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轻声在屋里唤了一圈,它才小心翼翼爬出来,有点儿委屈地在人脚下蹭来蹭去。
时初弯腰把豆沙抱起来,小崽子喵呜了两声,被熟悉的气味包裹,很快又连眼睛都睁不开了,舒服地踩了几下奶,在人怀里找了个喜欢的姿势,继续它的美梦。
“什么东西?”
豆沙耳朵旁边的一簇毛沾着白色的颗粒,像是猫砂,秦煜不经意间看到,将手伸过来把东西拨掉。
这个动作让他不可避免地要碰到时初,温热的触感在皮肤表面擦过,时初顿时僵在了原地。
“走吗?”秦煜问。
时初点点头,抱着猫和他一起往外走,走了没两步,他说:“这还有,没弄干净。”
秦煜扭头,看他稍稍抬起一侧手臂,将豆沙凑到自己面前,示意毛上还有杂物。
果然还有半透明的细沙,这家伙白天肯定去小花园里打滚了。秦煜又伸手将它的毛顺一顺。
不到一分钟,时初又开口:“好像还没弄干净。”
……
连续几次后,秦煜终于发现不对劲,意味深长地看了时初一眼。
时初一阵心虚,强装出若无其事的表情嘀咕:“好,干净了干净了。”
作者有话说:
豆沙:烦不烦啊
我回来啦
第73章
一周后,时初收到了好友申请通过的消息。
他几乎忘了这件事,手上给花浇水的动作还没停,提示音响起的时候首先想到是不是研究所的同事约他去打球。
这一周他从学校宿舍搬了出来,彻底与学生时代告别,将剩下那几个发育不太良好的生态球重新打理了,送给师弟师妹们放在实验室里当装饰,然后抱着一堆书和几盆还没开的花住到了研究所的员工公寓中。
新入职的研究员们还没有饱受掉发秃头之苦,闲暇时间很多,精力充沛,一到下班时间便呼朋唤友一起参加集体活动,名曰团建。
研究所没有太大的场合供他们玩篮球排球,所以他们最近比较热衷于乒乓球和台球。前者需要不断运动,一场打完下来身上全是汗,时初不感兴趣。后者就更没意思了——不过是寻找角度,通过球体之间的撞击使其入洞,最有趣的部分大概只在计算角度和力度然后验证答案那里。
这种话自然不可能在同事们面前说,时初只是象征性地去参与了几次,然后就开始编造各种理由逃脱集体活动。好在研究所内像他这样不喜欢集体活动的人不少,大家见怪不怪。
只是时初似乎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喜欢做的,每天对着花盆浇水发呆的活动也没有比台球乒乓球有趣到哪里去。
拿起手机的时候,时初已经想好了一个看似无懈可击的理由,解锁之后看到的不是邀约消息,他还小小松了口气。
等看清了内容,他才后知后觉感到棘手。
申请通过的消息来自于那日他见到的,和江浩言在一起的女生。
他先前发送好友申请意在弄明白江浩言的意图,没想到他随便一诈就诈出来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有什么联系,再贸然介入别人之间的事情似乎不太合适。
时初本来也不是多热心的人,想了想决定如果对方要问他什么他就说,不问就算了。
等了会儿,那头还没有什么动静。他思绪飘散,想到如果是秦煜面对这种事,肯定要好心地主动将情况告诉对方,说不定还得安慰一句“那男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早点看清是好事。”
想到这里他就没法再安然等下去了,内心拉扯几回,最终轻叹一声,主动点开了消息框。
女孩子看来也毫不知情,跟时初说自己和江浩言是高中同学,大一开始谈恋爱,感情一直都很稳定,连父母都见过了,说好了等他博士毕业工作安定下来就结婚。因为是异地,她平时怕打扰江浩言,也很听话,没想到深爱多年的人竟然打着骗婚的主意。
她还想要更多的信息,但时初也没有别的可以提供给她了,言尽于此,只能劝人先别急着当面对峙,等冷静下来再考虑怎么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结束了对话,时初不免想起还在读研的时候,有一回在机缘巧合之下,老杨来蹭了回他们实验室的聚餐,当天就跟他说了江浩言这人他不太喜欢。
时隔几年,他再一次被老杨的识人本领震撼。
时初视线扫过桌面,那里放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打开着浏览页面,搜索框里只有一个人名——刘田伍。
他想,希望这次自己的识人水平也能更上一层楼。
新的一周,时初例行在午休时去秦煜办公室观察生态球生长情况——当然是借口,生态球全方位自循环,只要有阳光,地球毁灭了它都能安然无恙。
于是这就显得时初其心特别可昭,秦煜未免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也默许了。只在实在受不了对方炙热目光的时候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来,无奈地说一句:“也该下去了吧。”
和研究所的合作项目进度非常不错,照这个趋势下去,能够提前两个星期完成,整个技术部都对此十分满意,除了时初。
合作项目的结束意味着他也得回研究所工作了,在还没完成追人大业之前,于私心来讲,这实在不是个能让人开心起来的消息。
不过这个进度在今天遭到了搁置。
公司的董事会上午召开,下午的时候秦煜带几位股东进行部门视察,来到技术部的时候其中一位不知道怎么触景生情了,回忆起自己早时通过自学程序创业的事情,就地来了场慷慨激昂的公共演讲。
一群人不得不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给他捧场,秦煜往后稍了稍,给他让出舞台,自己靠在一旁空着的工位桌子边喝水。
时初刚从卫生间出来,手上的水还没干,一抬头看见乌泱泱一片背影,愣了愣,脚上还惯性地往自己工位那边走去。
马上他就听见自己的名字被轻声呼喊。秦煜在不远处,一手捏着纸杯,一手朝他招呼。
天气热,他没穿西装外套,此时靠在桌边,双腿交叠着,这个姿势让他衬衫下摆有些皱。
时初突然想到了些令人口干舌燥的事情,比如今天这样的重要场合,秦煜会不会为固定衬衫穿了衬衫夹?
这个画面不能多想,否则他马上又得去一趟卫生间了。在向秦煜走过去的几秒钟内时初强迫自己想了些严肃的工作内容,好不容易转移了注意力,等走到他面前了又正好看见他仰头喝水,喉结顺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滑动。
这个画面在时初眼里自动放缓了几倍,甚至大脑还为他贴心地配上了在美国时那位开放的西班牙室友常听的小黄歌,这无异于在40度的天气蒸桑拿,时初觉得自己的大脑好像被装上了发射器,轰的一声就要直冲上天。
秦煜丝毫不知道他心里的弯弯绕绕,将喝完的纸杯放到他手里,看着他又是羞恼又是躲闪的眼神,莫名其妙地问:“怎么了?”
“没怎么。”时初回答十分之迅速,明晃晃地告诉别人他这是在欲盖弥彰,他没敢再看秦煜,低头晃了晃手上的空纸杯,问:“这是干什么?”
“哦,喝完了,帮我再接一杯。”秦煜说得理所当然。
“……好,就没了?”时初不确定地问了句,专门叫他过来就是为了这个?
秦煜笑着点点头:“没了,就这个。”
其他员工和他都是雇佣关系,帮忙接水这种事说什么都不太好意思。时初是自己人,偶尔使唤一下没什么心理负担,秦煜挑了下眉,故意反问:“不愿意?”
他们俩躲在人群后面说话,跟上学时在老师眼皮子底下传小纸条似的。时初有点想笑,嘴上还是答应得很顺畅:“愿意愿意。”
他没去茶水间,就近在饮水机边接了杯水,再次向秦煜走过去的时候往人群中瞥了一眼,刚好看见一个不算陌生的面容。
过去一周内他在网上搜索时,看见过这张脸很多次了。
秦煜也注意到时初的视线,接过纸杯的时候跟他说:“这就是刘田伍,你见过的。”
时初压低了声音:“你们今天董事会开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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