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树不注重质量只模仿他的创意,家境富裕的看不上这种假冒伪劣产品,家境一般的则用不上。
像是原身和高志远这样的穷书生,在私塾里住的是大通铺,好几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
此时纸张贵重,一本书最起码也得一两银子,所以大家伙儿都是把自己的书锁在结实的书箱里,而不是大大咧咧摆在书架上。
所以,陶树做的书架,卖不出去才正常呢。
“幸好!”陶竹拍了拍心口,若真让高志远拿黎荞的创意挣了钱,那他得膈应一辈子。
李瓶也拍了拍心口:“可不是,不然真是对不住你们夫夫。”
黎荞闻言笑了:“没那么严重,就算他们借此挣几个钱,那也无妨,能模仿到也算是一种本事。”
“不过,他们此举也算是给咱们提了个醒,嫂子,不知道武哥看不看得上这门生意,要不你们做了拿去售卖?”
“我们卖这个?”李瓶惊讶。
“是,与其被陶树拿去挣钱,还不如你们拿去。虽然武哥不是木匠,但他手艺不差。”
“当然,做这个也挣不了多少,也就是挣个零花钱。”
毕竟书生是少数人。
“这……我回去得问问你武哥和小园。”
李瓶有点心动。
虽然说她家是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但谁会嫌自己钱多呢,能挣个点心钱也好啊。
“如果武哥和小园愿意做的话,我还可以再画几张图。”黎荞道。
“我这就回家问问他们叔侄。”
于是,李瓶拎着点心回家之后,立马就将黎荞的原话告诉给了庄武和庄园。
李瓶话音落,整个庄家都有些安静。
陶树突然来了这么一手,哪怕目前还没挣到钱,但依旧让他们很不好意思。
可没想到黎荞不仅不介意,还愿意让他们家用这个挣钱?
“如果真做这门生意,那肯定要分给黎荞钱,就如同郑家那般。”庄丰收道。
“这是肯定的。”庄武连连点头,能把爱好发展成事业,这多好的事!
他搓了搓手,看向一旁的庄文:“但这样会不会丢大哥的脸?”
庄文今年四十多岁,他读了三十多年的书,但为人并不迂腐,闻言不在意的摆摆手:“这有什么丢脸的,这些年我一直在花家里的钱,若是能帮家里挣几个铜板,那我求之不得。”
庄园闻言拍了拍手:“既然爹同意了,二叔,那咱们现在就去找荞哥吧!”
黎荞喊他二叔为哥,他喊黎荞也是哥,这称呼有些乱。
但大家并不介意,又不是一家子,看年龄喊就是了。
“我也去瞧瞧。”庄文站起身来。
他现在对黎荞很好奇,黎荞突然就开窍了,能撑起一个家了,而他空长年龄不涨功名。
他想看看黎荞是如何开窍的。
就算考不上功名,能为家里创收也成,毕竟他这些年除了花钱,真没为家里做过贡献。
于是,庄文庄武庄园包括李瓶的儿子庄方,一家子五口人,都去找黎荞。
黎荞当然很欢迎,庄家人愿意做这个,堵死陶树和高志远的路,那真的再好不过了。
他又画了几张图,有三百六十度的旋转书架,有多层置物架,也有衣帽架。
他搜了搜原身的记忆,没发现有他上辈子的那种厨房置物架,所以他便画了出来。
他觉得这种落地多层的置物架挺实用,他家的厨房里特别需要这种架子。
至于衣帽架,这个世界当然也有衣帽架,但没有树杈型的,于是他便画了出来。
“这个架子不错。”李瓶一眼就瞧中了那个树杈型衣帽架:“我喜欢。”
庄文、庄武、庄园、庄方四人瞧着衣帽架看了看,点头,看模样是很新奇,和他们家用的那种衣架不一样。
不过男人嘛,对衣帽架没什么兴趣,庄文瞧着那个三百六十度的旋转书架,双眼冒光。
这要是在大雪天,房间里摆着炭盆,他坐在摇椅上,一边喝茶一边随手从这种书架上挑选书籍,那得多惬意呀!
“这个书架好,我喜欢。”
庄方今年十二岁,他也喜欢这个书架,若是放在书桌旁,那不用起身就能拿需要的书籍:“取书比较方便。”
“那就先做这个书架,到时候大哥、你,还有黎荞一人一个。”
庄武笑呵呵的道。
赚钱一事暂且放到一旁,先满足自家人的需求再说。
不过,既然要拿这个做生意,那还是要把钱的问题先谈清楚。
拿了黎荞的创意,必须得给黎荞分钱。
但黎荞听了他的话,立马摇头:“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呢,就算能卖出去,我觉得生意也不会太好。所以分钱就算了,武哥,你给我把这几个家具打出来就成了。”
这里的市场又比不上他上辈子,就算是东西能卖出去,那销量也有限。
因此,哪怕庄武几个人把嗓子说的冒烟,他也坚决不要这份钱。
送他几个家具就成。
庄武几个人没办法,只能先答应下来。
也是,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呢,现在商量钱的事太早,等真的挣到钱了,直接揣着银子过来,若黎荞不收,那他们扔下银子就跑,让黎荞追都追不上!
庄文看着黎荞,颇为羡慕,和从前相比,的确像是换了个人似的。就这口才,这逻辑,若是用到书本上,八成能考上秀才。
“黎荞,你今后还读书么?”他忍不住问。
“读,忙完家里的事就读。”黎荞很肯定的点头。
“那届时一起,你们也在县城买个小院子。”庄文道。
多和脑子灵活一看就很聪明的年轻人接触,说不定他也能沾点灵气,突然就开窍了。
“好。”黎荞笑眯眯的应下。
等庄家人走了,陶竹忍不住问黎荞:“咱们将来要在县城买院子?”
“当然。我舍不得你,难道你想让我住在私塾里一个月只能见一次么?”
“不想!”陶竹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
一个月见一次?
太可怕了!
他才不要和这个人分开。
*
作者有话要说:
夫夫两个人当然是走到哪里都要在一起!
第47章 是我需要你 有竞争对手了
黎荞瞧着陶竹脸上的紧张, 忙道:“你就算是想待在村子里我也不同意,我在哪儿,你就得在哪儿。”
“同理, 将来你若是有事要做,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反正咱们俩就是不能分开。”
此时没手机没网络的,若是离得远了,那想见一次面是真不容易, 所以,不能分开。
黎荞这话让陶竹的紧张消去不少, 但是, 陶竹的思绪不由跑远。
他能有什么事要做,他一没特长二不考科举,若无意外, 他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三柳村, 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只是县城。
但这人,要考功名。
以这人的聪慧, 肯定能考上秀才,甚至是举人。
他将来会成为秀才夫郎、举人夫郎?
……
此时,心里竟不全是欢喜, 而是高兴中夹杂着茫然。
他知道这人将来是要继续读书的, 可今日庄文提出在县城买院子, 他终于意识到,读书并不是虚飘飘的两个字。
而是要去县城, 要考功名。
读书这简单的两个字背后不是眼下这日复一日的单调日子, 更不是三柳村这小小的地方。
读书这两个字后边藏着的, 是他连想象都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想象的未来。
“黎荞。”他轻轻喊了一声。
“嗯?”黎荞应声。
“你在哪里, 我就在哪里。除非你不让我跟着你了。”他又道,伴随着这话,他的唇微微抿起,眼眶有些发红。
黎荞给他的安心和浓烈的爱意,此时有些打不过他对未来的彷徨。
“傻话,我怎么会不让你跟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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