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我真没想火葬场啊[快穿](103)

作者:Alohomora 时间:2024-03-08 10:41:38 标签:豪门世家 虐文 快穿 爽文 火葬场

  在那之后,伊利亚人依然竖起雕像,依然感激和铭记他们的殿下,数不清的小孩子跑去墓碑前献花。

  因为有了白塔——殿下临终前,还在不停安慰皇帝和皇后陛下,反复保证这不是永别。自己一闭眼就火速去白塔学院,立刻从那儿作为鬼魂活回来,一分钟也不耽搁。

  没有受过那么多损伤、没有耗尽心血的意识,很容易就能变成鬼魂,自由自在地到处飘。

  因为不是永别,所以死亡也变得不再那么可怕。

  ……

  那场葬礼很温柔,很安静,在秋天的末尾。

  数不清的银杏叶金黄地落下来,给整片草坪都铺上灿烂的金光。

  悠扬的风笛飘过山峦,用云杉和火焰灰制成的墓碑不豪华、很简洁,点缀着很灵动活泼的花纹。

  这块墓碑是他们的殿下自己做的,大概做了有那么两三年。

  “不用哀伤。”

  墓碑上写:“我过了很好的一生。”

 

第37章

  你就放我走吧。

  我都死了。

  ……

  /世界三/

  十月朔, 秦岁首,烧寒衣。

  本朝有过寒衣节的传统,十月初一这天, 要祭拜、扫墓、送寒衣, 亡故久了的用五色, 新亡者要用白纸。

  规矩不能乱, 乱则不吉, 必遭祸殃。

  “白的有什么好看。”时鹤春这么跟照尘说,“等我死了,你就给我烧五彩的, 再添两朵花。”

  “怕什么,你只管烧, 祸殃我背。”时鹤春说,“我可只穿漂亮衣服。”

  这时候他们十几岁,离死其实还远得很, 离分道扬镳也还远。

  时鹤春没长成千夫所指的奸佞, 没翻手云覆手雨, 搅得朝堂乱七八糟,再罪有应得死无葬身之地。

  照尘也还没还俗, 没做回秦王世子……只不过是个被咬着枝红杏、翻墙进来的时小施主拐出寺庙,跑去河边看戏的小和尚。

  ……

  “这个世界怎么也能出问题?”

  庄忱想不通:“秦照尘不是正道魁首吗?我是大反派, 我们是死敌。”

  秦照尘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刚正不阿的世子殿下、秉公任直的大理寺卿, 生来大概就是要做正道魁首的。

  时鹤春不一样, 时鹤春是这个世界的反派炮灰。

  本朝最大的奸佞, 毕生所求钱权二字, 随心所欲荒唐恣意,生前把朝堂搅得一团乱, 最后也死得惨烈。

  像秦照尘这种出身坎坷,自幼被送去寺庙礼佛,礼出一身的迂阔清正、从不出格半步的正人君子……和他注定不是一路人。

  时鹤春活了二十七年,专心扎在朝堂里当了十年奸佞,也跟秦照尘分道扬镳十年。这十年里,绝没少和这位专门抓奸佞的大理寺卿作对。

  系统同样想不通,不只是因为这个,还因为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收了一百多件五彩寒衣、几百支干花,看来还有要继续的趋势:“宿主,宿主。”

  “……您还记得这个世界的具体设定吗?有人在烧纸问您,想问清楚些过去的事。”

  系统抱着一百多件棉袄,摇摇欲坠:“我们可能要从头整理……主角在为您著书立传。”

  庄忱:“……”

  什么传,奸佞列传?

  系统对着眼下导入的剧情,也有些犹豫,看了看不远的方向,又慢慢飘回到庄忱身边。

  烧寒衣、著书立传……主角就在这么做,所以只是这样说也没错。

  但也有些更不容易说清的隐患。

  越是循规蹈矩、生来迂阔无趣的人,越不该有这种称得上荒唐的举动——更何况秦照尘礼佛。

  这是个从不做荒唐事的主角。

  这些年来,秦王世子自己都从没逾礼,上朝穿玄端朝服,夜间换轻便深衣,坐公堂就穿公服,獬豸冠从来端端正正摆放堂前。

  那些本不该在第一年烧的五彩寒衣,全是秦照尘一件一件折出来,在最不该烧纸的佛塔里烧的。

  这几百支干花,从春夏留到现在,都不用烧,一碰就碎成齑粉。

  秦照尘眼下做的这些事,显眼又不显眼,或许最多只是被几个言官不痛不痒地弹劾……但这么下去,或许就不一定了。

  “设定记得。”庄忱对自己负责的世界,总不至于毫无印象,“他想问什么?”

  系统又从棉袄地下翻出厚厚一沓纸。

  大约有一尺厚,大约有一两千张。

  庄忱:“……”

  “宿主,宿主。”系统抱住转身要走的宿主,抽出第一张纸。

  系统:“他想问您……给他起的名字,为什么是照尘。”

  ……

  按理说该叫“法号”。

  因为那时候的秦王世子还在庙里,还是个扫地洒水、等着剃度皈依的小和尚。

  很少有人知道这法号是时鹤春起的,倘若叫人知道了,寺里的大和尚只怕就不会用——因为法号庄严,是不能沾罪孽的。

  时鹤春一身罪孽,从生下来那天就是这样,他其实姓鹤,不姓时。

  这是个古姓,“蚕丛及鱼凫”,中间其实还有个柏濩,后来就有了柏鹤氏。

  到了本朝,鹤家成了被满门抄斩的叛逆。罪证确凿,一家上下百余口人在闹市处斩,血泼在青石板上,叫雨洗了三天三夜,还有红痕。

  时鹤春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他母亲是公主。

  鹤家三郎曾是尚了公主的驸马,生下来的孩子也曾是金尊玉贵的凤子龙孙……这些虽然都成了过眼云烟,但稚子无辜,那年时鹤春也不过七岁。

  一个七岁的孩子,说破了天,大概也是策划不了阴谋、谋不了反的。

  先帝仁慈,叫公主深居古寺、带发修行,免了那七岁稚子的死罪,只要废去丹田气海,断掉手筋脚筋。

  古蜀部落以武传家,哪怕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也曾在耀武楼前折柳献艺,一身燕子抄水的轻功,拔了世家子弟中的头筹——这副身手若是留下养大,只怕后患无穷。

  就这样,时鹤春被公主亲自喂下剧毒、废去丹田气海,一身经脉毁净,又挑断了脚筋手筋……换回一条命。

  这一条命跟着公主,住在寺院背后的深山里,青灯古佛不问世事,每日只抄写佛经。

  直到寺里来了个小和尚。

  小和尚和他一般大,据说是命里犯煞,克了爹娘又克亲眷,被送来庙里避祸。

  刚养好手脚,躺不住了的时鹤春,从深山里偷跑下来,吭哧吭哧爬过去一折身就能上去的树,翻墙进庙去看小和尚。

  小和尚板正无趣,天生严肃不苟言笑……但也勉强凑活,能玩。

  时鹤春每天跑去勾搭小和尚,念经时打岔、打坐时捣乱,被对方忍无可忍按着教训了几顿,就自认交下了个新朋友。

  “你真想当和尚?”

  时鹤春坐在树上,低头看树下的小光头:“和尚无趣,不能花天酒地,不能穿漂亮衣服。”

  他手脚无力,爬上去费了不少力气,那一树花被他摇下不少,落在小和尚的念珠跟佛衣上。

  小和尚抱着把笤帚,低头只管扫那些花瓣。

  “你哪天剃度,哪天皈依?”时鹤春继续问,“我送你一串无患子,你拿那个念佛。”

  小和尚依旧不理他,像是没听见,脊背板正笔直,像是栋梁木。

  时鹤春叹了口气:“小小年纪,怎么一把子心事,你九十岁了?”

  小和尚九岁,无可奈何,停下扫帚抬头:“施主,人都有心事,莫非你没有?”

  时鹤春被他问得怔了下。

  ——那一阵风吹过,春风很柔软,掠过衣襟袍袖时,狰狞盘踞的伤痕就又开始疼了。

  时鹤春有没有心事?

  自然有,时鹤春不想青灯古佛,也不想做什么栋梁木……或许本来也想过,但早就没了这种念头。

  时鹤春想有钱,想有很多钱。士农工商,本朝商人是劣等下九流,所以要有钱还想逍遥快活,就只能做官。

推荐文章

路人属性大爆发!

咸鱼美人,娃综爆红

虫族之渣错反派,硬吃软饭

裂光

成为反派白月光[快穿]

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我以为我是酷哥

我真没打算掰弯你

作者部分作品更多

我真没想火葬场啊[快穿]

心如死灰后他们后悔了

上一篇:路人属性大爆发!

下一篇:英雄时代的日常生活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