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刚才进来时赵易安让他别关门,于是办公室的门就这样敞着,此时秦煜正环臂靠在门框边,表情闲适,嘴角含笑,显然刚在vip席位观看了一场精彩演出。
时初顿时偃旗息鼓地闭了嘴,整个人都站端正了。
作者有话说:
提前更了哎!
第60章
“你看见了吧!”赵易安手指颤抖着隔空点了点时初,咬牙切齿地向秦煜控诉,“就这样,你还总让我别说重话,我说得过他嘛我?”
时初腹诽:这太没道理了,你说我那么多次,我才还你这一次呢。
秦煜的视线在时初身上扫了一圈,才偏过头对赵易安说:“赵总,不含任何私人感情地讲,我个人认为时博士说得确实有道理。”
时初没忍住,看了赵易安一眼。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赵易安觉得自己从他眼神里看出了一丝得意,瞬间炸了毛:“哪儿有道理了!”
秦煜沉吟道:“甲方,就是我们的客户。对待客户要怎么样来着?”
说来也巧,刚好有个产品部的人上来找秦煜,看见人在这边就走了过来。秦煜笑着叫住他:“小刘,你说我们对待客户要什么态度啊?”
“对待客户要如春天般温暖!”小刘严肃道。
“对吧?”秦煜安抚性地拍了拍赵易安的肩膀,“您刚才的态度看着可不太春天啊。”
时初脸皮发烫,听见这话又情不自禁嘴角上扬。
有其他人在,这场让大家都幼稚起来的闹剧没持续下去,三个人都很快进入工作状态
秦煜敛起笑容:“好了,赵总,我是来提醒你下午刘总要来,我们要提前准备,把这个季度主要工作总结一下,还有股东大会那边要的资料这几天得弄好。”
赵易安也正色起来,又和秦煜简单说了两句就转身回办公桌工作了。秦煜看了时初一眼,转身带着小刘回自己办公室。
“那我也先下楼了。”时初对赵易安说,后脚跟着秦煜走出办公室,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秦总,我有个问题。”
秦煜停下来,对小刘说了声“稍等”,转身走回来,在时初身前半步的距离稍稍低头问他:“怎么了?”
时初知道在办公场所秦煜会下意识地轻声说话,但这三个字在他听来实在是太温柔了,心脏立刻下陷了一块儿。
他定了定心神,同样轻声问:“没别的事,就是,今天中午我能和你一起吃饭吗?”
秦煜的眼中似乎有一丝惊讶,但稍纵即逝,他打开手机看了眼日程:“今天中午不行,我一会儿要出去,后面都不在公司。明天中午吧。”
听见前半句,时初眼皮耷拉下去,后半句又让他恢复过来:“好。那...说定了。”
“我什么时候放过你鸽子。”秦煜收起手机,看了时初一眼,这一眼仿若日光洒落眼底,温度淌过他四肢百骸。
就因为这一眼,工作日的下午对时初而言都变得可爱起来。他工作时嘴角一直噙着丝笑意。有同事指出来问他有什么好事,他这才透过电脑屏幕的反光看了看自己:“那么明显吗?”
第二天中午,时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先给秦煜发了个消息,问他什么时候下来。
秦煜的消息隔了会儿才发过来:
——我还有点事,你饿了就先去吃。
怎么可能,一起吃饭的机会现在又不是每天都有。时初立马回复:
——那我先去食堂点好菜,一会儿你直接过来就可以。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都行,你看着点。
食堂有两层,二十六和二十七,是对外承包的,整个写字楼的人都可以刷餐卡在这里吃饭。
秦煜爱吃什么时初都知道,于是直奔二十六楼,提前点好菜,拿了号码牌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坐着等。
秦煜来的不算晚,从电梯出来时他一眼就看见时初起身去拿了最后一道菜。
他没有问时初是在二十六楼还是二十七楼,也许是过去那么多年培养起来的默契,他甚至不用费心去猜就知道应该去哪一层。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不同于秦煜每天必须着装正式,衬衫西装缺一不可,时初大多数时候穿得都很简单。现在他身上就是一件白T恤,整件衣服只有左胸前有个小小的logo。
秦煜想起自己初入职场的时候,为了看起来更加成熟些,还特意将刘海梳成三七分。可时初不太在意这些,他额前散落着碎发,即使快要三十了看起来也依旧像个学生。
时初还没看见他,他正忙着将餐盘中的菜一一布到桌上去。看样子点了不少,有的菜需要放到桌子另一边,他就得微微弯腰,于是脊骨撑起了轻薄的布料,如同微微起伏的山峦横亘在后背。
挥别了少年时期,秦煜见多了昔日风华的故人日渐发福,将将而立就已经再也看不见旧日的模样。时初倒是一如往昔,这一年甚至还瘦了不少,看来他的生活也必然不如他自己刻意掩饰般那样轻松。
秦煜走近了,低声问:“怎么点这么多?”
把筷子递给秦煜,时初坐下,看了看桌上的菜,后知后觉地发现好像确实有点多。他点的时候没注意,想着这个秦煜喜欢,那个也不错就都要了。
“是有点多...”时初嘀咕着,“不过两个人也吃得完,我多吃点,不会浪费的。”
秦煜将自己的衬衫袖口往小臂上方挽,目光却在时初瘦削突出的锁骨处绕了一圈:“你是该多吃点。”
话是这么说,吃饭期间时初还是没怎么动筷子。他本来夹起了一块排骨,似乎是想要送到秦煜的碗中,又马上意识到这样的动作在这个阶段有些逾距,于是拿着筷子的手滞空一秒,又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般将排骨放回自己碗里。
然后口头给秦煜推荐,让他“吃点这个”“这个也好吃。”
“我在这里这么久什么好吃应该比你知道。”秦煜看了眼时初面前没动几口的饭菜,不容置喙道,“你吃你的。”
时初动作一顿,意识到自己话好像有点多,悻悻拿起筷子低头吃饭。
即使是在角落,依然有不少人路过时会和秦煜打招呼,这让时初有了种回到大学时的错觉。
秦煜依然坦荡,在察觉到有人的视线落在时初身上时会主动介绍:“这是时初,S大生物博士。”
也偶尔有技术部的人从这边走过,寒暄一句:“时博士,和秦总吃饭呢。”
时初便也点点头,“嗯”一声,虽然被不熟的人看见还是有些不自在,可比起大学,他觉得自己现在多少不再一心想着闪躲了。
等两人都吃得差不多,时初从口袋拿出颗薄荷糖递给秦煜——这种糖薄荷味重,甜味倒是不明显。
秦煜看了他一眼,接过去慢慢拆开包装放进嘴里。
“你两个月前问我的问题,我想好了。”时初看着他说,其实也不算是想好,他的答案一直没有变过,当时没说是因为不想让秦煜觉得那是自己冲动之下的回答。
“你问我,是不是不适应才想继续在一起,是不是非你不可。”时初语气有点抖,但神色极其认真,他回答道,“前一个问题,不是的,我想和你在一起是因为喜欢,也因为想弥补过去对你的伤害,总之不是因为不适应。后一个问题——是。”
秦煜一时没有动作,只是静静看着他。其实他已经知道答案了,这些天他有时间就会看时初给他的检讨书,与其说是检讨,其实那更像时初自己的内心剖白。
里面的内容并不感性,没有明摆着写他有多喜欢自己,可一字一句之间又以独属于时初的方式镌刻着他内敛而又深沉的情感。
片刻后,秦煜才缓慢而又郑重地点头:“好,我知道了。”
时初现在似乎真的很容易满足,听到他说知道了就没有再问什么。秦煜想,如果他现在来问自己一句“那现在可以在一起吗?”也无可厚非,然而他什么都没说,好像做这一切只是让他知道了就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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