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巳呲了呲牙,收回了自己的银行卡,他面上不快,转身要走。
“你也是个心软的人。”城无声忽然说。
陈巳脚步顿了顿。
沉默来得突然,仿佛这一刻两人默契地泄下了针锋相对。帮助一个陌生孩子,让他们看到了彼此不为人知的一面。
但城无声很快就说:“整天乱窜,小陈师父你给自己找点事做行不行?”
这才是对味的相处模式。
“你给自己找个牢坐行不行?”陈巳回过神,觑他一眼,拿出电话联系顾千。
顾千在院子里瞧着傻狗一本正经地教小粟做鬼,听见这个消息心里也舒坦。
小粟则是惊讶无比,激动之下对着四面八方乱拜。
小孩不懂事,菩萨耶稣地乱念一通,主打一个走心走量。
季留云骄傲道:“我跟你说过的,跟着顾千就是会很幸运。”
傻狗很会端水,他陪着小粟聊了一会,就派他去医院里盯梢,自己又笑嘻嘻地贴到顾千旁边没话找话。
“顾千顾千,我觉得这条假腿有点不听我的话哦,你帮我教训它。”
顾千靠在躺椅上看着手里的绎思盘,想都没想就回了话。
“多半是叛逆,改天抓服药给它调一调。”
季留云愣了愣,他压根就没指望顾千能回这句笨蛋话,随即欢喜得不知所以。
傻狗磕磕绊绊在院子里绕圈打转练习走路,顾千越看越觉得像在标记地盘,干脆闭眼靠上躺椅。
“顾千顾千,中午我们吃大肘子可以吗?陈巳教会我点外卖了。”
暖阳下,季留云大声问着,吸引清风瞩目。
顾千哼笑道:“行啊,以形补形。”
季留云再次欢呼,炽烈阳光洒下,平铺一院欢喜灿烂。
傻狗当真点了外卖,并身体力行地验证没有人能扛得住大肘子的诱惑。
嫌疑肘色泽金黄、皮酥肉嫩,酱汁浓郁粘稠,入口软烂绵密。
受害狗吃得浑身发光,身子里飘出一串串灵力化成的小泡泡,在他身边浮浮沉沉,劈啪作响。
季留云差点吃得当场悟道。
他满意地注视那个大肘子,目光何其宠溺。
这模样滑稽又傻气,一双眼亮得惊人,盛不住那些欢喜。
傻狗有一种魔力,能让全世界所有东西都变成宝藏。
有时,甚至能让人忘了他是一只鬼,看不清生死的界限,下意识地想要跟他一起快乐。
在顾千记忆里,鬼大多是被生前遗憾不甘支配着,代名词是仇怨以及执念。但季留云不一样,他执着的好像也只有当下的快乐。
一时竟然难以分清失忆是福是祸。
小泡泡越来越多,在阳光下折射五彩光晕。
“顾千!你看!”季留云献宝似的。
“它们在跳舞!”
顾千看得笑了几回,快乐的功臣在对面愈发心满意足。
顾千一笑,季留云就会快乐得像是起死回生了一样。
接着他开始劝食。
“你吃啊。”
“我不想吃,好肥。”
“吃一口嘛。”傻狗执着地往他面前凑。
“很好吃的哦。”
话音未落,一颗泡泡在他鼻尖炸开,把傻狗吓一跳。
顾千看着他呆愣的表情,再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声笑来得那么猝不及防,顾千都为这一瞬的愉悦而怅然了片刻。
阳光正好,院子里是人间烟火气。
季留云喋喋不休地劝,又傻又认真。
顾千托着腮看他,居然从一只鬼身上看出了活着的美好。
这只鬼很不简单,他会教你怎么拥抱人间。
“好吧。”顾千终于妥协。
“就一口。”
整整一天都没林木的消息。
季留云倒是形迹可疑,时不时偷瞄一眼顾千,又飞快移开视线,眼底藏着掩不住的雀跃。
日落时分,他站在院子里竖着耳朵听浴室的水声。
即便没有心跳,他还是紧张得像是第一次偷糖的孩子。
直到听见敲门声,季留云才蹦蹦跳跳去开门,他接过画框时手都在抖,趁着顾千洗澡把它藏进房间。
一直紧张到入夜,顾千回房睡觉。
季留云才蹑手蹑脚地来到脏衣篓旁,动作轻得像是怕打扰空气。
他偷偷从脏衣篓里捧出那件衣服,就在昨天,顾千穿着这件衣服为季留云擦了眼泪。
季留云记得顾千给他擦眼泪时的样子。
顾千皱着眉问他疼不疼,擦眼泪时顾千的力度又软又轻,目光是那样温柔。
所有美好的记忆都发生在这件衣服上。
季留云笨拙地将衣服展平,生怕弄皱了任何一处。
把衣服裱起来的过程异常郑重且虔诚。
等终于挂好,他后退两步,仰头看着墙上的画框,傻乎乎地笑起来。
季留云躺在床上,一会侧着头看看画框,一会又翻个身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
黑暗中,断断续续的傻笑一直没停。
紧接着就是脚步声从走廊传来。
季留云猛地噤声,他听见顾千站在门外。
有那么一瞬间,门把手转了转,像是下一秒门就会被打开。
季留云紧张地跟着那门把手的旋转眨了眨眼。
但最终 ,顾千没有直接闯进来,只是叩门问:“你是不是脚疼?”
“没有,不是。”季留云赶紧回答。
“脚不疼。”
“那你大半夜笑什么?”顾千说。
“你再笑,就去门外面!”
“好哦。”季留云拉过被子把自己裹起来。
“不笑啦!”
门外沉默了片刻。
季留云能想象到顾千此时的表情,他一定有在轻轻皱眉。
“别吵我睡觉。”最后顾千丢下这句话离开。
“我会安静的!”
季留云如此做完保证,这才从被子里探出脑袋,他坐起来看画框,又倒下去抱着被子滚了几圈,再次坐起来。
月光洒在画框上,勾勒出衣服的轮廓。
季留云抱着膝盖,仰头它,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来。
真奇怪,他想。
自己明明是一个鬼,为什么胸口里会像有一团小火苗在跳动。
季留云闭上眼,让自己沉浸在这暖烘烘的感觉里。
他说不明白这是什么感觉,但是并不赖。
这是他的小秘密。
是他死后还在跳动的心。
再次得到林木的消息已是三天之后,几乎是同一时间,绎思盘、城无声、陈巳同时通知顾千。
定位林木的魂力,先是出现在某个学校,最后才落脚第一人民医院。
顾千思虑再三,还是带着傻狗出了门。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顾千生活都很固定,白天窝在家里,晚上出门去捉鬼。
社会和人群对他失去了重量和意义,但自从傻狗闯进他的生活,白天出门就变得频繁起来。
多么奇妙,捡了一只鬼,生活方式变得阳间。
虽然季姥姥现在已能熟练掌控电子假肢,但还没能完全习惯现代社会。
地铁站过安检时,金属检测仪发出刺耳鸣叫。
季诗人再次口出惊人之语:“是的,我有钢铁一般的意志。”
顾千见怪不怪,只是抬手确认口罩正服帖地盖住了脸。
安检员的面色很难形容,他凝着面前这个高大男人背着的神经病院纪念小包。
后头堵了几个人,顾千追求效率,当场扯起了傻狗裤脚。
安检员看见了电子假肢,眸光越发悲悯。
上地铁后,季留云新奇地在车厢里看来望去,发现大家也在凝视他。
假肢这个东西,日常生活中身实在不太常见。
傻狗站着的时候还好,但一坐下来,就能明显地看见裤脚下那截钢铁。
现代社会的品德和礼貌比较两极分化。
不注视他人的不堪是一种善良。
有多少人善良,就会有多少人不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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