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上了年纪的大土狗,自然是没有什么人想要,这只狗一直留在医院里没人领养,最后是隋聿把它带回了自己家,又让医院告诉同事,狗已经被好心人领养走了,让他不要担心。
“可惜啊,我没照顾好它,最终还是死了。而且我知道最后那半年,对大狗粮来说,不过是徒增痛苦而已。”说到这里,隋聿问池一旻,“你说,如果他知道了,会不会生气?”
池一旻说:“他不会怪你的,你把他的狗照顾得很好。”
这不是一句安慰人的话,刚刚在诊室里,医生给池一旻看了大狗粮生病之前的照片,狗的毛色、体格、精神都非常好,是精心照料的模样。
“是吗?”隋聿笑了笑,说:“希望是这样。”
池一旻问他,“那个时候,你怎么会想着把大狗粮接回来?”
隋聿没有回答,而是重新开启了一个话题:“但其实我小的时候,也捡过一只狗,名字叫咪咪。”
一只狗叫咪咪,另一只狗叫大狗粮,可见隋聿这个人取起名字来,确实没什么谱。
“后来呢?”池一旻问。
“到我家的第三天就死了。”隋聿搞起了无奖竞猜:“你猜它是怎么死的?”
想到隋聿对大狗粮的执念如此深重,池一旻猜道:“病死的?”
“不是,是我爸说我玩物丧志,当着我的面,用高尔夫球杆把它打死了,尸体在我家屋檐下挂了好几天。”隋聿垂下目光,平静地说道:“所以后来我就不随便捡东西了。”
当他无力保护别人的时候,这点善心一文不值。
“你别难过。”没由来的,池一旻和他说了这句话,尽管他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难过的模样。
“我不难过。”隋聿笑了起来,“一只狗而已,有什么好难过的?”
送走大狗粮之后,隋聿没有搞当下流行的宠物告别仪式,两人又在长椅上坐了小半个小时,护士就拿着一只小盒子走了出来。
盒子里装的是一个晶石挂坠,是用大狗粮的骨灰烧成的,隋聿从护士手上接过盒子,直接递给了池一旻。
“怎么给我?”话虽这么问,池一旻还是把小盒子收了起来。
隋聿心里想的是“物归原主”,但最后只是说道:“你和大狗粮也算相识一场,就留个纪念吧,我拿着也没用。”
两人离开宠物医院,走向停车场的时候,隋聿接到了齐思卉的电话。
“隋聿!”电话刚一接通,齐思卉咋咋唬唬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她在电话里带来了一个好消息,说是隋聿推荐的那位制作人听了她的试唱后,对她非常欣赏,已经决定先和她签一份为期半年的试用合同。如果考评通过,就要正式将她签到自己公司,亲自给她制作发行新歌。
“赵青松,你居然没告诉我你给我推的人是赵青松!”齐思卉兴奋地说道:“赵青松要给我做歌了,还要和我签约,天呐,我不是在做梦吗!”
“那就恭喜了。”得知这个消息,隋聿也替齐思卉感到高兴,“收到合同之后记得发给我,我让法务给你把关。”
“嗯。”齐思卉的声音沉了下来,正色道:“隋聿,这次真的谢谢你。”
“我只是搭了条线。”隋聿没有冒领这个功劳,玩笑道:“赵老师从来不卖任何人面子,能得到认可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和我没关系,到时可别出去说我是你金主。”
齐思卉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说隋聿想得挺美。
“对了,黎耀廷回国了。”说完了正事,齐思卉提起这通电话的另一个目的,“柳园这几年也在H市工作,这次正好有这个机会,我请大家吃顿饭,我们一起庆祝庆祝,怎么样?”
这是他们乐队当年的老传统,无论是谁有什么大喜事,其他人就会起哄要请客。一群半大的孩子出门能玩什么呢,无非就是玩玩闹闹,吃吃喝喝。
“好啊,思卉姐的大喜事,当然要庆祝。”隋聿略过横亘在他们之间的几年空白,像过去一样,一口答应了下来:“时间你定吧,提前通知我。”
隋聿的电话刚挂断,齐思卉的一条信息就发了过来,池一旻也正好坐上了副驾。他扫了一眼隋聿的手机屏幕,随口问道:“电话是齐思卉打来的?”
“嗯。”隋聿点开微信,信息里是一串时间和地点。
“她约你见面?”池一旻又问。
“嗯,一起吃个饭,还有其他朋友。”隋聿收起手机,扣上安全带,转头看向池一旻:“你好像很关心思卉。”
池一旻没有回答,而是问隋聿:“我可以一起去么?”
隋聿没有马上答应,只是盯着池一旻,眼里有不加掩饰的探究。这次池一旻没有回避,迎着他的目光。
很快,隋聿就云淡风轻地说道:“当然。”说完,他踩下踏板,开车驶出车位:“就当感谢你今天陪我出来这一趟。”
宠物医院离家有点距离,回去的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池一旻原本在看着路边的街景,连自己都没发觉是什么时候睡了过去。
大概是刚才他和隋聿谈起了太多和狗有关的话题,在这个短暂的梦境里,他又梦见了狗。
车灯摇晃的高速路口 ,倒在血泊里抽搐的小黄狗,他身边的那个人嘴上说他最讨厌小动物,却从后备箱里翻出纸箱,帮着他一起,把受伤的小狗带上了车。
第十九章 最深处的秘密
到了和齐思卉约定好的这一天,隋聿没有忘记自己答应过的事,如约带上了池一旻。
吃饭的地点是齐思卉工作过的一间餐厅,环境是比普通大排档好上那么一点的环境,也没什么上档次的食材,都是本地特色菜。但胜在口味地道,菜量大价格低,晚上七点过后还有歌手驻唱,在当地很有人气。
大门上挂着一层油腻腻的塑料帘子,让隋聿觉得有些怀念,如今他“贵”为隋总,每天揣在为他量身打造的壳子里,见惯了穷奢极侈金迷纸醉,倒是没什么机会在这样的小馆子里吃饭了。
隋聿和池一旻进门的时候,其他三个人已经在圆桌前坐下了,齐思卉大老远就看见隋聿,朝他可劲儿地挥手。
和她并排坐着的两人见状也看了过来,柳园的模样没什么变,依旧斯斯文文的。黎耀廷在国外待了几年,倒是成熟稳重了不少。
“怎么才来,等你老半天了。”齐思卉将隋聿迎到桌子前坐下,看见他身边的池一旻,问:“这位是?”
“思卉,耀廷,柳园。”隋聿给大家做介绍,“这是我朋友,你们就喊他…”
隋聿还没介绍完,池一旻就接过话茬,主动说道:“真真,你们好。”
真真就真真,随他高兴,隋聿没有纠正这个称呼。
隋聿带来的朋友,指不定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齐思卉没敢口无遮拦,客气地拖出一张大红色的塑料椅,对池一旻说:“您好您好,幸会,请坐。”
隋聿入座后,齐思卉招呼服务员上菜。也许是因为几年未见,又有池一旻这个陌生人在场,刚开始的时候大伙儿还有些拘谨。但几瓶啤酒摆上桌,又有齐思卉和黎耀廷两人一唱一和地活跃气氛,场面很快就活络热烈了起来。
黎耀廷人菜瘾大,当年乐队每次出去聚餐,他都是最早喝趴下的一个。这人出国一趟回来,自称经过资本主义国家的锤炼。酒量已经有了飞跃式的提高,菜没吃几口,就要拉着人称大学城酒神的齐思卉拼酒。
齐思卉深知此人几斤几两,懒得搭理他,黎耀廷就非要缠着她,要她看看什么叫吴下阿蒙。看着讨价还价的两人,隋聿想起了每一个排练到深夜后出门吃宵夜的夜晚,几个少年人把喝酒视为一种勇气,学着大人们一醉解千愁,却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稚嫩模样。
一瓶啤酒刚刚喝完,柳园发现齐思卉时不时盯着隋聿的那位朋友瞧,打趣她:“怎么,见着帅哥就挪不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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