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定下雨了,而且是很大的雨。
拿这条老腰就敢保证,外面一定在下猫下狗——老腰新增天气预报这种新功能,归功于长期住在潮湿的一楼,瓷砖总是冒着密密麻麻的水珠,天一旦下起雨,他觉得在里面划船都行。
没办法,一楼的租金最便宜,一穷二白的他没有选择的权利,双腿和腰都因此染上风湿,一到下雨天就玩命地酸疼,甚至为两天一夜的难产添了一份力。
直到柔柔即将出生的时候,他不敢拿柔柔未来的健康开玩笑,揣着八个月微挺的肚子,一举搬上阳光普照的七楼。
房屋坐南朝北,阳台正正向阳,延伸出一地的暖意,他光着脚踩在阳光下,站在阳台处伸展四肢,懒洋洋地任由余晖沾满身躯,柔柔也在肚子里给力地顶了两下。
他笑着点了两下肚皮鼓起的一块,心里明白,她喜欢这个地方。
凌晨五点半,洗过澡后,一身清爽,高烧退得七七八八,浑身的神经末梢都亢奋着。
盥洗台上的镜子亮着寒光,反射出的人影眼皮浮肿,面色与嘴唇一样苍白,两颊在骨架下深深凹陷。他扒拉着自己的头发,想着是不是应该先去染个黑发?不过看起来像奶奶灰也算是在潮流前线。
他想,再过十四个小时,就要和晚上才发过脾气的杜哲同坐在一桌与旧时故友叙旧,也许两个人还要装几年没联系过的样子。
担忧会一睡不起,干脆起来收拾自己。
剃干净杂草丛生的胡须,用剪刀对着镜子剪去过长的刘海,抹上千百年不用一次的发蜡,比出一个标志性的灿烂笑容。
嘿嘿,真帅。
第11章
晚上七点,华灯初上,城市高楼千变万化的灯影,笼罩于重重雨幕之下。
南方的雨季跟温柔完全搭不上边,脾气也捉摸不定,例如早上天晴,晚上下雨,或者一边天晴一边下雨,在这里都是可以实现的。正如此时,即将来临的台风夹着滂沱大雨汹涌而至,坠下的雨滴急促降落,砸在路上来人行色匆匆的头顶。
涂佐柘踩着水洼从公交车上下来,宽大的厚底卫衣像挂在瘦削的杆子上,四面八方的劲风透过卫衣来去自由,他呵紧发冷的身躯,小心谨慎地走在路上。
雨伞抵抗不住这等强劲的风力,伞骨时不时朝天翻着,他眼疾手快地使劲地掰下来,浑然不觉烫伤的手背湿透,雨滴如鼓点密集,裤脚迅速湿了一边。
待他准时到达约定的地点“盛夏花开”时,从天而降的雨幕戛然而止。咦?他望了望天,给它点个赞:哥们儿,等我到了你才停,真的非常可以。
所幸雨停下后,全身酸胀感稍减,走起来也不再这么困难。
迈入预定的包厢“白瑾寨”,空无一人。
许久没有出现在这种颇为正式的场合,他正襟危坐地望向四周。
后墙上画着大学门口的图案,一群学生朝气蓬勃地迈出校门,露出一口喜气洋洋的白牙,正仰头朝天扔着礼帽。前方一面照片墙,或是学生拿着毕业证书,或是集体的毕业照,对着相机笑容定格在人生的交界点。
镜头过后,各奔东西。
室内暖黄映出单薄的形单影只,眼里显出四五个重影,于是他赶紧趴着回血,歪着头慢悠悠地嚼糖。
“大文豪!”
身后响起冲锋阵一般的阵仗,还未回过头,背后受一猛烈重击,拍得他龇牙咧嘴吐血三升,贴紧桌布的脸苍白如纸,疼得浑身战栗头皮发麻,舌尖的糖顺势从嘴里喷出,无声地骂着智 | 障。
“卧槽,你减肥成功了阿!还染了一小撮奶奶灰!眼圈这么黑,是不是纵 | 欲过度!”
——看,就说像奶奶灰吧,还省去染发的钱。
涂佐柘今日特意穿了深色的卫衣,掩盖住肿得鼓起一大片的腰,悄悄地扶着腰起身,尽量让别人看不出异样,用力揽过他的肩膀,箍紧他的头往自己怀里撞,低下头笑道:“孙子,下次别这么大力,爷爷我的骨头经不起你这么一拍。”
邓子朋挣扎道:“操,一回来就占我便宜。”
涂佐柘无赖道:“不占白不占……”
话音未落,门轻轻推开,西装革履的杜哲跟另外一穿着纯白T恤的男孩站在一起,杜哲的眼神里好像射出了冰渣子,颗颗都往心里撞,纯白T恤的男孩不知不觉比出个o型嘴。
这一刻的想法:这今天谁也没说要带家眷阿,再说汪希不是女的吗?这面前是个T还是男的,头晕,眼花,看不出来。
邓子朋倒是成功挣脱,出去拉着纯白T恤小男生,给他们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邓家豪。”
邓家豪一点也不豪,反而羞赧得不得了,稍微正式介绍一下脸就红扑扑的,集齐可爱迷人有风情,乖巧听话易推倒的各种优点,杜哲就喜欢这一款的,也难怪涂佐柘会误解。
杜哲进来以后,涂佐柘明显拘束得不知如何安放,连话也说得很少。
一来这几年的生活确实非常普通,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事情,他总不能主动提当年背部划伤缝了几十针的情况下生产的“英勇事迹”,更何况说出来以后,跟随的必定是一大堆问题,二来他不清楚杜哲是要打什么策略,但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柔柔,他便知道今天这种场合某些话题自己不应该提起。
他们三个倒是有共同的话题,从海外国际市场聊到国内的经济形势,从创业主要集中在网络虚拟的形势聊到现在国内生产制造业没落,涂佐柘的目光没有离开过杜哲,当然,只敢撑着手臂埋头用余光偷瞄。
杜哲明显是下班后匆匆赶过来,都没来得及换一套休闲装,在这个小包厢里格格不入,不过他也习惯了,毕竟从大学开始,当别人在穿着T恤运动裤没个正经的年纪,杜哲就已经每天穿着衬衫西裤不苟言笑显得非常不合群。
余光中,只见他定制的衬衫往上撸起三寸,露出肌理线条饱满的手臂,思考或者倾听时习惯十指交握,恰到好处的微微一笑侃侃而谈,认真迷人的荷尔蒙填满空气。
他的声音低沉有亲和力,分析起来抽丝剥茧,一层一层有逻辑地引进,令人不知不觉地进入他布下的局,即是说,如果这是一场商界晚宴,在场的各位都是他温柔陷阱下的猎物。
涂佐柘听得十分入神,毕竟近些年没有机会能听见杜哲对问题的独到分析,即便是加上因柔柔关联起来的次数,他们之间的交流屈指可数,更何况,要不是因为柔柔,他明白杜哲是一个字都吝啬给予,所以,有机会能坐在这里,听他说些寻常的话是很难得的。
“佐柘,你现在还在写小说阿?当年那个鼠精跟人类的故事有没有结局?真的有人看吗?”
邓子朋出国多年,对于当年的抄袭事件一无所知,以为涂佐柘还在创作的这条路上畅通无阻。不过他现在也算是个伪作者?
被cue到的涂佐柘只能嘿嘿傻笑着回应道:“没写了。”
邓家豪的嘴再次张成o型:“什么?鼠精?佐柘你的脑洞真行,不过说实话,老鼠真的太恶心了,跟人类是没有结局的!”
涂佐柘保持礼貌的微笑,道:“嗯,所以不写了。”
邓子朋面向邓家豪,介绍道:“当年涂佐柘在寝室里说这个梗的时候,完美显示出他和杜哲的友谊真是比金刚还硬,只有杜哲能接得下这个梗,还说人类会跟鼠精生一窝小鼠精,他还说养殖老鼠发家致富的谭富贵企业家是他那时正在学习的对象。”
涂佐柘波澜不惊的面上浮起淡淡的苦涩。
他当然记得这个故事,在此之前,杜哲曾经看过这个大纲,一向不爱管闲事的性子,却问他为什么想写这个故事。
他还记得自己的回答,鼠精一直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潮湿中,皮毛无一处洁净,它的出身被剥夺了光明正大地觅食的权利,只能在夜间偷偷摸摸地出来,如若被发现,人类会用笼子锁住它,会用滚烫的油烫它,只要它出现大家就会提着棍子满街追赶,直至命绝于此。直到人类主角的出现,偷偷地藏起来养着,日久生情,却无法避过众人迥异的目光,人类主角被定为叛徒,结局是鼠精与人类一起在唾骂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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