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言额角和后颈渗出细微的汗。
“啊……”
沈言气若游丝地张嘴,模仿自己大伯临终前的样子,颤颤巍巍地抬起一根手指,而后力不可支地落下。
或许是实在没有力气,眼睛没办法完全睁开,低垂着,在长而浓密的睫毛的掩映下,显出十足十的可怜。
文中没有具体描写这个炮灰的外貌,沈言穿过来后惊讶地发现,身体是他的身体,脸也是他的脸。
所以支配起来十分轻松。
就是得迈过心里那道坎。
沈言快被自己演笑了。
人被逼到一定程度,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还好,效果不错。
沈言仔细留意阮知闲的反应。
继承了父母双方优点的阮知闲,精致英俊的眉眼间带着几分阴郁的病弱气,但一米九几的身高和初见雏形的双开门肩膀又中和了这一点。
他唇角微妙地勾了下,骨节分明的右手取下沈言的黑框眼镜,将他的额发往后捋,完整地露出沈言的脸。
动作算不上轻。
他慢条斯理地把眼镜腿折好揣兜,起身,抓着沈言的一条胳膊,轻松地把人拽起来。
再一拉,瘫在地上的沈言,就完全被他抱在怀里了。
“哥。”阮知闲一边开门一边说,“你不适合做演员。”
沈言:……
很好,很直白。
人生第一次心理分析,大失败。
-
阮知闲冰箱里还剩两支营养液,他都拿出来,一支青色的,一支乳白色。
阮知闲问:“苹果和牛奶,喝哪个?”
沈言头都快低到胸膛里去,嗫嚅道:“都、都可以。”
阮知闲没多说什么,把牛奶的递给了沈言。
相顾无言。
安置房都不太大,二十几平方的小房子,床边是书桌,桌子不远的地方是茶几,两人坐在地上,腿只能蜷着,伸展不开。
紧靠着大门的鞋架上放着几双运动鞋,墙面贴着当红影星的宣传海报,桌面的电脑应该是淘的二手货,机箱看上去有点破烂。
沈言进门时趁着阮知闲不注意大概扫了一眼,注意到里面这些生活化的装饰后,忍不住感慨:
他真的很会演。
作者没具体透露阮知闲的身份背景,只说他来自一区,有洁癖和强迫症,行为举止和穿着打扮都与十三区的人格格不入,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气势非凡。
他深知入乡随俗和避讳锋芒的道理,不到一天就改头换面,成功装成外冷内热的善良男大。
白天做做好人好事做兼职赚小钱,晚上则穿梭在十三区的各个角落找乐子。
比如巧妙地挑拨离间,让两个□□发生火并,或者在后街随机挑选几个幸运儿玩人性游戏。
后来这些游戏腻了,他开始考虑更有意思的玩法。
造神。
毫无疑问,他就是神,他会成神。
现在还在酝酿阶段,真正明确造神这一概念,是在原身死后。
一管营养液下肚,沈言轻轻地把喝光光的营养液放回桌上,飞快地看了阮知闲一眼。
谁知道阮知闲竟然也在看他,黑沉沉的眼睛似笑非笑,别有深意。
沈言重新低头,干巴巴道:“我、我有在找工作,之前欠你的营养液我肯定可以还,我今天只是……太饿了。”
阮知闲往后靠,脱掉宽大棒球服的他只穿了一件无袖黑T,脖子上挂着做旧的银链,银链底下坠着三四个垂到胸口的羽毛吊坠。
他拿起一根在指尖摆弄,漫不经心道:“哥上次也这么和我说。”
沈言难堪地抿紧唇,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
“对、对不起。”
阮知闲笑了下,“没有怪哥的意思,只是有点生气,哥饿了直接和我说就好,为什么要撒谎?”
“还是说……”
他突然凑近,直勾勾地盯着沈言。
“你不是他?”
沈言心里松了口气。
很好,上钩了。
第02章 dance!
阮知闲最讨厌无聊。
一眼就能看穿的毫无价值的单细胞生物、给两顿饭就痛哭流涕感动得无以复加的傻白甜,和只要几句甜言蜜语就可以交出全部的恋爱脑,并称为阮知闲与人交往时的三大雷点。
反推成立。
越冷酷无情,越难以捉摸,越让人忍不住探究层层伪装之下究竟是什么的人,越能苟到最后。
沈言决定以阮知闲为模板,伪装疯批。
男主啥样他啥样。
但是在这一核心人设之外,还得多套几层。
不能让男主太轻易地看穿他。
最外面的那一层很重要。
什么人设既不会让阮知闲怀疑他的身份,还能引起他的注意?
很简单。
阮知闲恐同。
那就装gay试试看。
——
沈言红着脸往后撤,眸光闪烁,嗫嚅道:“知闲,你、你靠太近了。”
根本没听他说话的样子。
阮知闲坐回去,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突然岔开话题,“哥对工作有什么想法吗?”
“工作啊……”沈言手背贴着自己涨红的脸,叹了口气,“我什么都不会,哪轮得上我挑挑拣拣?”
“那要不要来我这里?”阮知摆弄吊坠羽毛,“店长业务扩张,待遇不错,不过……”
沈言脱口而出:“我愿意。”
等说完这话,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似的,头恨不得埋进胸里,脸涨得通红。
他磕磕巴巴、欲盖弥彰地找补:“我的意思是,呃,我很需要一份工作,谢谢。”
阮知闲失笑,“紧张?放心,店长人很好,只是环境有点乱,哥你肯定没问题。”
沈言垂着眼睛,黑而长的睫毛,在眼下落出一片扇形阴影。
“……好。”他顿了下,鼓起勇气,抬起头,小声说:“我很期待。”
之后两人没再多聊,阮知闲含笑送走沈言。
阮知闲没有第一时间离开。
他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家门口的监控视频。
沈言出门后,捂着脸弯腰,十分诡异地发出细小的声音。
“太好了,要和知闲一起工作。”
“又离他更近了呢。”
“如果可以……”
后面的话太过琐碎模糊,阮知闲听不清,但是从沈言红透的耳根,大概能猜出一二。
在门口发了好一会儿癫,他才回自己家。
阮知闲移开视线,带上手套,面无表情地收拾房间。
沈言碰过的营养液废瓶,扔掉。
坐过的地方擦四遍。
还要喷空气清新剂,抹掉最后一点气味残余。
然后打开窗户通风,在清新的晚风中,预定一千一晚的酒店,入住时间为七天。
——
这份工作,是原主彻底对男主死心塌地的转折点。
原著中,成功应聘酒吧服务员的沈言,笨手笨脚地把酒撒在客人身上。
客人勃然大怒,看到他的脸后又色心大起,说陪睡一个月就原谅他。
是阮知闲凭借超高情商,哄得客人心花怒放,不再揪着此事不放。
原主感动得无以复加,男主趁机提出要求。
他想要让原主陪他去治病。
他有心脏病,私立医院太昂贵他治不起,公立医院又不收他这种三等公民,只好去黑诊所治疗。
原主把他治病过程中的痛苦看在眼里,并在黑医的潜移默化下,对贩卖器官产生兴趣,先后出售了除心脏之外的所有器官。
即使男主最后不暗示他献出心脏,浑身劣质机械替代品的他也活不了几年。
沈言的确需要工作,酒吧的薪资足够他勉强维生,从随时会被回收生命权的五等公民,竞升为四等。
除此之外还有附加好处。
和阮知闲一起工作,就意味着接触他的时间更多。
阮知闲的恐同程度,比沈言印象中更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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