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背包柏浔一直帮他背着,虽然不重,但应小澄还是不太习惯。
柏浔问:“中午吃了什么?”
“非常可怕的肉。”
“你可以在外面吃肉?”
“要看在哪里,没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市面上的肉类都经过检测,我们可以简单吃一点。”想吃中午吃的那盘肉,应小澄的眉头已经开始打结了。他是个不挑食的人,给什么吃什么,除了有骚味的肉。
他来的时候就听说这边的肉会可能会吃到很吓人的腥臊味,真尝一口才知道原来还能那么骚的肉。
柏浔听他嘴巴委屈地叨叨,回去路上看到一家面包店,推门进去买了一袋子出来,递给应小澄。
看到好吃的应小澄就高兴,眉眼弯弯地抱着面包袋,“谢谢心心。”
他中午没吃好这会儿已经觉得饿了,这里的面包虽然口感不太好,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松软,但饿着肚子多嚼嚼还是香的。
他们慢慢走回酒店,落日夕阳已经沉下去了,天空就快完全黑了。应小澄跟着柏浔走出电梯,怀里抱着的面包袋经过路上的消耗已经变小了一点。
柏浔推开房间门,他一个人住房间也不小,窗外景色很好,床也大。这一对比应小澄突然感觉自己住的那小单间搞不好还没这张床大。
“很贵吧。”应小澄小时候穷惯了,出门在外也没办法大手大脚。有时这样的话会显得扫兴,但他总是会忍不住担心会不会太贵了。怕自己负担不起。
柏浔放下他的背包,没说贵不贵,“吃完了去洗澡。”
“噢。”应小澄还在吃他的面包,有点干了,柏浔又给他拿一瓶水。
应小澄一边喝一边看放在桌上的那束波斯菊。他还记得白天的时候柏浔手里拿的就是这束花,只是不知道这是他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给他的。
注意到应小澄一直在看那束花,柏浔走过去把花拿给他。
应小澄有些手忙脚乱地抱住花,“给我的?”
“不喜欢?”
“没有没有。”应小澄眼睛亮得比那束花还好看,“这是叫什么花?”
柏浔坐到他身旁,从剩不多的面包子里拿了一个出来慢慢吃,“波斯菊。”
“真好看啊。”应小澄很喜欢花,名贵的花他也喜欢,不知名的小野花他也喜欢。
因为太喜欢花了,小时候还被人叫过花仙子。这对一个男孩儿来说,可算不得好听。
“我想把这束花带回西山。”
柏浔手肘撑在沙发扶手上,托着腮,咽下嘴里的面包说:“会烂。”
“那我也想带回去。”
柏浔不能理解这样一束花有什么值得带回去的,“你喜欢,回去我给你买。”
应小澄耳朵一动,“真的?”
柏浔点点头。
应小澄其实不支持买那么贵的花束,鲜花本身的价值没有那么多,但是经过商家的包装,就可以翻好多倍的利润。
但柏浔给他买花诱惑力实在太强,节俭惯了的人这会儿愣是张不开嘴说不要了,而是说:“那你要记得哦,送我花。”
柏浔点头。
他从面包店买了很多面包,除了看上去特别硬的,其他的每一种他都买了。两个人要是能把这些面包吃完,晚饭就算解决了。
傍晚时分。他们刚把面包吃完,小彤过来敲门叫柏浔吃饭。柏浔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让他们自己去吃。
小彤刚要走呢,突然听到柏浔身后有人打喷嚏,很标准的哈秋声。她一下惊讶回头,“你房间怎么有人?”
柏浔奇怪她的疑问,“我房间有人怎么了?”
他理直气壮因为这是他的房间,不是别人的。
小彤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一下露出笑,“是不是应小澄?”
房间里的应小澄没想到会听见自己的名字,咦了一声。
“让我看看,他长什么样啊?”小彤对应小澄充满好奇,不只是因为这一路上大家受了他不少间接的照顾,更是因为能受得了柏浔,那高低是个人物啊!
第44章
应小澄对门外跟柏浔说话的女生也很好奇,听到自己名字了,起身走出去,从柏浔的后背探出头来,“嗨。”
应小澄有一点黑,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脸蛋小小的,眼睛很大,黑色瞳仁亮得像一点星,有种说不出的精神。
“终于见到你了,久仰大名,我叫小彤。”小彤热情地想跟他握手,“你可能不知道,但我们经常在谢谢你,谢谢你的消毒湿巾和充电宝,真的在很多地方都帮上大忙。”
应小澄很少见到能比他还热情的人,“啊,是吗?那太好了。”
“一起吃个晚饭吗?”
“我们吃过了,柏浔买了面包。”
“这样啊,那明天吧,明天早上一起吃个早餐?”小彤笑着解释:“我觉得大家一定都想见见你。”
应小澄没觉得一起吃饭有什么不好,就答应了。
关上门,他好奇地看向柏浔,“心心,为什么他们好像都认识我?”还说经常在谢谢他,他们应该不认识他才对。
“不知道。”
应小澄蹭过去挨着他,“你怎么跟他们说我的?”
这里认识他的只有柏浔,除了柏浔,他们上哪儿去知道应小澄这个名字。
“我没说。”
“那刚刚小彤为什么说经常在谢谢我?”
“用你准备的东西,自然应该谢谢你。”
应小澄终于听明白了,“所以她才说谢谢我的湿巾跟充电宝。”
他又开心了,嘿嘿傻笑两声,“看来我的准备没错。”
给柏浔整理的生活所需,他都是怕不够多备点,也是考虑到跟柏浔同行的人没有的话可能会跟柏浔借。
晚上他们早早洗完澡,躺在床上盖被纯聊天。应小澄有很多话要说,也有问题要问。柏浔竟然不厌其烦地听着,有问必答。
这在以前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柏浔并不是一个对人有耐心的人。
老实说,其实他也没有想到柏浔居然能坚持完成这趟旅程。因为以他对柏浔的了解,中途就该一声不吭买机票回来才对。看来同行的那些人性格都挺好的,比如那个小彤。
“我猜小彤妹妹是你们队伍的灵魂人物。”
柏浔眼皮微掀,“妹妹?”
“啊?她不是比我小吗?”应小澄感觉小彤长得很小,就觉得人家是妹妹了。
“沈沅也比你小,我没听你叫过他小沅弟弟。”
“哎,我都叫他小沅。”
“那女的为什么要加妹妹?”
应小澄看着他张了张嘴,决定投降,“我撤回,小彤小彤。”
柏浔不是很想放过他,因为听出了应小澄好像很欣赏小彤,“你为什么猜她是灵魂人物?”
“白天我跟着你们的时候看到她走在最前面,像个领队,刚才又是她来叫你出去吃饭的,第一次见面对我也很热情,这样的性格,她在集体里一定是很受欢迎的。”
应小澄可以说猜得一句不差。但他说得越多,柏浔心里就越有微妙的不高兴,不高兴他说的都对,也不高兴他那么关注另一个人。
“你看她干什么?”
应小澄疑惑地嗯了一声,“我是在观察,其他人我也看了,我想知道都是些什么人跟你一起玩。”他的观察力很细致,不只是小彤,他还马上认出了哪个是霍宇廷,就是那个人看着好像脾气不太好,“我还看到你们队里有个非洲人。”
“杰米。”
“原来他叫杰米,他跑步快不快?”
在世界田径赛场上,黑皮肤都是实力强劲的选手,长跑马拉松也都是黑人居多。他们大多天生的手长脚长,刻苦训练再加上种族天赋,那位著名的闪电博尔特就是一位黑人,16就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世界青年锦标赛冠军,是一百米跑和两百米跑的世界纪录保持者。所以应小澄对这些黑皮肤都有很擅长跑步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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