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洗漱完之后,李莎莎躺在了床上,赵小茜说:“莎莎姐姐,你说照片打印出来是什么样子的?跟手机上看到的会是一样的吗?”
今天的合照之后,大哥哥说等月月回来了,他们一起再照一张,然后把那张照片给打印出来贴在展示柜里。
虽然照片还没照好,但只是想一想就让她觉得很开心、很期待。
李莎莎小声说:“应该是一样的吧。”
赵小茜:“我也觉得,不然就不会有人愿意去把照片打印出来了。”
她有些美滋滋的,自顾自乐了一会儿,问李莎莎:“莎莎姐姐,大哥哥说什么时候带你去看你的妈妈呀?”
李莎莎:“大哥哥没说。”
赵小茜唔了一声,困意上来,最后说了句:“应该很快吧。”
的确很快,第二天林易带着几个孩子去了附近的打印店,打印了六张照片出来,之所以打印这么多,是因为万一监狱允许多带些照片就可以全部送进去,如果不许,到时候只送两三张就可以了。
照片到手,又过了一天,林易提前把中午的饭菜做好,交代了留下来的四个孩子,又托张姐有空的时候帮忙看一看,就带着李莎莎坐车去了。
李莎莎的母亲在市内的女子监狱,距离他们所在的县城有两百多公里的样子,不算远,但也不算近。
如果县城有高铁或者抵达市内的火车,那么两百多公里算是近的,可县城除了汽车之外,什么都没有,他们只能通过乘坐汽车抵达市区,那么两百多公里就算远的了。
以防自己和小姑娘晕车,林易买了四颗晕车药,一人吃一颗,剩下的两颗是为回程准备的。
到了车站,坐上去市区的车,发车时间一到,车子发出气声,车身震动起来,驶离车站,朝着市区所在的方向行驶而去。
李莎莎靠窗坐着,看着窗外的景色,车子刚刚上了高速,道路两边是绿色的铁网,铁网之外是大片的农田和坐落在农田之间的自建房。
再往远看,被连绵的山给挡住了视线,看不出去了。
车子上坐的人不算太多,但这趟车跟林易之前坐过的前往小周来老家的车完全不同,看起来,这车没有半点中途停车上下人的打算。
想想也是,都上高速了,不要命才敢在高速上随意停车。
对此,林易觉得很好,没有突如其来的停车,也就不会让他整个人一顿一顿的,不知道是这个原因,还是因为吃了晕车药,亦或者是因为这次的司机开车比较平稳,他是真的没有一点晕车的感觉。
他小声问李莎莎:“有没有感觉不舒服?”
李莎莎摇头,说:“没有。”
林易把一瓶饮料递给她:“如果不舒服就喝点水。”
接着提醒:“也不要喝太多,我们得坐将近两个小时才到站,中途没有厕所的。”
李莎莎点头,接过水,喝了一小口,突然眼前一暗,她惊了,赶紧看向窗外,刚刚外面还是田野,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他们进入了室内,窗外的屋顶是圆的,还有一排黄色的灯光。
她很惊讶,问:“大哥哥,这是什么?”
林易也是第一次真正地见到隧道,不过他刚才通过前面的车窗看到了隧道信息,说:“这是隧道。”
李莎莎:“什么是隧道?”
林易解释:“就是在大山里打一条路出来,这条路就叫隧道。”
“所以我们现在是在大山的肚子里吗?”
李莎莎睁大了眼睛,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可因为从未出过远门,所以对于很多本地人习以为常的东西半点不了解。
林易:“对。”
车子还在往前驶,李莎莎站了起来,通过前面的车窗看向车子前面,看不到半点出口的光亮,她忍不住说:“这个隧道是不是很长?”
林易点头:“这条隧道全长有八公里。”
李莎莎对这个数字没有很确切的认知,林易说:“比我们去步行街的距离还要远。”
李莎莎这下明白了,于是更惊讶了,坐回了位置,盯着窗外的隧道,不愿意放过任何一点。
第76章 进城了!
从下了公交车进入车站之后, 所发生的一切对于李莎莎来说都是新奇的。
她从来没有到车站坐过车,甚至在她的记忆中,她就从未离开过县城, 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 去看她的妈妈。
她趴在窗边, 隔着玻璃, 着迷地看着隧道,她在脑海中想象着,她坐在大车里, 而大车在大山的肚子里行驶, 那这座大山得有多大啊, 她发现自己好像有点想象不出来。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从大车旁边驶过, 李莎莎突然想到,大山会不会肚子痛?
这么多车在它的肚子里跑来跑去, 大山肯定会肚子痛的吧。
想到这里,她看向地面就觉得有些心疼, 每一辆车驶过路面, 大山可能都会痛一次。大山好像有点可怜, 肚子被挖了这么大的洞,还有那么多车跑来跑去,偏偏它还没有办法。
看着看着, 李莎莎的头开始晕起来,她不敢再看地面了,把手里的饮料拧开,喝了一口, 甜滋滋的水进入嘴巴,流进肚子, 让她舒服多了。
她又小心地把盖子给拧紧,看着瓶身上的字——冰糖雪梨。
这是她第一次喝这个饮料,但她觉得很好喝,比偶尔喝过的椰奶更好喝!
窗外一亮,她看向窗外,再次看到了蓝天白云,还有田野,车子出了隧道了!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外面的景色,觉得自己的心情好像更好了。
两个小时的车程算不上长,但也绝对不短,上车四十分钟的时候,林易就发现小姑娘坐在位置上睡着了,手里抱着的饮料开始往下滑,在滑落的那一刻,他伸手接住,把饮料放在小姑娘旁边。
林易也闭目养神,今天有事要出门,所以昨晚他并没有休息得太好,这一闭目竟然跟李莎莎一样睡了过去,再次醒过来的时候,窗外的山野风光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毫无疑问,他进城了。
进的是真正的大城市。
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距离上车过了一个半小时,他睡了五十分钟左右,别说,车子摇摇晃晃,睡起来竟然格外的香。
想了想,他叫醒了还睡着的李莎莎,小姑娘艰难地睁开眼睛,林易对她说:“看看外面,我们进城了。”
听到进城两个字,李莎莎立刻清醒过来,看向窗外,看到了密密麻麻的房子,更看到了路上连绵不绝的车子。这一切都跟破旧的小县城截然不同,虽然路边的房子也有很旧的,但它们看起来也足够高大,跟小县城的房屋比起来就像是一个个巨人,她睁大了眼睛,贪婪地看着窗外的一切。
对于很多久居大城市里的人来说,举目看去皆是钢筋混泥土,这里的生活冰冷、繁忙,无数人就好像是这座城市的一个小小零件,在各自的岗位上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
大城市的繁华、热闹,跟他们毫无关系。
于是大城市成为了他们想要逃离的地方,乡村、山野,才能让他们有喘口气的机会,才让他们感觉自己是个活生生的人,且正活在这个世界。
当然这一切跟小孩子是没有关系,尤其是一个生活在节奏缓慢的小县城的小孩子,她用惊叹的眼神看着城里人早已习以为常的一切,课本上说的大城市三个字在这一刻全部都具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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