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锋似笑非笑:“是么?也就一般般。”
“什么一般般,他分明就很厉害。”云缓道,“他当时才十五六岁,比我还小。”
第一场战役过后,言牧族元气大伤。连锋夺回大片麒朝的土地,继续向北进发。因为军中再没有人和他作对,将士们打过胜仗军心振奋,第二次战役对方人多势众,连锋还是赢了。
言牧族的首领乌洛兰昊被气得睚眦欲裂,声称要摘下连锋的头颅祭奠亡灵。
当时言牧族整族的男儿都披甲上了战场,连锋的人马不如对方,加上冬天来了,不少士兵受不了这里寒冷的天气而生病,在许多人看来,第三场战役是赢不了的。
许多民间流传的话本里,连锋最大的仇人就是乌洛兰昊。乌洛兰昊不仅骁勇善战,更有许多阴谋诡计。
但实际上,第三场战役中最大的阻碍却是朝廷。
言牧族这些年之所以壮大到能侵吞麒朝的土地,便是有这个了不起的首领乌洛兰昊带领。乌洛兰昊比连锋大了整整二十岁,三十六岁的乌洛兰昊经验丰富正当盛年,连锋在他眼里就是个初出茅庐的少年。
乌洛兰昊写信让人快马加鞭送给了都城里的其他皇子,他说连锋若灭了言牧族,便是名正言顺的太子,这些皇子无法与连锋抗衡。
不仅如此,乌洛兰昊还让言牧族在都城经商的商人在都城里大肆宣扬连锋拥兵自重有意谋反。
皇帝和部分官员怀疑连锋有反心,所以皇帝派了一名将军去前线,明面上是帮助连锋,实际上是监督连锋。
自然,这名将军被乌洛兰昊重金收买,成了军中的一名奸细,时时向言牧族汇报连锋的动向,并打算下毒杀了连锋,他还向朝廷传信说连锋确实有反心。
连锋识破对方真实面目,三军之前斩杀对方。
寒冷的冬天已经来临了,连锋按兵不动,在百里之外安营扎寨。
这个时期的打仗拼的便是人口和粮草供应,连锋这方将士数目不如言牧族,粮草方面——他向朝廷催促了多次,可运粮官就是迟迟不来,最后运粮官来了,只带了一半的粮草和衣物,并推脱说今年秋天减产没收够粮食。
军心开始涣散,哪怕连锋斩了运粮官仍旧没有让军心安定下来。
他想方设法烧了乌洛兰昊的粮仓才让军心勉强安定下来。
某天言牧族让使者带着金银财宝来见连锋,献出无数黄金和宝石,并说乌洛兰昊剁了一根手指发誓,他会暗中帮助连锋登上皇位,只要连锋放过他们,给他们一条生路。
连锋将部分金银财宝散给将士,带着乌洛兰昊的手指往东迁移,偷偷写信给了乌洛兰昊手下最骁勇的大将,将另一部分财宝分给了这名大将作为答谢。
乌洛兰昊怒不可遏,他杀了这名平日里最爱重的大将。接着言牧族看似按兵不动,在几日后的夜晚突然追了上去偷袭。
没想到一片昏暗的营帐在半刻钟内亮如白昼,无数火把点燃,为首的连锋衣着整齐坐在马背上,带着将士前后包抄言牧族的军队,最后在渃河生擒了乌洛兰昊。
渃河结冰百里,鲜血与冰融为一体,四处都是战马和将士的尸首,凛冽的北风将天光吹亮,黎明微光照在了身着银白战甲的年轻的大将军王身上。
他微微笑着看向手脚被绑跪在地上的乌洛兰昊:“一根手指作为信物么?这种信物太便宜了,你要知道,手指共有十根。”
当时连锋年少轻狂,眉眼之间还没有阴郁之色,只有高傲的气焰和勃勃的野心。
乌洛兰昊睁大的双眼流出血泪,接着白光一闪,他的人头落地,年少的晋王——也就是未来的太子殿下的剑尖上滴落着鲜血:“只有你的头颅才能助本王赢得太子之位。”
连锋与乌洛兰昊僵持的那个冬天一直没有下雪,言牧族最后一场战败也昭告着这个扰乱麒朝几十年的异族的消亡,将士们涌入了言牧族的都城。
直到这个时候,才有了第一场飘雪,鹅毛般的雪花将结冰的渃河掩埋,无数尸首被掩埋在了雪下,他们在等春日冰雪消融沉入河底,到时顺着河流东去看一眼故乡。
这个故事很长,连锋给云缓讲完之后,已经过了子时。
云缓本该睡觉,眼睛却专注的看着连锋,很认真的听他的讲述。
听完之后,云缓道:“那太子有没有把言牧族漂亮的公主带回去?”
连锋轻笑一声:“这些异族女子像伯山族的陌那鸢一样刚烈,留着她们以后必成祸患,凡是乌洛兰一族的人,无论男女都不可能留活口。”
连锋做事,素来是要斩草除根,不留任何隐患。
云缓不寒而栗。
这些年来其实有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凛族的老首领非要归顺麒朝,但是,说实话,云缓认为祖父考虑得很有道理。
麒朝太强大了,地广物博兵强马壮,倘若凛族与麒朝起了冲突,必定会有一场惨烈的战争,到时候会像言牧族一样被屠杀得一干二净。
而且,无论云缓的祖父还是如今的凛王,他们的心计和能力都不如当初言牧族首领乌洛兰昊的一半,云广陵和云永泰的领兵打仗能力也远远不及用兵如神的太子殿下。
凛州归于麒朝之后,许多旧日的陋习在逐渐的消失,对许多贵族而言是有一些不利之处,总而言之,得到的好处是比从前要多。
云缓道:“倘若祖父没有主动的归顺于麒朝,你说太子殿下带兵回去的时候会不会顺手把凛州给灭了?”
连锋:“不会。”
连锋当时是想过,因为凛州当年虽然归顺了麒朝,私下里一直有些蠢蠢欲动的小念头,他想着凛王父子能力平平,不如顺手杀了他们震慑有异心的凛族人。但这样做有可能让凛族逆反,甚至会让周边其他小部落认为麒朝背信弃义,所以连锋放过了凛州,直接带兵返京了。
现在想想幸好没有。
云缓道:“那样的话,大哥肯定打不过太子,凛王府一个活口都留不下,唔,其中也包括我。”
连锋揉着他的脑袋:“如果你父王把你献给太子当太子妃,说不定他宽宏大量放过你们了。”
云缓:“……”
可是他那个时候还没有来这个朝代,而且,他也不能当太子妃吧。
云缓听了这么久的故事,他现在有些困了,哈欠连连的道:“连锋,我困了,你困不困?要不要睡觉?”
连锋睡意不重,他平时睡眠便很少。
云缓今天的体温比平时暖一些,手指和脸颊不像平时那样温凉。大概是听故事太激动,情绪有些起伏,所以才会这样。
连锋将灯熄灭,让云缓靠在自己的肩膀上。
云缓身上盖着一层被子,贴身又裹着一件兔绒的小毯子,不一会儿他觉着身上很热。
天气都这么暖了,晚上还盖两层是会有些不舒服。
云缓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
汗水已经打湿了鬓发,甚至贴身穿的里衣都有些潮湿,云缓踢开被子之后,并没有感到想象中的凉爽,反而更觉得闷热。
他觉着这一定是自己回来之后忘了喝水的缘故。
连锋当成云缓睡姿不好所以踢被子,又把被子拉到了上面。
过了一会儿,云缓在黑暗中睁着眼睛,终于反应过来冷玉坊那个伙计在介绍七百两一壶酒的时候,为什么大家都在鬼叫、而后又说去什么燕春楼了。
云缓只听了前半部分,伙计后半部分在说什么他全都没有听。
现在不听也能想到他在说什么。
这壶酒之所以卖出了天价,很有可能不仅仅是什么酒,而是能挑起人的情--欲的东西。
云缓已经成年了,虽然感情方面一片空白,完全没有这些经验。但对于最基础的生理方面知识,他是明白的。
——哪个男的大清早苏醒的时候没有正常的生理反应啊。
云缓身体是不健康,可他又不是不行。
连锋就睡在身侧,云缓不好做些什么,只好睁着眼睛数绵羊,看能不能把自己数睡着。
事实证明那壶酒确实值七百两银子,云缓睡是不可能睡着,一连数了三百个绵羊,他困得不行,因为体热就是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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