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人知道,他那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体面,眉目清俊,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
但现在看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才会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不算很多,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
平淡的一切如常,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
他亲近他。
他亲近他。
就是这样的关系。
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这样是最好的,省事,方便,也不会横生枝节。
忍不住偷觑陆忱高大的身影。
却又故作不屑。
第53章
167.
宁晃其实是跟居家这两个字沾不上边儿的人。
他买东西就是最简单的模式,缺什么就买什么,走进商场去,拿一个差不多能用的出来,付款,走人。
但陆忱是很喜欢买这些小玩意的,在他第一次答应陆忱添置东西之后,家里陆陆续续就多了许多小物件。
厨房里多了烤面包机和养生壶。
餐桌上隔几天就会换一个颜色的桌布。
洗干净的葡萄草莓被装在藤编的小果篮里。
客厅沙发多出了色彩恰到好处的抱枕,还有同色系的,印着素淡图案的小毛毯。
陆忱偶尔会在毛毯里缩成团,等着他工作回来。
而他夜里返回,就会瞧见陆忱笔记本电脑在茶几上忽明忽暗。
露台上摆着姜黄色的豆袋沙发,棕色的小矮桌,暖色的星星灯,还有一盆盆的、他叫不出名字的绿植。
他把宵夜放在餐桌上,陆忱就会跟整个家的灯光一起醒来,笑眯眯问他带了什么。
“不是要吃日式拉面么,”他拆开包装盒子,“大碗的,多要了两颗溏心蛋。”
笋条也要了许多。
陆忱说:“晚上吃饱了么,要不要一起吃?”
他其实在颁奖后的晚宴已经吃得很饱,却还是说了句,好。
灯光下,陆忱又找来了一个小碗,把一碗面分成两份,偏心地把溏心蛋多给他一颗。
笋条也给了他许多。
宁晃皱着眉,试图从陆忱脸上寻找一丝痕迹。
但徒劳无功。
仿佛黑暗中亲吻他的人不是他一样。
陆忱顶不住他的目光,又说:“冰箱里还有卤牛肉,我去切两片。”
就跑去洗手、切了一小碟,铺成了半圆的形状。
他们面对着面,每人吃半碗拉面。
谁都想说什么,谁也没说出什么。
不小心脚在桌下碰到了。
陆忱不自觉要向后缩,他有些气恼,便踩在陆忱脚上。
他只穿了袜子,踩了一脚,也算不上疼。
踩过了,就压在陆忱的脚面上,闷头吃面。
陆忱人高,似乎手脚也比他大一些,他有时会想,不过差了几年而已,怎么人类的基因一下就变得这样好。
他一米七八,到处驻唱时,人家也认可他是高挑修长,谁知没过多久就变了风向,年轻小孩都窜到了一米八几,才算是高个头。
想着想着,居然还有点嫉妒。
他又有些好奇陆忱的脚到底有多大,不自觉在对方的脚面轻轻踩了踩,用触感度量了片刻,想着,按照身高比例,似乎也算不上很大。
他的思绪并不旖旎,陆忱却像被他踩住了小尾巴,吃面的速度变得很慢,一根一根咀嚼,从脖颈,微红到眼尾。
莫名的可爱。
宁晃终于心情好了一点,眼底也跟着流露出微微的笑意。
他自己吃完了,碗扔在桌上,收回脚。
陆忱喊他:“小叔叔。”
却半天没支支吾吾出下一句。
宁晃看了他半天,最后说:“吃饱了?吃饱了就洗碗去。”
“下次别等我了……早点休息。”
168.
宁晃回过神儿来的时候,正在盯着一张羊毛地毯发呆。
乳白色,毛茸茸、软绵绵的质感。
似乎可以光脚在上头坐着,像是一个暖洋洋的小窝。
他站在那的时候,陆忱看穿了他的意图,说:“小叔叔,你以前买过,这东西不好打理的。”
长长软软的毛,要靠吸尘器吸干净,材质也不能水洗,污渍要用特殊清洗剂,经常送去干洗。
寻常人还好,陆忱这种有轻微洁癖的,难免会看这东西不顺眼,总觉得里头藏污纳垢,一周就折腾好几遍。
后来还是宁晃看不过眼,转手送人,说省的让他没事儿就折腾那块地毯。
宁晃不大高兴地“哦”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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