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朗清还没醒,他这几天在荔湾玩得正尽兴,每天到了凌晨才从市中心回来。
方知潋给他打了两通电话,全都没接通,干脆放弃了,在房里闷了一下午画图。
这几天,他早就把还没成型的度假村从里到外绕了个通透,多余的时间就用来画草图。要不是陈朗清玩上瘾了,他们早就应该回燕京了,也不会刚订上后天的机票。
方知潋把吃完的早餐托盘放回门外,再转身回房间,刚刷了门卡按下把手,却忽然发现把手上挂着一串东西。
八点整,方知潋准时到了棠颂顶层的酒吧。
酒吧里很安静,零零星星没几个人。侍应生早有准备地等在门口,为他指路吴牧为所坐的位置。
吴牧为挑选的位置很好,离门口不算太远,但因为有一圈绿植的遮挡,又足够隐蔽,不至于被旁人听去了对话。
方知潋开门见山,一落座先把iPad里的草图一一翻给吴牧为。尽管现在的草图甚至无法称为平面图,只能算是部分区域的大致构思。
吴牧为却不着急,他把提前点好的鸡尾酒推给方知潋一杯,面带笑意道:“吃饭了吗?”
方知潋同样笑笑:“在酒店的餐厅吃过了。”
吴牧为点了头,指腹有意无意地摩挲着酒杯,叹了口气。
“在荔湾这么久,叔叔也没能好好招待你,等回了燕京再请你吃大餐。”
方知潋不接话,只否认道:“哪里的话。”
他们不痛不痒地聊了几句,话题不知道怎么又被拐到吴牧为女儿身上了,吴牧为知道方知潋是从美国回来的,问他有没有意向教自己女儿学英语。
方知潋嘴角抽了抽,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做出一副懊恼的神态:“恐怕真不行,我英语基础本来就差,回国这几个月都忘得差不多了。”
吴牧为摇头笑了:“教学倒是其次,主要是我看见你,就像看见我女儿一样。”
他女儿四岁,幼儿园小班——方知潋一恍神又想起了陈朗清说的话,没注意到吴牧为的手指微微动了动。
“你可以慢慢考虑一下,当个兼职。”吴牧为的手离方知潋的手很近,再往前一点就能抓住了。
吴牧为没有说错,他和吴牧为的女儿浑身上下只有这么一点是像的——手很小,好像没有骨头似的。轻轻一抓就能包裹在手心里揉捏。
“你们一定能相处得很好。”
吴牧为最后一个字音落下的同时,酒吧的门被拉开了。
门轴声紧涩,风铃叮当响。
作者有话说:
第六十五章
当蓝色的夜晚降落在这座水泥森林时,他们正经过机器轰鸣的街道,要在某一处停下。
车窗外的月季被飞速后退的光线掠过,明明灭灭。方知潋含着柠檬含片往外瞧,后知后觉地问:“有薄荷味儿的吗?”
前方路口是红灯,宋非玦停了下来,侧目看了他一眼:“没有。”
“那我可以抽这个吗?”方知潋的视力总是在不该好的时候格外好,他得寸进尺地指了一下拆开的烟盒。
“可以。”宋非玦错开眼,直视着前方的信号灯。
方知潋捏出一支爆珠,他想装作游刃有余地捏开爆珠,可捏了好几下都没听见那声响。
“怎么捏?”他终于放弃了。
宋非玦没有说话。
方知潋仰起脸,才发现红灯只剩下不到五秒了。
眼前的视野蓦地一暗,那声清脆的破裂声在狭小的车内空间显得格外突兀。方知潋的指尖像是快被烧着了。烫的、黏的,他感觉到宋非玦的头发滑过他的掌心边际。
“好了。”
宋非玦重新直起身,声线平稳。
路口的红绿灯变了,他们继续跟着流淌的车灯向前。
方知潋不想问去哪里这个扫兴的问题,去哪里都好,比这个问题排序更前的还有很多。
但不是现在。
一个小时前,方知潋和吴牧为同时因为门口的声响转过头,看见宋非玦穿过吧台朝这边走过来。
酒吧门口的风铃,便利店的风铃,方知潋居然在这种时候还在想无关紧要的事。他在酒吧洄游的光线里与宋非玦对视一眼,似乎感官知觉全都失去了一样,做不出反应。
直到宋非玦懒懒地越过桌子把他拽起来,用不紧不慢的口吻问他:“还不走吗?”
“走。”方知潋反手拽住他的手臂。
“小宋,”吴牧为放在桌面上的手早就收回去了,视线在他们两个之间来回打量,脸上笑意不改,“我告诉过你,今晚已经有约了。”
吴牧为似乎还没搞清楚状况。毕竟他身边的这位得力的助手一向是沉默寡言,却从不出纰漏的。
宋非玦好像笑了一下,很轻,风似的虚无缥缈。
他覆上方知潋的手背,一寸一寸向指节下移,手指滑到掌心,不轻不重地按捏。
好像在催促谁做出一个选择,留在这里,还是离开。
“还是算了,我很不讨小孩子喜欢,”方知潋回过神笑了,指尖滑进指尖,十指相扣,他对吴牧为保全了最后的礼貌,“再见。”
他们在一座高架桥洞停下了。宋非玦解开安全带,把车窗降下了一半。
有春天气味的风顺势钻进来,吹得方知潋嗓子发痒,又想咳嗽了。他攥紧握在手心里那根没抽的薄荷爆珠,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熟悉的气味可以和爱划上等号。
“别憋着。”
宋非玦察觉到了,但这一次方知潋反应更快,在车窗升上去之前已经先按住了他的手。
他终于可以问出口了。
“你刚才是在担心我吗?”
或许,或许宋非玦会回答——方知潋想,他只是抱着一半的可能性。
微弱的一小撮光线打在宋非玦的侧脸上,他抬眼,对上方知潋的视线。
飞蛾扑火,方知潋在这一刻终于明白真正明白了这个词更深一层的含义,不是自取灭亡。
在黑暗里,飞蛾追逐火光的时候一定在想——他是值得追逐的,值得为之付诸一炬的。
静了两秒,方知潋自言自语地补全了答案:“我知道。”
宋非玦说:“嗯。”
他们几乎是同时说出口的。
方知潋一怔,好像呼吸都停了。
手腕上的茉莉花串被他强迫症似的打着圈骨碌骨碌转,骨朵脆弱,经不起这么折腾,方知潋终于放开手。
“我哪有那么笨啊,”他笑了,口吻轻快,“但是没办法,还是要去,毕竟要吃饭嘛。”
宋非玦的视线投向那朵被方知潋戴在手腕上的茉莉花串,茉莉花是白的,方知潋露在夜色中的手腕也是白的。
“那你呢,还能留下吗?”方知潋又问。
方知潋莫名其妙想起来他第一次去车行找阿锐的时候,阿锐理解错误脱口而出的那个“酷”字,换到现在是不是也依然合情合理?
有今天,没有明天。
如果二十六岁的他们能回到十八岁,是不是回忆也能换个样子。
宋非玦不答话,方知潋就开始自顾自地往下说。
“我赚的好像也没有很多,但是可以慢慢赚,之前还有点存款……对了,虽然在燕京买不起房子,但是可以去临郊的地方买,四五十坪就够了,我喜欢小房子,你呢?”
他自己说完都忍不住笑了,这是彩礼还是嫁妆?好在总算是说完了。
“方知潋,”宋非玦声音很低地叫他的名字,“我以为你听懂了。”
这次隔了几秒,或者是十几秒,方知潋再抬起头。
“已经铐牢了,”他举起手腕上的花串,好像很急切地想抓住什么,证明什么,“你不能反悔。”
天知道他在看见那串茉莉花串的时候在想什么,为什么是花串呢?也不是非要金子银子……就算是铜做的手铐也好,坚固一点,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再铐牢一点。
宋非玦还是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方知潋知道他得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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