翻阅起文件来。
时初看着他,心想赵易安就这一点还不错,工作时也算是个尽职尽责的领导,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确实也唬的了人。
不愧...不愧和秦煜共事。
第一次送文件时初没有百分之百就能收获的心理,连着送了好几次,终于有一次和秦煜碰上了。
依旧是给赵总送的文件,依旧接受来自他的冷嘲热讽——好像这是赵易安日常繁琐无趣的工作中唯一的乐趣似的。
不过这次时初没忍耐,他依旧不以为意地笑笑,用十分平淡,甚至称得上温和的声音说:“赵总损人的词汇量还挺多,不过您贵人多忘事,可能忘了目前和研究所合作的项目,您口中“厚颜无耻”的我,正是甲方代表。”
在时初身上,几乎看不见什么攻击性,不是他本身像只天真的兔子,而是和秦煜待久了,他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像只被撸顺了毛的动物,不再愿意将这一面展现出来。
可他是在十几岁就计划毒。杀自己父亲的人,是大学时看见有人恶意诋毁秦煜时想要通过网络舆论至那人于漩涡的人,虽然从不想承认,但他有向德光的基因,他不暴力,不代表他骨子里温顺。既然赵易安喜欢阴阳怪气,他就以彼之道还之彼身。
“赵总也不想拿出的方案一次又一次的被否定打回重做吧?”
不过这句话时初就只是单纯的口头威胁了。他一个刚入职的研究员,没那么大的本事能仅凭自己就决定方案的成败。也不可能真的因为和赵易安这几句玩笑般的打闹就让技术部同事们的心血付之一炬——他就是嘴上说说,和赵易安你来我往一下,别真的让他觉得自己好欺负。
赵易安可能也是头一回见时初这个样子,一时无言,直到门前传来提醒般的轻咳声,两个人才如梦初醒,双双看向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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